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惡租霸的搜尋結果,共13筆
內政部開辦300億元租金補貼,但有租客反應,申請租金補貼後,房東惡意漲租。內政部21日表示,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初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屢不改正,加重處罰5萬至50萬元,並可按次處罰。
台南在南科與沙崙綠能科學城就業雙引擎的帶動下,就業人口增加衍生龐大的租屋需求,租賃糾紛層出不窮,坊間常見不符規定的住宅租賃契約書,內政部版之契約已將常見的租屋糾紛納入規範,明確規範雙方責任義務,若經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罰鍰,杜絕租霸、惡房東。
大學、研究所新鮮人在校外租屋,與過去幾年最大不同的是,政府於去年中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鑑於電費常衍生糾紛,要求電費區分「夏月」及「非夏月」分別計價,不得超過台電所定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另為避免租霸房客惡意破壞房屋所造成的租屋糾紛,契約明定室內裝修應經出租人同意,裝修增設部分若有損壞,由「承租人」負責修繕。
防止惡房東以不合理的契約條款坑殺租屋族,或租霸房客惡意破壞房屋所造成的租屋糾紛,行政院消保處17日公布升級後的住宅定型化契約規範,電費不能高於台電的收費;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房客若有長期醫療需求,可提前停租,反之若亂放爆裂物,房東可立即停租;新制最快7月15日上路。
蔡姓夫婦指控許姓男子以每月890元向新北市市場處承租野柳特產街攤位,再違規以每月15000元高價轉租給他,上個月甚至惡意調漲到25000元,否則就要他搬離,蔡男向市場處提出檢舉後,遭許男揪眾歐打並砸店,蔡男與多名親友28日赴市場處舉布條陳情,要求正視違法轉租問題。
一名陳姓網友於臉書《爆料公社》代PO文,表示在板橋一間分租雅房,日前租給一對紐約來台的情侶,沒想到卻遇上惡劣租霸,不僅不遵守住房規定,鍋碗瓢盆還可以放三周不洗,還在陽台上漆噴,更扯的是「地上還留有經血,且嘲弄室友媽媽笑她不懂英文」。
對於房東而言好房客難求,但有時候只求不要遇上麻煩房客就好!英國一名35歲屋主桑達斯(Nick Saunders),將一個3房單位租給一個相當「體面」的4人家庭後,對方卻屢次拖欠租金也不搬走,近日他進到屋內時更發現「全屋都是屎尿」,而且還沒進屋就能聞到惡臭,他更形容「有如地獄」,更慘的是他要自行負擔修繕費用。
別讓房東不開心!高雄市51歲王姓男子因毒品案通緝,但他狡猾四處躲藏,日前警方接獲線報指出,王男是可惡租霸,不僅拖欠2個多月房租,還把屋子搞得惡臭難聞,必須花一筆錢重新整理,氣得舉報他出沒地點,最後警方循線在左營火車站逮人,訊後解送高雄地檢署報到執行。
台南市警方連日掃黃,近日竟掃到去年3月間兩名香港租霸女下榻惡搞的金屋大旅社,警方查出該間小旅社有中年婦人在外招攬男客,進屋後再進行全套性交易,警方才恍然大悟,原來去年業者能夠發現並檢舉香港女租霸,全都是兩女租到了「站壁店」。
香港籍曾姓、邱姓女子,來台惡搞冒名租屋、搬走電視、偷帽子。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侵占、竊盜罪各判刑5月、拘役40日。
尤姓女子和日前惡搞房東的2位港女一樣都是租霸,尤女從100年2月以1萬1千元,向羅姓男子承租北市北投新民路的房屋1年,但才付了2個月租金便未再付,羅收不回房屋,無奈提出訴訟要尤還屋,法院判決羅勝訴,尤仍不搬家,羅因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多次以假身分入租台灣旅店,不但行竊還惡搞住房設備的2位邱姓、曾姓香港女子,16日中午在台南市中西區郡緯街50號金屋大旅社落網。二女嫌15日下午入住時,因為操香港口音引起陳姓老闆娘懷疑,留假資料時又習慣性的寫上1993年的國際年份,讓老闆娘的吳姓媳婦更加懷疑兩女是外國身分。
香港女子曾麗雲、邱曉彤,來台當「租霸」,不僅破壞搞髒租屋,還搬走房東的電視。檢方要警方拘提2人,但她們卻行蹤成謎。檢察官昨天傳喚林姓女屋主及房仲共4人,林女抱怨說,人都被放走了,找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