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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員利衝法》三讀 民代助理非法關說最高罰600萬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新法將各級民代助理納入「公職人員關係人」範圍,並提高相關罰則;若以非法定程序請託關說,或是圖利本人或民代,可處30萬以上、600萬以下罰鍰,將自新法公布後6個月施行。此外,新法也將總統、副總統納入公務員適用範圍,自當選公告日起,就需要履行公務員利益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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