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判處拘役的搜尋結果,共130筆
劉姓保母前年放任幼童獨處無大人在旁,導致陳姓及郭姓幼兒在托育處之玩具室內,因無人看護郭以手抓撓傷陳的臉部,陳的母親提告,刑事部分,劉女遭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將劉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民事求償部分,北院判劉須賠償10萬400元。可上訴。
任職於台東3C門市的林姓男店員因愛慕女同事,在2樓員工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拍攝女同事如廁畫面,台東地方法院依涉妨害秘密判處拘役59天,全案可上訴。
44歲的徐姓男子今年5月24日經醫院通報感染新冠肺炎,但他在居家隔離期間卻騎車離開隔離處所,警方接獲他脫離定位地點之警訊通知並派人前往查處,經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判處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高雄市湖內區林姓里長於2020年11月出席一場車禍調解會時,因為陳姓調解委員請林暫時不要發言,林里長竟然心生不滿,以三字經「X你娘」罵陳,陳以公然侮辱提告林里長。此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判處林拘役8天確定,可易科罰金。
擁有碩士學歷的謝姓男子,去年在捷運板南線行駛至小巨蛋路段之捷運車廂內,伸出右手撫摸女子大腿上方約2秒,台北地方法院考量謝男坦承犯行,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徐姓男子2017年至2018年在桃園市地政局擔任約聘人員,卻趁機偷拍6名女同事裙底。他離職後,同事在其公務電腦發現上百張照片才曝光。桃園地院審理,認為他尚未與6人和解,依6個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拘役115天。
謝姓女子2018年因騎機車紅燈右轉遭新竹縣警察局陳姓警員攔停,她竟對陳男辱罵,法官認為,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心肝寶貝,工作無端受辱感受非常不好,依侮辱公務員罪將謝女判拘役50天定讞;她請求國賠51萬元部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無理由,判決駁回確定。
擔任船長的鄭姓男子在2019年與當時的陳姓妻子因離婚起爭執,他當著兒子的面嗆聲「任何人要帶走你,我絕對宰了她」「載到海上,全部丟下去餵魚」他還暴力攻擊陳女,台灣高等法院依恐嚇安全及傷害等罪判處拘役90天,可易科罰金。
陳姓女子在2019年與一名科技公司女董事在捷運車廂內起爭執,1個多月後她又遇到對方,於是拿手機拍攝對方並互相拉扯,陳女一審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她提上訴,認為自己不會為沒做的事情繳納罰金,請求死刑,二審認為沒理由判決駁回。
去年「333」政黨聯盟主席周克琦到立法院外參加捍衛蔣公銅像活動時,他因穿越馬路遭警方制止,竟對員警辱罵;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將周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今年6月全台防疫三級警戒期間,林姓男子未戴口罩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深坑分駐所警員勸導,他竟嗆對方「你拿槍的流氓是嗎?」,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考量他坦承犯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35天,易科罰金。可上訴。
陳姓男子去年與妻子因感情不睦分居、進行離婚之民事訴訟,他發現電腦內有對方自拍身體私密部位的照片,竟將照片寄到妻子工作場所恐嚇,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前年陳姓男子在臉書社團,以「回家陪你全家吃屎吧社會邊緣人」及「跟你這種人用小朋友的智商溝通剛好」 「廢物」等字詞辱罵簡姓網友,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陳男犯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定讞。
嘉義警方2015年逮獲偷遍全國書局的「書局大盜」蕭文嘉,指控他7年偷了20多萬本書,還做起無本生意在網路上販售,累積營收破千萬元,一度入監服刑,沒想到他去年又開始重操舊業,在彰化某書局偷9本書再遭警查獲,被彰化地院判處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去年資深藝人鄭惠中在台北賓館李登輝追思會館,對李的肖像丟擲裝有紅漆的汽球,她被依毀損罪及妨害祭禮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鄭女否認毀損,辯稱紅色水漆潑遺像可以清洗復原,但坦承妨害祭禮罪,法官審結將她判處拘役25天。
王姓男子今年3月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往土城方向之途中,藉機站立一名女子右後方,趁她不及防備之際,以左手觸摸她臀部,經她驚覺大聲喝斥,王男逃離車廂後被逮,台北地方法院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52歲的英國籍孫姓男子今年3月因計程車資與司機發生爭執,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員警到場處理,他竟用英文辱罵「FUCK YOU、YOU DONT HAVE PENIS」,台北地方法院考量他坦承犯行,並與員警達成和解,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前年「館長」陳之漢在他的直播頻道中,用不雅字眼飆罵藝人吳宗憲,陳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確定,他另因罵公民老師兼網紅羅文「螺紋保險套」被判拘役20天,檢方聲請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執行拘役68天,可易科罰金6萬8000元確定。
新北市淡水區于姓男子,今年3月質疑隔壁桌女子對他咳嗽,嗆「是不是有新冠肺炎,怎麼可以對著別人咳嗽!」接著步出小吃店,從機車車廂內拿出一把生鏽的鐮刀,並作勢揮舞,被控恐嚇等罪,士林地院日前審結,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40歲的汪姓女子去年帶著她所飼養的6歲多公柴犬外出時,未配戴透氣口罩,導致狗在台北市世貿一館的世貿廣場出入口處咬傷人,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檢方認為該犬之前曾3次咬人,量刑太輕提上訴,第二審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