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加倍發工資的搜尋結果,共10筆
yes123求職網公布最新「勞工過年兼差與春節上工調查」,結果顯示,50.7%的人已開始尋找過年兼差機會,平均預計投入54.5小時、希望賺進15,548元,以此換算,每小時的薪資報酬達285元,約是基本工資160元的近1.8倍。
2月28日和平紀念日連假即將來臨,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雇主均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因工作需要,要求勞工當日出勤,除應徵得勞工同意,也應加倍發給工資,或可事前與勞工協商調移國定假日至其他工作日。業者如違反相關規定,依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
農曆年將至,yes123求職網2日發布最新調查,許多上班族有意兼差賺外快,搶攻「過年財」,為自己加薪賺紅包!調查顯示,在可複選狀況下,上班族過年期間最想從事的打工分別是:「大賣場銷售人員」(37.7%)、「觀光景點服務人員」(33.5%)、「年貨大街銷售人員」(30.2%),以及「遊樂園服務人員」(27.4%)、「客服人員」(23.5%)。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25)日審查「天災假」、《勞動基準法》第40條之一等草案,未來勞工在天災停班時不出勤、雇主必須照發工資,而勞工如果配合出勤,雇主也必須要加倍給薪。勞動部雖然對天災假入法抱持歧見,草案仍通過初審,所有提案保留送朝野協商,但預計要到明年、下個會期才會處理。
228和平紀念日即將來臨,台中市府勞工局表今天(22日)表示,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228和平紀念日為國定假日,勞工應休假1天,雇主若請勞工當日出勤,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若228當天適逢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日,勞資雙方應協商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春節即將來臨,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除夕及春節(農曆正月初1至初3)為應放假日,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資要加倍發給;但勞資雙方也可協商將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對調後,原本休假日就成為工作日,勞工出勤就沒有加倍給薪的問題;另外,配合「一例一休」實施,如果除夕及春節剛好遇到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日,勞資雙方應協商另再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清明、兒童節連假即將來臨,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皆為國定假日,雇主若請勞工當日上班,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勞資雙方應協商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勞工局長黃荷婷呼籲事業單位應遵守勞基法規定,若違法將可處2萬至30萬元罰鍰。
228連日,勞工如果上班,可以補假嗎?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雇主如因業務需要,要求勞工在應放假日上班,除徵得勞工同意,在228和平紀念日上班,可以選擇補休,或發給加倍工資。
二二八連假即將到來,今年的二二八是在周五,不少民眾詢問有關當天上班的薪資計算事宜,新北市勞工局表示,2 月 28 號「 和平紀念日」是勞動基準法所定應放假日,只要事業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都應該依法放假。排休制的事業單位,如果已經先由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將「和平紀念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但應事先公布調移後的休假日,以免造成勞工誤解。
下週就要開始放春節假期,如按公部門行事曆週休二日勞工,可從30日起連休6天,隔週休二日者則需補假或加倍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