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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1月金管會對金融業與上市櫃公司開出的罰單已衝破2億元,今年最大苦主為金控銀行業,前11月累計罰鍰逾1億元。金管會30日公布,至11月底,金融三業罰鍰約1億9,601萬元,上市櫃公司罰鍰則有4,150萬元,合計共開罰2億3,751萬元,較去年同期的2億2,022億元,增加7.8%,若與今年罰鍰預算數3.29億元相比,達成率約72%。
纏訟17年的紅火案,時任中信銀行董事長的辜仲諒、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中信銀副總經理林祥曦被訴背信罪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11月30日審結,認定3人沒有為自己或紅火公司不法利益,也沒有損害中信的意圖,判決3人無罪。辜另被訴洗錢及間接操縱股價等罪部分,因無法證明犯罪,也判決無罪。檢方不服可上訴。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9日踢爆華視再度出包。藍委接獲近期華視內部人令,10月16日出現了4天前已經離職的總經理藍宜楨署名的人令,發現出包了,趕緊才補發布由公視總經理兼代華視總經理徐秋華署名的人事命令,藍委質疑華視的內稽內控出現大問題。藍委也透露,曾槓上國民黨立院黨團跟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前華視總經理莊豐嘉可能回任華視副總。
櫃檯買賣中心針對寶碩公司(5210)內控重大缺失,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
根據金管會統計,今年至9月底,銀行、保險、證券期貨業(含投信顧、上市櫃公司)總罰鍰1億9,596萬元,累積到8月底還年減2成,到9月底已接近去年同期,前九月以金控、銀行業罰鍰超過8,490萬元最多。
金管會為配合政府都更危老政策,宣布放寬金控或銀行轉投資的資產管理公司(AMC)營運原則,准許AMC可參與公辦都更案出資、僅擔任都更危老諮詢或管理顧問,及辦理都更計畫核定前墊付款可免計入銀行法限額規定控管等3大鬆綁,現行14家業者均可受惠。
今年2月,台灣公股金融圈出現震撼彈,時任台灣銀行總經理許志文閃辭,原因不明。根據25日台北地檢署偵結內容,許男因被控指示女祕書收集單據,不實核銷總經理的業務費10萬9000元,檢察官考量他已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將他緩起訴處分,須支付國庫20萬元。陳姓女祕書否認犯行,遭依詐欺、偽造文書罪起訴。
臺灣證券交易所11日赴基泰(2538)進行內控實地查核結果出爐,證交所20日宣布,基泰大直重大鄰損案,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決定開罰5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繼因基泰建設未依要求於9月9月召開重訊記者會,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 萬元後,今(20)日再以「內部控制制度多項缺失」開罰50萬元,並要求會計師進行專案審查。
基泰大直施工不當,導致工地與鄰宅受損,金管會12日公布截至10日止,17家銀行與基泰建設有融資往來,總授信額度為108億元,基泰已在13家銀行動用授信金額約50億元,還有58億元還未動撥。
基泰建設10日秀出財務數字,承諾會負責賠償和善後,但1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赴基泰進行內控查核,台北地院已完成第一波假扣押6,195萬元的分案,台北市府也展開第二波假扣押約2億元,且監測資料曝光,坍塌前44天儀器已超出警戒值,民代加告基泰負責人「殺人未遂」,一連串空襲,基泰再吞第二根跌停,鎖死在12.05元,成交4,518張、委賣1.36多萬張;累計兩個交易日市值已蒸發超過12億元。
基泰大直案因施工不慎造成鄰房下沉、傾斜,今一早,證交所即赴基泰公司進行內控實地查核。上午基泰股價也未因基泰董總昨日出面召開記者會說明因應措施有所起色,開盤跳空跌停,下跌1.39元,至12.05元,賣壓沉重。
基泰建設9日未如期赴證交所召開重訊記者說明會,證交所決定對其開罰10萬元,並限定10日晚間6點前補開,否則將加重違約金處分,最高將重罰百萬元以上。為強化監理,證交所周一(11日)將派員赴基泰進行內控實地查核。
中國恒大21日發布公告,通報內控評估及對前任審計師提出的某些問題檢討的主要結果。強調目前各區域公司資金一般由政府共管及統籌,全力配合保交樓相關工作。
元大金控17日發布重訊,子公司元大銀行召開董事會,通過董事長一職由前元大金控總稽核蔡明修接任。
元大金控今(17)日發重訊指出,元大銀行今召開董事會,通過董事長一職由前元大金控總稽核蔡明修接任。
又有一金控大股東因參與金控經營遭金管會重罰。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10日宣布,中信金控在在過去1年7個月內,固定邀請不具負責人身份的大股東參與60次會議,不符公司治理,對中信金和中信銀行開罰3,000萬元,中信金董事長顏文隆、副董事長陳國世分別被停職6個月及1年,中信金總經理陳佳文3個月內月薪減3成,專委張明田今年年薪減5成。
證交所表示,聯華食(1231)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及內控稽核報告審核流程,經核有多項缺失,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5條第2項及第11條第1項規定,故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請該公司嗣後確實改善,證交所將持續追蹤其改善辦理情形。
證交所表示,因興富發(2542)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設計及執行經核有多項缺失,已違反證交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因此,決定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請該公司嗣後確實改善,證交所將持續追蹤其改善辦理情形。
櫃買中心日前表示,鴻翊國際公司(3521)從事新業務對首次往來之交易對象交易預付貨款致公司受有損害,且資金匯出未符用印申請程序,嗣後提列重大減損,另取得重大使用權資產卻供他人無償使用逾越董事會決議,暨簽訂重大不利益合約等有損及股東權益之情事,其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失,核有櫃買中心「對上櫃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櫃買中心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