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土造長槍的搜尋結果,共24筆
去年10月連假,花蓮縣富里鄉石牌村長楊文慶在自家田裡遭人槍擊,一度傳為債務糾紛,警方也在2小時逮捕涉嫌開槍的陳男,不過,陳男落網後供稱,懷疑前妻與楊交往,心生怨憤,才持土造長槍朝背部射擊。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將陳男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6年10個月。可上訴。
原住民打獵須使用「自製獵槍」、事先申請是否違憲,司法院大法官經開庭辯論後,訂於5月7日下午4點在憲法法庭宣示解釋。
原住民打獵只能用「自製獵槍」且不得獵捕山羌等保育動物,經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及卑南族人潘志強和法官2017年先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今(9)日將首度針對本案,於憲法法庭召開辯論庭。原民族人昨晚夜宿司法院前,今開庭前將施放狼煙、詔告上天及祖靈,強調「獵人無罪、法律違憲!」
台東縣警局局長長趙瑞華有鑑於近日國內發生多起重大治安事件,為避免引發模仿效應,自7月22日0時至31日24時止,執行「掃黑行動專案」,查緝非法槍械、毒品、地下錢莊、暴力討債、賭博、嚴辦聚眾鬥毆等。
簡姓男子綽號「阿砲」經常夥同友人前往三峽山區狩獵,擁有多枝非法槍枝,新北市刑大報請新北地檢署陳詩詩檢察官指揮,並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蒐集渠犯罪事證,於日前掌握藏匿槍械工寮,經持搜索票埋伏守候,逮捕簡嫌。
花蓮縣布農族余姓獵人,前年酒後怒嗆同居林姓女友的15歲女兒「妳媽媽都在騙人」,少女回嗆後,余男竟持土製改造長槍近距離朝少女胸部貼近射擊,造成少女心室破裂死亡,最高法院認為余男犯後沒有悔意,依殺人等罪將他判囚18年6月確定。
逼近選舉的敏感時刻,彰化縣田中警方18日上午跨過濁水溪到雲林縣古坑鄉查獲60歲劉姓男子持有土造霰彈長槍、土造獵槍各1把與各式子彈,劉嫌供稱是向已故友人購買槍枝,目的是要驅趕偷吃柳丁的獼猴,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擴大偵辦。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於7日清晨6時30分許,由副分局長涂瑞湮率領7名幹員,執行山地清查勤務時,循線在仁愛鄉廬山段保留地工寮內,查獲印尼籍逃逸外勞2名(IMALIYA、BUDIMAN),並在工寮內起出土造長槍6枝及已肢解山羊肉塊,7日偵訊後,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情侶吵架,自曝持有土造長槍,遭警活逮!嘉義縣竹崎警分局於日前接獲柳姓女子報案,指稱與侯姓同居人因細故爆口角,遭亮槍示威,除找來兒子撐腰之餘,也向警方報案,未料雙方竟同時抵達,讓侯嫌措手不及,當場遭警方逮個正著。
綽號「周董」的23歲周姓男子對槍械有興趣,竟自學改造槍彈,還拍照後PO在臉書上炫耀「你看厲害吧!」不料這炫耀文也被高市刑大鎖定,昨前往他位在台南住處查獲改造槍彈及工具外,還搜出毒品及3顆土造爆裂物,周父得知兒子改槍又吸毒,氣得飆罵。
里港警分局偵查隊女警李菡佾,2014年間於高雄市一心派出所實習時,正巧遇上高雄氣爆,雙手被炸得2、3度燒燙傷,目前仍在復建中,但受傷並無礙她打擊犯罪決心,今日在轄區破獲一起非法持有獵槍案,同事都為她表現按讚。
葉姓男子與陳姓女子離婚,陳女日前探望跟著前夫生活的兒子,疑因子女扶養問題與葉男爭吵,葉男盛怒持槍射擊陳女大腿遭逮。
苗栗縣南庄鄉日前傳出學童持獵槍誤擊,釀成1死1傷悲劇,頭份警分局循線在南庄鄉南江村,查獲陳姓男子涉嫌自製大批土造獵槍,從水泥磚裡起出13枝長槍成品、槍托和子彈等違禁品,但陳嫌否認意圖販賣牟利,8日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苗栗縣南庄鄉日前傳出學童持獵槍誤擊,釀成1死1傷悲劇,苗栗縣警局頭份分局循線在南庄鄉南江村,查獲陳姓男子涉嫌自製大批土造獵槍,從土泥磚裡起出13支長槍成品及槍托和子彈等,訊後下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但陳嫌否認意圖賣槍。
頭份警分局今天指出,南庄鄉陳姓男子非原住民,竟涉嫌自製土造獵槍牟取不法利益,警方從陳男住家庭院的土堆內,起獲約20餘把槍枝成品及半成品,驚呼宛如地下軍火庫。
苗栗警方查緝毒品專案,今天逮獲8名藥頭及藥腳到案,其中一名彭姓嫌疑人擁有1枝土造長槍,還加裝狙擊鏡,提升射擊精準度,殺傷力強大,全案擴大偵辦中。
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全國同步掃蕩槍械、毒品及黑道幫派犯罪專案」,南投縣警局針對非法槍彈、毒品及黑道幫派犯罪展開為期7天大掃蕩,20日展成果,共計拘提逮捕136名嫌犯到案,並查獲大批毒品及長短改造槍枝8支,成果豐碩。
嘉義市發生殺警案後,警政署特規劃區域性掃蕩非法槍械專案,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4日在台南市東山查獲盧姓嫌犯私藏土造掌心雷手槍1支、空氣長槍1支和多發子彈、手槍零件等改造槍械工具,還有少量安非他命,只是務農的嫌犯均供稱這些東西是已過世的黃姓友人寄放,似乎是想撇清責任,不過,警方找到土造掌心雷時,發現它已上膛,盧嫌還教警方如何退出子彈,「東西不是我的」說法,令警方存疑。
曾姓男子去年6月酒後與張姓同事起口角,拿土造長槍射中張男下半身7彈,所幸清創後撿回一命,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曾男,但法官認為他無殺人犯意,僅構成傷害罪,由於雙方和解撤告,諭知公訴不受理,可再上訴。
新竹縣1名酒店車夫劉華淡,今年6月間與黃姓代班人因酬勞問題,在酒店包廂爆發口角,劉一氣之下取霰彈槍近距離槍殺黃男,逃往嘉義落網。地院法官審理時,劉始終否認犯行,法官痛批他犯後態度不佳,迄今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依殺人等罪重判18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