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劣油案的搜尋結果,共140筆
有鑑於電子菸油走私案數量遽增,關務署臺北關與航警局刑警大隊共同查獲多起申報不實的電子菸產品走私案,並由航警局刑警大隊成立專案小組清查相關情資,陸續破獲以莊姓主嫌、蕭姓女子為首之盤商犯罪集團,以虛假報單資料,利用進口貨物運輸量大無法逐一查驗,鋌而走險自國外輸入非法劣質電子菸彈與電子菸油。
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涉劣油等案,被判合併執行刑4年8個月,他去年元月入獄服刑,後來移監至八德外役監,因服刑已過半符合假釋資格,假釋經法務部矯正署裁准,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申請假釋付保護管束,台中高分院今(19日)裁定假釋付保護管束,魏應充今天下午將可出監。
針對最高法院部分駁回頂新製油大幸福案二審上訴,頂新製油公司強烈不滿,今晚8時將召開記者會,宣布後續行動。
103年爆發的北海油脂公司涉嫌以低劣飼料用油混製成食用豬油案,負責人夫婦在一審分別依《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遭判4年6月、4年徒刑。二審的台南高分院宣布因沒有直接證據,判處兩人無罪,全案可繼續上訴3審。
正義食品涉及黑心油案,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行銷企劃部副課長胡金忞4年前被依詐欺或違反食安法等罪起訴,但一審認定他們是過失犯,輕判8月及4月徒刑;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定是故意犯,重判何11年,3年徒刑可易科罰金;胡則是5年6個月,1年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沒收正義8億元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2014年引爆重大食安危機的北海油脂黑心油案,負責人呂黃麗華除一審被依違反食安法判刑4年已上訴二審外,針對580多名受害消費者集體求償5220萬元,台南地方法院考量被害人只有單次食用黑心油食品,食用後也沒有出現病徵求診,23日僅判賠353人合計141.2萬元。
2014年全台黑心油風暴,在屏東製作劣油嫌犯郭烈成,現改名郭盈志,二審被依違反食安法判刑12年,上訴最高法院被發回更審,不過味全公司認為被害受損,在高雄高分院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法院27日判郭男和施姓共犯應連帶賠償1.2億餘元,可上訴。
涉嫌遠雄人壽掏空案、新北市土地工程案、大巨蛋案、眷村改建弊案等4大案的遠雄集團創辦人,今(31日)以5.5億元交保,超越永豐金弊案的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與涉及中信金弊案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共同創下的4億元,改寫史上交保金新高。
(16:26更新)引發黑心油風暴的強冠公司劣質豬油案,最高法院痛斥董事長葉文祥、副總經理戴啟川犯罪損造成的損害嚴重,且犯後否認犯罪應予嚴懲,將葉、戴各判刑22年、18年,其中各判5年、4年部分可易科罰金確定,強冠併科罰金1億200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
3年前頂新劣油事件,多所學校營養午餐也受波及,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接受師生委託向頂新提出食安團體訴訟,彰化地院前天判決,有4所學校共341位師生獲得賠償1000多萬元,每人可賠3萬元;消保會對法官的判決表示肯定,認為,法官勇於任事。
頂新製油公司屏東廠2014年因為劣油案遭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依食安法開罰5000萬元,頂新公司不服裁罰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訟訴,法院6日下午判原處分撤銷,屏縣府應將5000萬罰鍰連同利息先還給頂新。
大統劣油事件,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協助受害消費者進行團體求償案,台中高分院2日開庭,展開首波大規模勘驗作業,動員近70人大陣仗,分組逐一比對查證由500名消費者提供的發票、單據及油品等事證,將做為未來求償的依據。
大統劣油事件,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為受害人求償案,台中高分院2日下午開庭勘驗大批消費者購買油品相關證據。台中高分院表示,首批動員近70人逐一勘驗500名消費者所提供的發票、單據及油品等事證,將確認所購買的油品是否為大統長基所生產。
強冠黑心油求償案一審宣判後仍有237人不願和解,經台灣消保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2133萬元,高雄地院今天宣判,其中160人每人可獲賠償6000至9000元不等,共計133萬1400元。
涉及2年前台灣劣質油案的1名香港商人及1名文職人員今天被香港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強冠餿水油案25日二審宣判,高雄高分院認定285間廠商、通路買到劣油,比一審時173間還多,依違反《食安法》及詐欺取財罪,重罰強冠公司1億2000萬元,另依7月1日施行的《刑法》沒收規定,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餘元。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觸犯285罪均成立,因葉是實際經營者,判徒刑22年,創下台灣食安案件判刑最重紀錄,但,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戴則判18年,有4年可易科罰金,全案均可上訴。
強冠公司販售劣油案,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食安法及詐欺罪判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徒刑20年。高雄高分院今天認定他觸犯285罪,加重改判22年,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強冠公司涉販劣質油案,台灣屏東地方法院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判董事長葉文祥20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改判徒刑22年,另科強冠罰金新台幣1億2000萬元。
劣油商永成公司負責人蔡鎮州以親人名義虛設3家行號逃漏稅近900萬元,蔡於法院審理中補繳稅款及罰鍰100萬共976萬9640元、公益捐款130萬,法官依法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蔡1年2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2000元折算1日,共約84萬餘元。
劣油案等食安事件重創民眾信心,食藥署今天宣布,31日起全台190家進口食用油業者,每半年得強制檢驗油品重金屬、致癌苯駢芘、總極性化合物等是否超標,違者最高罰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