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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基金將於2028年用罄,將近千萬台灣勞工的退休生活將受重大衝擊,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賴香伶、幹事長張其祿今舉行記者會,公布蔡英文總統上任以來所提的18項勞動政見,高達7成沒有落實,像是縮短總工時、提高加班工資等,呼籲執政黨盡速推動《勞動教育促進法》、《最低工資法》立法,解決台灣迫切的勞動問題。
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草案,提及只要有夜間工作勞工,雇主就應予以保護,但工會從過去的「同意權」改成「協商權」,工鬥團體今天表示,預告的草案只剩雇主應通知工會、工會可以協商,缺乏規範雇主的強制力,呼籲夜間工作應保留工會同意權。
大法官去年做出釋字第807號解釋,認為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因行程差別待遇而宣告違憲。勞動部27日公布《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除妊娠與分娩六個月內勞工是完全禁止夜間工作外,不分性別的勞工從事夜間工作時,雇主必須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等交通協助,或直接給予交通費。
勞動部今天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修正草案,將中油、台糖輪班人員刪除,另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企業工會訴求,經勞雇雙方協商認同於勞雇雙方協商調整班次期間,有適用變更輪班換班間隔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規定需求,經諮詢會審議後認有必要。
不少公司常會採取上午工作3小時、午休1小時、下午工作5小時來分配全天工時,但有公司日前遭勞動檢查,稱下午未留有勞基法規定的半小時休息而挨罰。對此,勞動部重申,除非是輪班或連續性、緊急性工作,否則下午連續工作5小時就是違法。
為強化派遣員工勞動權益,立法院院會24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明訂禁止企業將面試錄取的勞工「轉掛」至派遣公司,違者最高可處45萬元罰鍰;而當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用人公司(要派單位)須和派遣公司負連帶負職災補償、賠償責任。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禁止要派單位為規避雇主責任,將已面試通過勞工「轉掛」於派遣公司,否則最高可處45萬元罰鍰;若有人員轉掛情形,派遣勞工可要求要派公司直接僱用,違法轉掛的派遣公司仍須依法付資遣費或退休金,否則可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
派遣勞工保障再升級!立法院20日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禁止要派單位把已經面試通過的勞工,轉掛到其他派遣單位,違者最高可處45萬元,同時也增訂要派單位與派遣單位應連帶負職災派遣勞工的補償與賠償責任。
為保障派遣勞工職業災害補償權利,避免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約定「人員轉掛」等,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20)日審查《勞動基準法》第63條之1及第17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立委黃秀芳、吳焜裕、蔣萬安、劉建國、林淑芬等均提出增修版本。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此兩條文對派遣勞動權益保障非常重要,勞動部會盡力讓其在今天通過。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派遣業者不可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避免勞工遭「用完即丟」;派遣業者若刻意積欠工資,派遣勞工得要求要派單位先行給付,要派單位再向派遣公司求償。預估將有15萬派遣勞工受惠。
派遣勞工每年續約將走入歷史!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2日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未來修法通過後,雇主將不得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若派遣公司違反規定,最高恐挨罰100萬元。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22)日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9條及第22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明訂派遣業者不可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避免勞工遭「用完即丟」,否則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且,派遣業者若刻意積欠工資,派遣勞工得要求要派單位先行給付,要派單位再向派遣公司求償。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日審查《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立法委員擬修法強化派遣勞工勞動權益,但對於勞動部是否將訂定勞動派遣專法,對此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初期由於勞雇雙方存有重大歧見,故以行政指導及入法方式推動,終期仍會訂定勞動派遣專法。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22)日審查《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立委擬修法強化派遣勞動權益,但訂定勞動派遣專法本是蔡英文政府政見,立委質詢時痛批,勞動部下會期若無法提出專法草案,就是蔡英文政見跳票。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短期內以行政指導及入法方式保障勞動派遣權益,終期仍以訂定專法為目標。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22)日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擬將派遣勞工相關保障入法,直接增訂進《勞動基準法》。勞動部長許銘春會前表示,短期內要訂定專法有困難,但最終還是會落實總統競選政見、訂定派遣專法仍是終期目標。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22)日審查《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立法委員擬修法強化派遣勞工勞動權益,但對於勞動部是否將訂定勞動派遣專法,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初期由於勞雇雙方存有重大歧見,故以行政指導及入法方式推動,終期仍會訂定勞動派遣專法。
立委27日提案將服務費、清潔費納入工資,勞動部長許銘春強調,現行規定工資定義是「概括性定義」,若採正面表列或列舉方式,將特定給付項目列入工資定義中,恐影響勞工權益,需審慎評估。
部分店家會收取10%服務費、清潔費,有人會以為這就是所謂的「小費」,員工會拿到這筆錢,但其實不然,因此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服務費及清潔費為工資的一部分。勞動部回應,現行規定工資定義為「概括性定義」,如果將特定給付項目名列條文中,業者會規避法律,將服務費納入基本工資,恐影響勞工權益,需審慎評估。
客運鬆綁七休一引起勞工反彈,勞動部長許銘春今(27)日表示,行車安全及勞工安全非常重要,尚待交通部提出具體配套措施;針對制定鬆綁七休一的SOP部分,今天下午會開會討論。
《勞基法》修正草案本月上路後,勞檢成為保障勞工的最後手段,今(28)日勞動部舉行勞檢員職前訓練,勞動部長許銘春現身為學員打氣,勉勵學員依法行政,重視操守和廉潔,不可收受賄賂。而距離勞檢千人大軍還差155人,許銘春也表示,今年年底前一定會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