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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翔(2634)今天與台中市漢翔企業工會、岡山廠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董事長胡開宏董事長與兩企業工會理事長完成簽署,此次協約的最大亮點,包括提高獎金、產檢假等,漢翔強調要帶給員工更優質的福利及保障,共創勞資雙贏。
新北首份娛樂休閒服務業團體協約出爐!知名旅遊景點烏來雲仙樂園昨在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勞動部關係司視察黃春玉共同見證下,由雲仙樂園總經理薛樂山與企業工會理事長盧建忠簽約,首份娛樂休閒服務業團體協約正式誕生。
新北首份娛樂休閒服務業團體協約出爐!知名旅遊景點烏來雲仙樂園今(30)日在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勞動部關係司視察黃春玉共同見證下,由雲仙樂園總經理薛樂山、企業工會理事長盧建忠代表雙方簽字,首份娛樂休閒服務業團體協約正式誕生。
台鐵局與台灣鐵路企業工會2019年首度簽署團體協約,實施迄今滿4年,因應台鐵明年轉型公司,勞資15次協商完成62項條文,工會要求未來公司有盈餘須提撥一定比例當作員工福利的基金等,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及勞動部長許銘春見證於今(20)日下午簽約,王國材說,明年台鐵公司化也適用,還笑說獎金會照發。
桃園機場公司與桃園機場公司企業工會10日簽署團體協約,內容包含延後屆齡退休生效日、依年資增加特休假日數、家庭照顧給薪假從5日增加為7日等,提供員工更優質的福利與保障;機場公司董事長楊偉甫對於雙方溝通及協約內容表示肯定,盛讚勞資和諧是桃機的公司文化。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4日到桃市府前提出5訴求陳情,其一是希望教師工會與校長協會對「教師出勤時間」簽訂團體協約、加班補休1.5倍,並指高雄市已經由工會對協會完成團體協約。桃園市教育局則說,無法強迫校長協會,但會持鼓勵立場。
桃園市勞動局8日將召開勞工政策諮詢會議,桃園市產業總工會4日到桃園市政府前陳情,呼籲應該開放基層勞工列席參與。桃園市勞動局回應,已邀請包含桃產總等桃園主要勞工團體代表,應可真實反映基層勞工意見。
我國上市(櫃)公司共有1779家,其中成立企業工會為185家、簽訂團體協約僅有48家,比率偏低,為鼓勵簽訂團體協約,勞動部表示,將要求成立企業工會的185家在其年報及永續報告書中揭露團體協約簽訂情形或未能簽訂原因,並納入勞動基金選擇指標之一。
少子化衝擊私校辦學,聖約翰科大早前也傳出112學年度停招部分學制,近3年校內更不斷發生薪資與工作權爭議。高教工會今(14)日表示,近日與該校簽約,以保障校內教師的優退金、資遣費,廢除不合理的升等條款與安置辦法,並承諾未來若變動教師權益,應先與教師代表協商。
航空三雄從天上打到地上,長勤請假潮掀開三雄人才爭奪戰!長榮航空子公司長榮航勤(簡稱長勤)不滿年終先發難,元旦期間發起請假潮,華航子公司桃園航勤(簡稱桃勤)提出六大訴求也要力爭,4日桃勤勞資雙方率先達成共識,但長勤至今仍未止血。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主動推動入廠輔導工會與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去年輔導勞資雙方重新或首次簽訂團體協約,共計17個工會與事業單位簽署,經勞動部審核通過核定190多萬元的獎勵金,勞動部長許銘春3日南下前往相關工會頒發獎勵金。
今年9月高市教育局獨步全台,與校長團體簽約「落實」每日8小時工時制為「原則」,但就有家長團體以「消費者」立場於23日聯袂遞交聯署書至教育局,要求教師採「打卡制」。29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祕書長劉亞平痛批,某些「家長團體」法律素養不足、欠缺勞動意識,假「消費者」之名「消費」老師。
2011年4月教育部明訂教師在校服務時間,以每天8小時,每周5天40小時為「原則」,今年9月高市教育局與校長團體簽約「落實」每日8小時工時制,家長團體23日以「消費者立場」聯袂遞交連署書,要求教育局讓教師採打卡制。29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祕書長劉亞平痛批,某些「家長團體」法律素養不足、欠缺勞動意識,假「消費者」之名「消費老師」。
為穩固和諧的勞資關係,臺灣企銀15日與臺灣企銀企業工會續簽訂「團體協約」,比過往提供更優質的員工福利,由臺灣企銀董事長林謙浩及臺灣企銀企業工會理事長游宏生代表簽署,並有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寶華及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共同見證,為臺灣企銀勞資和諧雙贏再啟新頁。
臺企銀(2834)為穩固和諧的勞資關係,15日與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較過往提供更優質的員工福利,由董事長林謙浩及企業工會理事長游宏生代表簽署,並有北市府勞動局長高寶華及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共同見證,為臺企銀勞資和諧雙贏再啟新頁。
為營造勞資和諧的職場環境,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於12月14日與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以確保勞資雙方能在和諧互信的基礎上,共同創造勞資雙贏的新局。
合庫銀行在14日由董事長雷仲達和工會理事長陳金渠雙雙再對團體協約續約,這也是合庫資方與工會第六度簽署團體協約,包括在職優惠存款利率以及14天的婚假、產假等,這些都是優於勞基法的方案。
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工會歷經多次協商溝通,7日舉辦團體協約簽約 儀式,在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張大春見證下,勞資雙方共同簽訂完成,攜手開創嶄新和 諧新關係;擬定協約多項內容優於現行勞動法令,包含增設主婚假1日、提供員工子女結婚使用申請等多達7項條文,兼顧員工權益及公司營運發展的長久利益,打造友善幸 福職場,充分展現中鋼集團企業踏實精神,共創勞資共好共榮。
為促使勞資雙方順利展開團體協商,勞動部今天發布「團體協約之協商會議注意事項」,就團體協約之協商會議程序及應注意之重點訂定相關原則及架構,也要求,每次協商會議後,應共同擬定對外回應發言內容,如果勞資任一方於未達共識前,不宜透過新聞媒體、社群媒體等方式對外散布、討論或傳輸任何協商議案具體內容。
締結團體協約為工會重要功能之一,為鼓勵工會與雇主簽定團體協約,勞動部訂有「勞動部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要點」,近日再修正協助其他工會完成簽訂團體協約的工會或工會聯合組織獎勵上限從原本的3萬元提高至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