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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日本大使館29日發布消息表示,自即日起,中國駐日本使領館恢復審發日本公民赴華普通簽證。
司法改革之「國民法官法」新制,即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此於廣大百姓的司法人權有相當影響。爰以從事司法實務在朝、在野工作已歷半世紀之體驗,茲於新制上路前夕乃再有所省思。
司法改革之「國民法官法」新制,即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此於廣大百姓的司法人權有相當影響。爰以從事司法實務在朝、在野工作已歷半世紀之體驗,茲於新制上路前夕乃再有所省思。
行政訴訟新制將於明年8月15日正式上路,司法院搭配6項配套措施來照顧人民權益,其中包括首創巡迴法庭制度、優化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權益、搭配漸進擴大強制律師代理及防杜濫訴等制度,讓行政訴訟審判制度更專業、精緻。
台南1名父親在女兒就讀國小1、2年級時,不顧女兒說「爸爸我不喜歡你摸我」,仍以平均每周1次的頻率,以手撫摸對方屁股、下體共77次。事後,女兒在學校的性平回饋單提及此事犯行才曝光。但因獲得妻女原諒,對方還向法官求情,指被告被關對家庭衝擊太大,台南高分院引用刑法59條減刑改判徒刑2年,緩刑5年。
立法院即將審議公教退撫新制,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國立科技大學校院協會今(30)日共同發表聲明,嚴正呼籲政府正視高教人才流失的議題,強調應開放現制人員可以額外提撥、參加新制的自主投資,並期盼政府提升大學教師的薪資待遇與退休金,「把餅做大亦有助於分散風險」。
國民法官制度明年元旦正式施行,將為第一審刑事案件之審理帶來重大變革,第三審法院雖無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亦將面臨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上訴審查問題,為使終審法官將來審理此類案件,如何在第三審屬於「法律事後審」的現制下,依國民法官法規範及立法意旨適切辦理,最高法院舉行擬法庭座談會。
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包括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施行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法等5部法律修法,今年6月22日總統已公布,司法院定自明年8月15日施行,未來高等行政法院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且透過「巡迴法庭」、「線上起訴」、「遠距審理」等配套措施,兼顧人民訴訟便利性。
大學申請入學二階甄將在5月19日到6月5日舉行,由於學生診人數增加,各學系啟動應變機制,取消面試並改由學生的學測及書審成績來決定是否錄取,但要在3日前公告。教育部表示,到17日為止,有41系採全系啟動防疫應變機制。
司法院推動「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卻遭立委質疑。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人表示,近年有近90%案件上訴三審都被駁回,司法院不該偷渡、強推「許可上訴制」,剝奪人民的訴訟權利,高嘉瑜形容,「金字塔訴訟將淪為訴訟權靈骨塔。」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為了解決司法沉痾,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將刑事訴訟制度改為金字塔,讓最高法院成為嚴格的法律審,但司改團體及律師界屢有意見,司法院2次修法草案放寬後,如今執政的綠營立委對司改意見分歧,導致蔡政府司改方向陷入奇幻迷航中。
司法院為推動「金字塔型」訴訟制度,針對《民事訴訟法》提出修正草案,讓第二審採嚴格限制的續審制,三審採嚴格法律審。對此,立法院今召開公聽會,立委學者及民間司改基金會多憂心表示,上訴制度改革,應以堅實事實審為前提,若只單方面限制訴訟上訴門檻,這種改革是在製造冤錯案件,犧牲司法程序發現真實與實踐正義的目標,只為了追求效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即將審查《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提出一個反對、兩個要求,堅決反對二次年改,要求政府設計有保障、能永續的新制,再要求啟動撥補、確保舊基金永續。
明年1月4日正式實施的憲法訴訟制度,最受關注的是裁判憲法審查,司法院21日記者會強調,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不是用來救濟冤案,也不是第四審,而是一種特殊的憲法救濟制度,定讞判決必須要符合憲法重要性及為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才符合受理要件。
母親為太魯閣族原住民、父親非原民的吳若韶,5年前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為原住民遭拒,吳主張《原住民身分法》依姓名判定原民身分違憲,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下個月17日要開庭辯論,這可能是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新制實施後的第一案。
司法院日前舉行「刑事上訴制度研修諮詢會議」第5次會議,由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主持,邀請審檢辯學之專家與會,共同討論刑事金字塔第一審及第二審修正草案,與刑事訴訟法抗告編修正草案,擬將第二審改採續審制,並刪除再抗告規定,改為特別抗告。
為節省稽徵行政成本,我國提供中小企業擴大書審制,以純益率計算所得。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國稅局發現有執行業務者運用書審制企業避稅、以多家企業分散收入等五種逃漏稅行為,國稅局下半年將全面清查。
曾經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綽號「瘋琴」的盧照琴,曾捲入藝人澎恰恰自慰光碟恐嚇案,2009年7月獲假釋出獄,又涉嫌於2018年8月對17歲少女摸胸,還用下體磨蹭對方屁股。儘管盧男否認犯行,但嘉義地院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盧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28日下午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商業事件審理法(下稱商審法)已經在7月1日上路,依據商審法第2條規定,關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效力之爭議事件均由商業法院管轄,如同近日東元提起的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即屬於此類型案件。由於商審法主要理念之一為迅速,為達成此項目標乃擴充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最明顯的就是商審法第20條採用強制調解程序,換言之,縱然原告直接起訴也視為調解之申請。然而,強制調解是否能切合個案需求,可從下列四個面向予以觀察。
民事訴訟法及非訟事件法之特別法「商業事件審理法」將於今年7月1日施行,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指出,未來訴訟標的為新台幣1億元以上之商業訴訟及非訟事件,將統一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商業法庭進行審理,並採行強制律師代理、設置商業調查官、調解前置程序和當事人查詢等,還有專家證人制度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