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國中女友的搜尋結果,共66筆
女星陳天仁2010年在中華職棒賽事,因遭電視轉播的攝影鏡頭捕捉,而被外界封為「象迷娘」受到關注。她過往和前男友開車出門,行駛期間發現後方來車閃燈,結果坐在副駕駛座的男方,居然幾乎將上半身探出窗外,朝人怒比中指辱罵。後來前男友還因陳天仁聚會輕拍異性友人肩膀翻臉,更將怒火波及陌生的國中少年,以上種種行徑,都讓當時身為女友的她覺得可怕,最後提出分手。
「你們願意花4萬養女友嗎?」一名竹科工程師年薪約5百萬元,女友則是想考老師的全職考生,食衣住行、電話費、保險費,每月約4萬元的支出全由男方買單,最近兩人都到了適婚年齡,但眼看女友似乎沒有很認真讀書,不知道何時才會能金榜題名,工程師開始猶豫是否該設停點,「難道要一直這樣資助下去嗎?」為此上網求助。
一名男子和女友到外縣市旅遊,夜晚要進行魚水之歡時,女友突從包包拿出30公分長的尺,表示要替他量測生殖器勃起的長度,讓他傻眼心想,「所以她早就計畫好要幫我量了?」測量結果女友驚喊「怎麼才1X公分而已?網路上不是都說30公分嗎?」,他哭笑不得說,「到底是天真還是笨啊!怎麼會覺得有30公分?」貼文引發網友爆笑。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捲性騷醜聞,形象一夕崩塌,一名男子表示,看了黃子佼的自白後很有感,想起自己兒時被父親帶到租屋處,他在客廳看電視,父親和女友在房間滾床單,不只一次看到父親和女友衣衫不整交疊在一起的畫面,導致他成為和父親一樣的人,國中就會用錢包養女生,他有感地說「我能懂黃子佼說的一些事,童年對一個人影響層面真的很大。」
一名陳姓男子與女友小芳(化名)從國中起相識10年、成為情侶8年,與小芳的家長相當熟悉,交往期間常到小芳的家中住宿,因而得知女友的媽媽有服用鎮定劑與安眠藥才能入睡的習慣,2018年9月某日凌晨,竟然將女友灌醉後,跑到女友媽媽的房間性侵得逞,還拿手機拍下過程,直到小芳要使用平板追劇,打開手機連結網路時,才發現男友是淫狼,憤而提告,一、二審均判陳男3年8月徒刑。民事部分一審判陳男賠償女友媽100萬元。
男女交往都希望對方看到自己最好的一面,一名女網友表示,和男友在床上歡愉脫到剩貼身衣物,驚見對方穿小猴子圖案內褲,男友急忙解釋是自己最愛的內褲,從國中穿到大,讓她瞬間解High,問網友有無遇過相似經驗,貼文曝光部分網友認為不影響,但有人提醒內褲要定期汰換,內褲穿太久會孳生細菌。
一名陳姓男子與女友小芳(化名)從國中起相識10年、成為情侶8年,與小芳的家長相當熟悉,交往期間常到小芳的家中住宿,因而得知女友的媽媽有服用鎮定劑與安眠藥才能入睡的習慣,2018年9月某日凌晨,竟然將女友罐醉後,跑到女友媽媽的房間性侵得逞,還拿手機拍下過程,直到小芳要使用平板追劇,打開手機連結網路時,才發現男友是淫狼,憤而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8月徒刑。經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今判決駁回,仍判刑3年8月。可上訴三審。
井上雄彥所創作的《灌籃高手》是許多人的童年回憶,影響力之大,更是有人因此決心打職籃。近日電影版上映,隨即颳起旋風,不少人湧入戲院朝聖,就有一名男網友看完後忍不住感動落淚,卻被女友罵「真幼稚」,兩人因此大吵一架,最終男方提出分手,網友們也分兩派戰翻。
雲林一名男子涉嫌讓國中女友替他口交,遭檢方起訴,但少女出庭時證稱,是自己拉男友進廁所,強調「他好像不同意」,一審法官採信少女證詞,判男子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男子確實說過不同意,少女卻回「我說可以就可以」,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一名陳姓男子與女友小芳(化名)從國中起相識10年、成為情侶8年,與小芳的家長相當熟悉,交往期間常到小芳的家中住宿,因而得知女友的媽媽有服用鎮定劑與安眠藥才能入睡的習慣,2018年9月某日凌晨,竟然將女友罐醉後,跑到女友媽媽的房間性侵得逞,還拿手機拍下過程,直到小芳要使用平板追劇,打開手機連結網路時,才發現男友是淫狼,憤而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8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全案有事實需再釐清,決定擇日再開辯論。
