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土地現值的搜尋結果,共198筆
苗栗縣2025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成果將於2025年1月1日公告,為使鄉親朋友瞭解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辦理情形,預訂於2024年10月2日起至10月7日,由各地政事務所按所屬轄區在各鄉(鎮、市)公所會議室或地政事務所等地點,舉辦18鄉(鎮、市)之2025年公告土地現值說明會,另考量不方便到現場的民眾,亦會在會後於各地政事務所網站及Facebook粉絲專頁提供線上說明會影片供鄉親觀看。
苗栗縣2025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成果,將於明年1月1日公告,為使鄉親瞭解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辦理情形,預訂於今年10月2日起至10月7日,由各地政事務所按所屬轄區在各鄉、鎮、市公所會議室或地政事務所等地點,舉辦18鄉、鎮、市2025年公告土地現值說明會,不方便到現場的民眾,也可以在會後於各地政事務所網站及Facebook粉絲專頁提供線上說明會影片供鄉親觀看。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訂於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於該所4樓會議室召開中、永和區2025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說明會,期望廣納建言使得地價作業更公開、合理化,歡迎關心雙和地價動態之各界人士踴躍參加。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生存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被繼承人之土地,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該地再出售時所核計土地增值稅之原地價認定,是以應給付差額之配偶(即被繼承人)取得該土地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為原地價。若以「繼承」方式取得之土地是以被繼承人死亡當年公告現值為原地價,二種取得方式所計徵之土地增值稅大不同。
台南市2025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結果,將於2025年1月1日公告,為使市民朋友瞭解作業辦理情形,將自2024年10月4日起至10月8日止,陸續於台南市各地政事務所舉辦10場公開說明會。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4300萬元購入商辦,但契約書上的「買賣價款總金額」欄只寫61萬,引發外界熱議。對此,不動產估價師陳碧源解釋,目前顯示的文件顯然是建物買賣的公契,上面的金額是政府稅務機關評定的房屋評定現值,和真的買賣私契不一樣。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4300萬元購入商辦,但契約書上的「買賣價款總金額」欄只寫61萬,引發外界熱議。對此,不動產估價師陳碧源解釋,目前顯示的文件顯然是建物買賣的公契,上面的金額是政府稅務機關評定的房屋評定現值,和真的買賣私契不一樣。
一名劉姓爺爺擔心兒子繼承遺產時會繳納高額遺產稅,打算在生前贈與給兒子,沒想到經過試算後,贈與稅竟然高達128萬,還好最終再試算遺產稅之後,發現竟然無須繳稅,能夠省下大筆血汗錢。
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將於2024年8月20日至8月29日巡迴全縣辦理「2025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為使民眾就近參加,所轄竹北、竹東及新湖等3個地政事務所,分別於13鄉鎮市各自召開13場公開說明會,因應竹北人口增長,竹北市於新崙社區加開1場,歡迎民眾參加。
高雄軌道站體周邊的「容積代金」計價方式,在捷運紅線、橘線場站和台鐵車站周邊「容積移轉」的代金抵繳,確定改採土地市價計算之後,據悉,高雄捷運局也正研擬輕軌站體目前100%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代金的「增額容積」,改為市價計算,因將增加建商個案取得容積的成本達150%,引起房地產界的高度關注,希望能夠爭取實施的緩衝間,自行搭配讓業界調整適應,或是比照「容積移轉模式」,開放申請人可以選擇以公設地抵繳,減輕容積成本。
高雄容積移轉新制底定,可望9月底之前,公布實施,未來,建商申請容積移入可自行單一選擇公設地抵繳、或繳交代金,也可二者混搭,但,如果要採繳交代金模式,將以接受基地的市價計算,不再以土地公告現值計價,由於建商基於成本考量,在可100%公設地抵換的情況之下,因需求大增,公設地價格恐將再從公告土地現值的40%,階段漲至53%,續飆至60%以上,而目前已經擁有龐大公設地庫存的建商,將成大贏家。
大學生丁丁於111年間購買台北某精華地段房地,契約總價9,200萬元,經國稅追查發現,丁丁給付該不動產資金是由他媽媽匯款至賣方帳戶支付,涉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贈與,該局遂通知丁丁的媽媽於收到通知函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
大學生丁丁於111年間購買台北某精華地段房地,契約總價9,200萬元,經國稅追查發現,丁丁給付該不動產資金是由他媽媽匯款至賣方帳戶支付,涉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贈與,該局遂通知丁丁的媽媽於收到通知函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今日表示,民眾出售房子,會因為取得的原因、日期適用的稅制就會不同,以一對黃姓兄弟來說,因為共同取得母親過世所遺留的房子,為了賣個好價錢,哥哥將產權贈與給弟弟再出售,兄弟負擔的稅不只倍增,等於多繳了37.1萬元的稅。
高雄國稅局今日表示,民眾出售房子,會因為取得的原因、日期適用的稅制就會不同,以一對黃姓兄弟來說,因為共同取得母親過世所遺留的房子,為了賣個好價錢,哥哥將產權贈與給弟弟再出售,兄弟負擔的稅不只倍增,等於多繳了37.1萬元的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可以申請配偶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跟他人購買農地後,直接登記於子女名下,小心還是會被課贈與稅。國稅局說明,上述情況下,會認定父母贈與標的為「購地資金」而非農地,因此應課徵贈與稅,不能適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免稅規定。要透過贈與子女農地避稅,千萬不要忽視「先登記在父母自己名下」這一步驟。
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為被繼承人所有的財產,依規定應自法院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以被繼承人死亡日遺產價值補申報遺產稅。
張先生今年1月1日簽約,以300萬元把名下一筆土地出售給劉小姐,但張先生3月1日死亡,死亡時尚未辦妥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且還有尾款100萬元未收取,國稅局指出,在計算張先生遺產時,該土地應以其死亡時的公告現值150萬元列入,並同額列報未償債務扣除額;尚未收取的尾款100萬元也須一併計入遺產總額。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父母出資為小孩購買不動產,其贈與金額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贈與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