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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質疑台灣高檢署對「88會館案」行政調查報告,隱藏檢警與黑道不當往來情事,法務部4日澄清,法務部秉持勿枉勿縱立場,第一時間即責令所屬儘速查明,高檢署已對此案的行政及刑事責任分別查處,並要求承辦檢察官針對刑事犯罪部分徹查到底。
回顧相關法院判決,如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金重訴字第16號、105年度金訴字第29號、105年度金訴字第34號、107年度金重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等,未正視TDR此類衍生性新型金融證券商品在發展時,證交法等相關法制並隨之跟上時代,亦即在101年1月4日證交法增訂第165條之2後,才有正式法律可資依循,反而認定在此之前的行為,仍有證交法之適用而處以刑事責任,此不但與罪刑法定主義相違背,更是變相將刑事處罰溯及既往。
「臺灣存託憑證」正名與定位爭議,前行政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表示,「有價證券」在美國、德國與日本皆有清楚定義,但臺灣存託憑證在我國是否認定為有價證券,認為從四大面向著手,改變鴕鳥立法,盤點不清楚函釋結果、民刑分治分途分管、刑法謙抑借鏡日本等國家,釐清其定位、完善法律規範,避免人權保障有所疏漏。
「精障被告利用病情逃避被判死刑,有違民眾的法律情感!」台南高分院院長黃瑞華今天面對提問時,強調沒有刑事責任能力者,經專家鑑定在法律上定位為病人後,依法可免訴或減輕其刑,甚至監護處分,但「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工作」。
高雄小港區海光鍊鋼廠20日下午1時許發生高溫爐渣爆炸案,導致現場一輛怪手燒毀,一名外籍移工因逃生不及死亡。不過相同時間,附近物流公司也發生火警,2場火警是否因爐渣爆炸有關聯,待火調進一步釐清。
苗栗縣林姓男子患思覺失調症,2013年點燃汽油瓶攻擊路人犯殺人未遂罪入獄,去年又持鹽酸清潔劑噴灑2路人致眼球及小腿灼傷,連1名警察都遭噴眼受傷,一審法官認定他無刑事責任能力,依「暫行安置」新制,裁定入醫療機構6月。林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仍裁定「暫行安置」6月,由台中高分檢執行,此為全國二審法院首件暫行安置處分。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在記者會公開採訪場合,汙辱中天新聞台是「匪台」,根據司法裁判案例,多數法官都認定,「共匪」是早期仇共時期用語,以此罵人自有其貶抑性,造成被害人或公司名譽受貶損,構成誹謗罪,須負刑事責任及民事損害賠償之責。
大陸保護古建築更進一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文物局聯合制定發布《關於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表示,盜掘古建築以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追究刑責。
德勤Deloitte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彥勳表示,勞基法的「責任制」容易讓人產生錯誤解讀與勞資爭議。但事實上,責任制在勞基法中仍有相關的適用限制與對勞工的保障,雇主應釐清適用對象及條件。
董事會為公司治理的中心,董事會應以公司及股東最佳利益為依歸,在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下,以高道德標準,進行獨立客觀的判斷,以履行其各項職責。董事會運作的良窳,影響整體公司發展的榮枯,個別董事行使職權產生的權利、義務,則對董事具有切身利害關係。
恩恩案中1922轉案關鍵143分鐘真相待釐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卻稱,1922是委託民間經營,不具公權力。立法院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李德維昨批,衛福部宣傳該電話2年多,現在說沒有公權力,那民眾打1922有意義?
本土疫情經過好幾天看似較為和緩的高原期,確診人數、重症人數和死亡人數在周末之前又迎來了破紀錄的新高。台灣單日確診人數近期已是世界第一,這還不包括在實驗室量能不足以及民眾自主應變之下,延後和未被列入計算的確診人數。
本土疫情經過好幾天看似較為和緩的高原期,確診人數、重症人數和死亡人數在周末之前又迎來了破紀錄的新高。台灣單日確診人數近期已是世界第一,這還不包括在實驗室量能不足以及民眾自主應變之下,延後和未被列入計算的確診人數。而政府當初口口聲聲說要守住的千分之1死亡率,也早就在連日破百的死亡人數累積之下失守。照如今的傳染軌跡及國人染疫之後的發病狀況來看,這幾項數值未來的發展實在令人樂觀不起來。
據媒體報導,去年底大陸廣州法院對A股的財務造假案-康美藥業,一審判賠人民幣24.95億元(約台幣112億元),成為A股史上索賠金額最高案件。五名獨董要承擔最高人民幣3.69億元範圍內的連帶賠償責任。據悉康美的獨董,每年所獲報酬僅人民幣10萬元左右,卻因財報造假被判數億元的連帶賠償。除引發上市公司獨董責任及法律風險的重新檢視,之後大陸上市公司獨董辭職現象也明顯增加。
刑事警察局中部犯罪打擊中心偵破「靈骨塔」詐欺集團,10多名被害人多為高齡民眾,詐團還有教戰守冊,利用噓寒問暖取得被害人信任,詐騙巨額款項,警方兵分14路,將黃姓犯嫌等13人逮捕到案,黃嫌把詐騙所得購買進口名車或奢華精品享受炫富,惡性重大,受騙金額達1億元,全案警詢後依詐欺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投保中心董事長張心悌26日指出,證交法當中有關財報不實的民/刑事責任,都涉及公司董監事責任,目前已有31個案件,涉及獨立董事有80位,請求金額達151億元,希望透過宣導,降低董監事執行業務風險,並促其協助把關公司財報,給董監事懂得保護自己。
一場大火瞬間奪走46條人命,法界呼籲盡速將違法者繩之以法,也應查明公務人員有無過失和廢弛職務,對罹難者家屬和社會有個交代。另肇事者故意縱火可依殺人罪究責,最重判處死刑,但如果是疏失造成火災,依《過失致死罪》只能判處5年滿貫刑度。
太陽花抗爭衍生攻占立法院及行政院兩件刑事官司,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8日在判決理由中,清楚點出不同點,占領政院時已超過抗議訴求,應該追究刑事責任,未料因行政院的撤告,得判決公訴不受理,讓逾百人免除刑責,等於變相縱容犯罪。
台積電日前被美國要求提供機敏資料,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昨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台灣的「護國神山」企業很重要,一直有大陸、美國、韓國的競爭對手要來挖人、偷機密資料,現在法務部擬從《國家安全法》著手,原規畫科以個人刑事責任,有沒有可能加入企業法人的刑事責任?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願意考量企業法人的刑事責任。
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放寬民眾因法官、檢察官的職務上違法行為而享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不以法官、檢察官被判有罪確定者為限,受免職或撤職懲戒處分者也包括在內;並未將國民法官排除在法官的定義範圍之外;同時規定「法官、檢察官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應」對其行使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