苗栗又傳霸凌事件!近日網路流傳一段一名國中男同學遭多名少年毆打開扁,甚至有人亮刀恐嚇的影片,引發譁然。施暴過程被被拍下並上傳網路,事件因此曝光;苗栗縣竹南警分局表示,已於14日通知6名少年涉案少年在家長陪同下到案說明,全案依違反聚眾鬥毆、傷害、恐嚇及少年事件處理法送辦。
和另一半的家人打成一片是難能可貴的事,但如果到「坦承相見」的地步,可就真的太誇張!一名男網友表示,女友的妹妹疑似中秋節烤肉太累,不僅在沙發上睡著,甚至還把衣服脫個精光,讓目擊這幕的原PO嚇得目瞪口呆,懷疑事有蹊翹,卻又不曉得該如何和女友啟齒,只好發文和網友求助。
一名張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4歲國中女學生,至少在女學生家中及賓館內發生7次性行為,張男還拿手機拍攝床戰實況。某日兩人又在少女家中嘿咻時,剛好少女父親返家撞見,一怒下報警提告。一審因法官認為照片為雙方同意下拍攝,且未散布,因此宣告緩刑兩年,但檢察官不服認為判太輕上訴,二審法官認為照片僅露「北半球」,與實下女性穿著低胸衣服以及寫真集拍攝無異,不足已引起性慾,駁回檢察官上訴。
漢聲廣播電台主持人李基銘,年近50卻至今未婚,其實背後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原來12年前他的女友車禍過世,當時的他沒想太多,獨自一人攬下扶養女友和前夫生下的女兒的責任,如今一轉眼10多年過去,4個女兒也逐漸長大成人,直到三女兒結婚生子當媽媽,他也直接升格當阿公,才終於有了感觸,「是看到老三結婚喜帖父親欄位印我的名字,真是五味雜陳」。
一名台中林姓男子,見到與表弟、表弟的13歲女友A少女,以及同學B少女一起離家出走,於是邀約3人到台中遊玩,事後並住在林男的友人住處,但林男深夜見表弟和女友在一旁愛撫嘿咻,竟一時獸性大發,直接硬上也睡在一旁的B少女。林男事後遭少女父母提告,卻辯稱是兩人你情我願,但A少女卻像官表示,林男曾戴保險套要性侵她同學,「但後來軟掉了」。一審林男遭判7年2月徒刑,不服上訴後,仍維持原判。
一名從事直銷工作,年收入數百萬元的男子阿勇,民國107年趁著越南籍女友返國探親,委託他照顧國中女兒之際,竟將毒品偷偷加入買回的晚餐食物內讓她食用,等少女頭暈後,又加碼拿不明藥物聲稱可解頭暈,讓少女吃下後整個昏睡,讓他輕易性侵得逞,但阿勇在一、二、三審中,都辯稱自己無法勃起,性功能障礙,但都無法說服法官,遭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定讞。
另一半和家人互動太親密,也是分手理由,知名餐酒館老闆林宏偉日前就登上談話節目透露,有一名40歲男子交了一位小15歲的女友,但這位男子事後卻發現,嫩女友和家人互動太親密,不只到高中還和父母一起洗澡,甚至還會激吻親哥哥,讓這位男子瞬間覺得「綠光罩頂」,最後忍無可忍決定分手。
葉姓男子5年前與前女友及對方的女兒同居時,竟然對未滿14歲的女友大女兒強制性交63次,還強迫對方替他打手槍31次。儘管葉男否認犯行,但因少女被社會局安置保護時,連搭電梯乍見陌生刺青男子,都嚇得僵住無法走動,明顯受創十分嚴重,台南地院據此認定他犯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共94罪,合併判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
一名中部某高中高三男學生,去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4歲國二少女,兩人進一步交往後,因正值血氣方剛的青少年時期而乾柴烈火,從今年2月起先後以一周兩次的頻率,密集發生26次性關係,最後導致國中小女友懷孕,但雙方父母經過協調後決定已確定產後處理方式,且又顧及高三生即將面臨升學考試,經女方母親表示「願意原諒、雙方家長已談過後續處理」,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一名有女友且身為碩士的國中數學老師,竟然與自己導師班上一名國二少女產生情愫,多次利用上課期間替少女請假帶回住處發生性關係,並拍攝不雅影片,甚至私下要少女拍裸照供其觀賞,少女某次玩網路直播時,意外透露與班導師有親密行為,網友大驚後立刻向校方檢舉,警方事後在男師住處搜出不雅性愛片。法官審理後判該名狼師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