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從上市公司董事會風波+談董事會有權召集人的搜尋結果,共01筆
今年1月間,某間上市公司董事長在發出董事會召集通知後,因認有必要而通知會議延期一周,但部分董事仍在原訂日期集會且決議解任原董事長同時選任新董事長,從而產生該次董事會決議是否有效之爭議。後法院執行命令指示在此爭議確定前,由原董事長續任董事長職務。而3月間,又發生同一天內前述爭議董事會選任之新董事長與原董事長分別召開董事會,而該公司亦在同日發布重大訊息表示該位董事所召開之會議非屬董事會。如同此例,我們常看到在經營權爭議事件中,不同董事各自召開董事會的情形,而董事會召集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知道誰為有權召集董事會之人。而誰為有權召集者,在「每屆第一次董事會」與「一般董事會」又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