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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宣示《刑法》通姦罪違憲,司法院為配合修法,16日召開第185次院會,通過《刑事訴訟法》與通姦罪相關的告訴人規定修正草案,近日將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審議。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務部10日指出,這次修法通過刑事訴訟程序中明文賦予被害人程序主體地位,使我國對於被害人權利的保障更向前邁進。未來法務部將繼續致力於完善被害人相關的保護措施,秉持司法為民理念,落實溫暖而富有同理心的司法。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行政院司法院會銜的「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案。其中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決議,建立「金字塔化」的刑事訴訟制度,未來修法通過後將建立堅實的第一審,強化事實審功能,二審則從覆審制改為事後審制兼續審制,第三審採嚴格的法律審。不過,政院對司院版部分條文有不同意見,在完成會銜後,另加註不同意,將採甲、乙兩案併送立法院審查。
立法院院會今日(24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新增有關限制出境、出海的明文規範。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57條及第61條條文修正案,修訂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之規定,法務部表示,將督促全國各檢察機關,就拘提前的傳喚,務必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以維法治及人民權益之保障。
現行刑事訟訴法第311條規定,「宣示判決,應自辯論終結之日起十四日內為之」,但過去不分藍綠重大爭議案件都有延遲宣判的情況發生,有損當事人權益。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司法院函送《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明定一般案件自辯論終結起二星期內宣判;合議庭案件在三星期內宣判;若案情複雜或有特殊情況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