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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吳景欽_的搜尋結果,共86

  • 學者抓漏 揪出準碩士抄襲鐵證

    學者抓漏 揪出準碩士抄襲鐵證

     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24日公布助理與他論文指導教授陳明通電子郵件訊息,欲證明自己才是發想者,並將證據都拿去公證。真理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景欽昨直言,這些資料都難以稱為證據,要證明清白必須拿出原稿。世新大學口語傳播系教授游梓翔更發現林和余正煌論文都提到「准」(準)碩士,連錯字都一樣。

  • 時論廣場》陳時中嗨歌 最該查誰(吳景欽)

    時論廣場》陳時中嗨歌 最該查誰(吳景欽)

    衛福部長陳時中去年6月間參與聚會飲酒嗨歌的影片外流後,參與該盛宴的賓客名單引起關注。陸委會下令徹查與會者之一的陳曉蓁,因為她擔任福建平潭招商局副局長,可能有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其實對於此次聚會,政府更該調查的應該是公務員是否違反廉政倫理規範。

  • 時論廣場》禁刊廣告就能防人才流失?(吳景欽)

    時論廣場》禁刊廣告就能防人才流失?(吳景欽)

    勞動部近日發函給各人力銀行,要求下架大陸在台的徵才廣告,以防止台灣半導體人才被對岸挖角。勞動部此舉雖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依據,但因此法律授權極為廣泛,除易造成政府恣意決定之外,這種作法是否真能防止人才外流,更令人質疑。

  • 吳景欽》思想審查幽靈再現

    吳景欽》思想審查幽靈再現

    針對大陸地區授權台灣的出版品許可,於明年2月1日開始,文化部以防對岸滲透為由,將全面審查。文化部雖宣稱,對出版審查及免稅審認,並不會影響ISBN的核發,且將朝精準規範、低度管理的方向為修法。只是如此的作法,總讓人有出版審查再現的憂慮。

  • 吳景欽》吃萊豬好棒棒

    吳景欽》吃萊豬好棒棒

    醫師蘇偉碩因發表萊豬有害身體之言論,經衛福部以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散布不實訊息罪為告發,並遭警局通知到案說明。雖此通知書並無強制力,但期日不到場,警察仍可因此向檢察官聲請拘票為拘提,仍會讓人感到害怕。惟抒發萊豬有害身體健康之意見,真有犯罪嗎?

  • 吳景欽》中天案 北高行恣意認定

    吳景欽》中天案 北高行恣意認定

     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遭NCC否決後,中天於提起行政訴訟之同時,也立即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以避免不可回復的損害。只是一如過往慣例,北高行駁回假處分之聲請,也代表此案只能窮盡一切救濟手段,才有爭取合法權利之可能性。

  • 吳景欽》勞動基金弊案 監督懈怠

    吳景欽》勞動基金弊案 監督懈怠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因涉嫌接受業者招待,並於今年中委託證券公司用勞動基金帳戶款項炒作公司股價,亦發現有不明資金達數百萬元等,致涉及公務員違背職務受賄、財產來源不明以及操縱股價等重罪,遭聲押獲准。而勞動部也將之停職且停止其退休申請,雖說是亡羊補牢,但面對如此大的弊端,為何無法事前預防?游迺文早在2016年就已被勞動部政風處列入高風險名單,為何要到今年9月勞動部才移送廉政署偵辦?

  • 吳景欽》地方有權為食安把關

    吳景欽》地方有權為食安把關

     農委會與衛福部相繼公布行政命令,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進口,引發國人的食安恐懼。故有地方自治團體,如台中市,就通過食安自治條例,並明文規定豬隻的萊克多巴胺之零檢出及相關罰則。行政院則以零檢出的規定可能牴觸中央法規,而發函各縣市政府說明。

  • 吳景欽》陳同佳案 由台灣司法解決

    吳景欽》陳同佳案 由台灣司法解決

    涉嫌在台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據傳將在本月來台投案,行政院長蘇貞昌則稱,香港人殺香港人,本應由香港為審理,故不能讓殺人犯自由來去,若要來台受審,須由台港政府為正式的司法互助。惟陳同佳殺人案,由香港法院審理,就算我方提供資料,也會陷入審理不能的狀況。又在缺乏司法互助規範及互信基礎不足下,要經由正式的官方管道使陳同佳來台,似乎也陷入困境。

  • 吳景欽》川普法院真能如川普所願嗎

    吳景欽》川普法院真能如川普所願嗎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因病去世,對於其空缺應由下一任總統提名的呼聲不斷。但在面對選舉的不確定性及共和黨擁有參議院過半席次的優勢下,美國總統川普迅速提名保守派聯邦上訴法院法官巴雷特繼任,這將使得最高法院保守派與自由派大法官的比例變成6:3,形成所謂的「川普法院」,有利於川普未來打選舉訴訟。但美國司法真的會因此偏向保守之一端嗎?

