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吳姓女童的搜尋結果,共43筆
2歲的吳姓女童與父母用餐完後,竟一溜煙的自己跑出餐廳外,隨即走失在馬路上,路人見吳童自己一人呆站路邊,於是報警處理。鳳山分局員警到場後,詢問吳童「妹妹你住哪裡?」吳童卻帶著奶音傻回「我住這裡」,於是員警再詢問「妳的爸爸媽媽呢?」吳童則回「爸爸媽媽回去了」,警方立即帶著吳童展開「迷途羔羊之旅」,所幸不久後父母就出現,趕緊將吳童抱回身邊。
台中市太平區驚傳虐童案,3歲吳姓女童因父母做輪班工作,白天在霧峰區幼兒園就讀,平日下課、假日則委託太平區35歲曾姓保母照顧,13日學校老師發現女童頭部及手腳多處瘀傷,通知家長並將女童送醫,女童父親報警對保母提告,發現曾女是無照保母;太平警分局依傷害罪及違反《兒少法》將保母送辦。
基隆劉姓女子與員工的吳姓女兒與自己女兒一起同住,劉女不滿10歲的吳女經常用餐時間過長、不寫功課等問題,竟以鐵尺毆打、徒手揮巴掌並要吳女跪地吃飯等,長期施暴凌虐致死,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將劉女判刑8年定讞。
基隆劉姓女子與員工的吳姓女兒與自己女兒一起同住,劉女不滿10歲的吳女經常用餐時間過長、不寫功課等問題,竟以鐵尺毆打、徒手揮巴掌並要吳女跪地吃飯等,長期施暴凌虐致死,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劉的上訴,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
7歲吳姓女童因父親非原住民,她從父姓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她由父母親代理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判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及第8條規定,子女從父或母的原民姓氏才有原民身分,父母死亡也須依此辦理,違反憲法比例原則,2年內須修法,逾期失效。
桃園市吳姓補習班老師去年1月對女童在補習班廁所,佯裝猜食物遊戲,竟以眼罩遮住女童眼睛,將果醬塗在下體,再把下體放到女童口中。還怕東窗事發,跑到超商買熱狗圓謊,被抓包後下跪請求學生父親原諒。遭法院依強制性交判8年6月。
「大方體驗自然營」16日招募31人前往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活動,卻因溪水暴漲造成4死2失蹤,消防局今(18日)再度動員318人搜索,但僅尋獲劉姓女童的鞋子、雨衣。吳姓股東今(18日)晚間5時許也抵達瑞芳警分局製作筆錄,經請示檢察官免送至地檢署複訊,於9時許自分局離開,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快步離開。
2018年7月台南關廟1名小學5年級的黃姓女童,上課途中被黑狗追趕,經狂奔90公尺後猝死。由於法醫剖驗認定,「如果沒有因狗追吠導致驚嚇,女童應還存活」,一審據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吳姓飼主徒刑6月,檢方不服上訴後,因吳與女童家人達成180萬元和解,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吳也獲緩刑2年,全案確定。
2019台中親子音樂季於夏綠地公園舉行,當天不僅有音樂演出,更有許多項為兒童設計的闖關活動,配上台中國際舞蹈嘉年華,許多家長帶著兒童舉家出門參與這場活動盛會。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為了這次活動也設立臨時服務站,在活動場邊疏導交通、服務市民。
新北市萬里區1名就讀小學4年級的吳姓女童(11歲),4日凌晨被送到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院方發現,女童肚子、雙腿、左右手臂、左臉、背部、眼部周圍及腳底板皆有傷勢,昏迷指數只剩3,送入加護病房,檢警獲報後聯絡女童的生母與乾媽,但「2個媽」都否認虐童,詳情尚待檢方調查。
顧客在百貨公司害另名顧客受傷,結局竟是百貨公司賠錢!去年8月初,一名小男孩於去年在某百貨公司撲倒一名小女童,女童撞到下巴流血後,家屬認為百貨公司未做好防護措施,也沒有標示警語,因此控告該公司顧客服務課吳姓課長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後雙方達成和解,女童家長撤告,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台中1歲半潘姓女童9月29日晚間休克被家人送醫,到院前無生命跡象,急救3小時後宣告不治。院方檢查發現女童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且外生殖器有挫傷情形,疑遭施虐致死,警方獲報後報請檢察官相驗,檢方訊後依涉傷害致死罪將母同居人聲押獲准。
台中1歲多潘姓女童疑遭虐死案,檢察官和法醫30日至台中市殯儀館相驗,解剖遺體釐清死因,女童母親王姓女子及吳姓同居人現身,2人手拉手、快步進入殯儀館,拒絕媒體訪問,承辦檢察官進行女童遺體相驗,由法醫研究所開鑑定報告書,其餘偵查細節不便多談。
內湖民權東路昨天晚上6點多,發生一起男子當街拉扯孩童的恐怖事件,吳姓婦人從安親班接7歲女兒返家,行經一處大樓中庭,男子突然伸手拉起女童的背包,企圖直接拎起女童,嚇得一旁吳婦拉手臂與歹徒拔河,路過民眾幫忙報警,警方隨後在附近超商將人帶回派出所,訊後依妨害自由函送法辦。
中市北屯區愛堡貝托嬰中心傳出保母虐童事件,蘇姓女保母對不足歲女童推扯猛打頭部、還抓童丟摔等殘暴行為,經網路披露影像引發網友震驚怒罵。托嬰中心業者15日出面道歉指出,當天有老師發現女童額頭瘀青,園方積極調監視影像發現,主動通知家長,並緊急通報社會局及家暴中心處理,托嬰中心會為此事負責,並已將蘇姓保母辭退。
「阿嬤,妳在哪裡?」迷路的5歲林姓女童在台中公園內邊跑邊哭,尋找阿嬤身影,公園派出所的警員吳佩蓉剛好步行巡邏,見到女童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於是伸出手與女童愛的抱抱,女童立刻停止哭泣,吳佩蓉聯繫上心急如焚已報案的阿嬤,祖孫倆開心重逢,一旁民眾稱讚,正妹女警愛的抱抱果然好給力。
3歲吳姓女童23日凌晨3時許頂著寒風,獨自在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前的早餐店,靠著蒸包子的熱氣取暖,路過員警見到這一幕,相當不捨,上前關心外,更買了饅頭、豆漿讓女童食用,並在早餐店對面的醫院找到女童的父親身影,原來吳父帶老婆掛急診,一時疏忽,才把女童留在街上。
南投縣人力派遣公司老闆莊立建與員工邱建斌,受吳姓員工之託照顧他5歲女兒,但莊男卻不當體罰,邱男更因情緒失控,踢飛女童致死,女童屍體遍體鱗傷、死狀淒慘。最高法院今日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將邱男判刑8年6月,莊男依傷害兒童罪判刑1年確定。
一名李姓名媛多年前點名某知名上市公司吳姓董事長是未成年女兒生父,不滿吳男透過媒體否認女兒是他的,以女兒名義控告吳男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雙方親子鑑定尚未確定,吳男罪嫌不足,今日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