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同性愛人的搜尋結果,共02筆
許姓女同志因不滿同性愛人分手後,封鎖通訊軟體斷絕聯絡,不但掩飾身分以IG追蹤、發文騷擾對方及其親友,並前往舊愛住處、工作地點守候,甚至跟蹤尾隨,見舊愛與男子見面,醋勁大發嘲諷舊愛「賣淫」、「上床」,舊愛忍無可忍動手,雙方拉扯受傷提告。台北地檢署依跟騷法、傷害等罪將許女及舊愛一併起訴。
台中一名15歲少女小芳(化名)前年在交友軟體認識女子「陳嘉玟」並交往,對方傳訊息稱有NTR癖好(配偶或交往對象出軌),要求小芳與她的「朋友」性交拍影片,否則就分手,小芳照做後,才驚覺原來「陳嘉玟」是一名男子創的假身分,而她外出與「朋友」性交,其實就是男子本人,男子遭判刑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