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搜尋結果,共61筆
公平會9日針對羅君、李君、林君實施境外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未於開始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羅君、李君各新台幣5萬元罰鍰,處林君10萬元罰鍰。
公平會10日委員會議通過,詩泰美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事業名稱,未依法定期限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修正案將進入最後階段,在4月底或5月初將聽取公平會修法態度說明。之後該法案是否就因此在支持許可制的立委強大壓力下,將現有傳銷管理方式從現行的報備制改為許可制,這已在傳銷產業間受到高度關切。此一立法方向,牽涉到是否將一舉掃除過往30年來台灣傳銷產業以自由經濟為發展基礎的模式,而就此走向如同中國大陸、越南等國家,以嚴格透過政府「許可」的模式來管控業者所有經營事項,倘若成真,將是傳銷產業的重大改變。
公平會16日針對東森全球公司未依法定期限辦理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之退出退貨,以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規定,處新台幣120萬元罰鍰。
公平會9日指出,盛世嘉華實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9日指出,儘管《民法》已修訂、並預計2023年施行成年年齡為18歲,然而在現行法制下,18歲仍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故傳銷事業倘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仍應「事先」取得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並附於簽訂之書面參加契約,以資保護未成年傳銷商權益。
公平會23日召開委員會議通過,柏格薰香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未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並附於參加契約,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美商維善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未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書面允許,並附於參加契約,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6條第2項規定,被公平會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鍰。
環貫綠佳利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事先向該會報備,公平會以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28日委員會以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決議處新加坡商威夢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0萬元罰鍰。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廖倪凰,歷年來偵辦過慶云公司吸金案以及波蘭詐騙機房等社會囑目重大案件,以專業法律素養及卓越的辦案能力,榮獲2021年10大傑出女青年獎,這也是苗栗地檢署繼去年檢察官黃振倫獲10大傑出青年獎後,再一位傑出檢察官獲獎。
公平會主委李鎂14日指出,現行對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管理已有相當的管理約束力,而傳銷事業以銷售食品、美容保養品等為主,多層次傳銷是商品或服務行銷方式的一種,本質上多為「零售業」,沒有高度監理的必要。
公平會24日指出,為避免傳銷商因一時衝動參加多層次傳銷事業,加上傳銷商也需要實際投身傳銷業務後,才知道自己是不是適合經營,所以傳銷管理法賦予傳銷商參加傳銷事業有30日的猶豫期,及猶豫期後仍可隨時提出終止契約,且明訂傳銷事業受理傳銷商退出退貨申請,應於法定期限30日內辦理完成。
公平會17日第1531次委員會議決議,就天丹國際有限公司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第2項規定、第23條第1項規定,處40萬元罰鍰,另就該公司傳銷商陳君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處20萬元罰鍰。
日前有直銷業者倡議應修正「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從現行報備制修正成許可制,避免不肖業者,多名立委今天就此議題要求公平會應修法,對此,公平會李鎂表示,2月1日上任後至今已與傳銷業者碰面,但修法與否業界仍有不同聲音,預計3月15日會與各業者討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公平會進行業務報告,報告中提及「2020年共處分64件,罰鍰金額達6億2673萬元」,公平會主任委員李鎂表示,去年也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查緝包括口罩、額溫槍、酒精等防疫物資有無聯合哄抬或囤積等狀況。
公平會3日委員會議決議,芹楓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及銷售商品,未事先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銀行為高度管制的特許行業,各銀行得經營的業務項目,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按其類別分別核定,並於營業執照上載明。銀行得辦理各種存放款、外匯等金融業務,攸關所有與銀行往來的存款人或借款人之權益,也大大影響了國家金融秩序及經濟發展。銀行法第1條就開宗明義規定,「為健全銀行業務經營,保障存款人權益,適應產業發展,並使銀行信用配合國家金融政策,特制定本法。」
謝姓男子自稱是空中比特幣俱樂部台灣區負責人,公司專以每單位台幣3萬5000元投資比特幣,每月可獲3000元紅利,2017年6月起至2019年12月間,舉辦多場說明會吸引97人投資,金額高達6462萬餘元,士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謝等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