  • 吳景欽》保障人權也要上太空

    吳景欽》保障人權也要上太空

     法務部於9月8日預告「科技偵查法」草案,時間僅為5日,且因內容賦予偵查機關極大的權力,致有警察國家的質疑,而法務部則以「不要人家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來回應。惟以草案內容來看,偵查手段是否上太空未知,但於人權保障,卻肯定上不了天際。

  • 吳景欽》抄家合憲 令人莫名

    吳景欽》抄家合憲 令人莫名

    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93號解釋並宣告《黨產條例》全數合憲。惟針對最具爭議的黨產委員會的正當性及附隨組織的定義,亦認定不違憲,就使此號解釋遊走於是否合憲的鋼索之上。

  • 吳景欽》司法精神病院 準備好了嗎

    吳景欽》司法精神病院 準備好了嗎

    桃園殺母砍頭案一審判決無期徒刑,卻在第二審被以行為時因吸毒致無辨識能力而判決無罪,引發社會譁然。如果此案被告最終以無罪確定,仍須處以監護處分,但討論許久的司法精神病院,真的準備好了嗎?

  • 吳景欽》收賄與政治獻金的那條線

    吳景欽》收賄與政治獻金的那條線

    檢調偵辦SOGO經營權爭奪立委集體收賄案,台北地院4日作出裁定,除了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遭法官認定是「期約」收賄,以80萬交保,包括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與3名立委在內的7人全都遭到羈押。但在司法對賄賂與政治獻金難有一條清楚界限下,未來能否定罪卻是個未知數。

  • 吳景欽》國民法官夠國民嗎?

    吳景欽》國民法官夠國民嗎?

    立法院持續審查「國民法官法」草案,民進黨將採取「不間斷不休息投票」趕夜車,目標是在22日完成三讀。根據司法院的草案內容,除少年、煙毒案外,只要10年有期徒刑以上或故意犯罪致人於死者,於第一審就強制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範圍。而此類案件,要由3位專職法官及6位國民法官來組成合議庭審理,至於這6位由平民所選出的國民法官,既與法官同席,也可直接訊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更須決定犯罪之有無與量刑。

  • 吳景欽》就算鋪紅毯 還是「走後門」

    吳景欽》就算鋪紅毯 還是「走後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日前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目的是將約聘人員的任用法制化,且若符合一定資格,可於任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機關有職等的所謂「準公務員」。換言之,未來的公務員進用將採取依法考試與依法聘任的雙軌制,但此做法有嚴重的違憲疑慮。

  • 吳景欽》監察院能成功轉型嗎

    吳景欽》監察院能成功轉型嗎

    第五屆監察委員將於7月31日屆至,總統府於日前提出準監察委員名單,卻引發社會議論,也有準副院長與準監委,即前台東縣長黃健庭與前水利署長陳伸賢,因不願自我人格再受凌虐,致婉拒提名。而即便不論此次提名是否為酬庸或有其他政治目的,卻與執政黨過往廢除監察院的主張,有相當大的落差。或許,稍可緩和矛盾者,是於去年底通過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即第六屆的監委中,將有7位所謂人權委員,專司人權保障事務。只是如此的轉型,真能使監察院脫胎換骨嗎?

  • 吳景欽》通姦除罪化不是合法化

    吳景欽》通姦除罪化不是合法化

    針對《刑法》通姦罪是否違憲,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且立即失效。而在通姦罪失效後,並不代表通姦從今爾後即屬合法,而是回歸《民法》來解決。

  • 吳景欽》無罪殺警犯與監獄的距離

    吳景欽》無罪殺警犯與監獄的距離

    台鐵殺警案被告鄭姓男子,嘉義地院以其行為時無責任能力判無罪,並宣告須受5年的監護處分,這雖已是法律規定的上限,但修法延長的呼聲不斷,同時法務部也宣布將設立司法精神醫院。但此主張能否實踐卻是問題。

  • 吳景欽》一場太陽花 司法搞不定

    吳景欽》一場太陽花 司法搞不定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攻占立法院的所有被告全身而退,但攻占行政院的部分,尤其最受關注的被告魏揚,針對煽惑犯罪部分,卻是第一審無罪、第二審有罪。雖此案必會上訴,卻已凸顯司法有如月亮般的陰晴圓缺,讓人難以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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