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以下是含有扁珍犯罪所得的搜尋結果,共03

  • 新聞透視》公款私用、偽造文書 竟可一筆勾消

    新聞透視》公款私用、偽造文書 竟可一筆勾消

     台灣最大的貪汙醜聞,扁珍拿走1億多元國務機要費,這些錢部分以假發票挪為扁家的私人開銷,就算如同扁所說的「公支出超過了因公收入」,也有偽造文書的犯行,但民進黨卻以執政優勢修法除罪,一筆勾消所有的刑責,令人驚訝與失望。

  • 洗錢案開庭 陳致中夫婦求判無罪

    洗錢案開庭 陳致中夫婦求判無罪

     前總統陳水扁及親友涉洗錢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8日開庭辯論,扁子陳致中說「虎毒不食子」,相信媽媽吳淑珍不會害他,所以提供帳戶供其使用;他的老婆黃睿靚則感嘆,為人媳婦有無奈之處,陳致中夫妻都請求法官判無罪。庭末,審判長諭知7月15日上午10點宣判。

  • 扁珍二次金改案貪汙兩億匯回 北檢執行

    扁珍二次金改案貪汙兩億匯回 北檢執行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及元大併復華貪汙2億元案,被判刑定讞,瑞士檢方日前已將凍結中的元大併復華案不法所得674萬2416美元,匯回最高檢察署指定專戶,特偵組將錢撥交台北地檢署執行,北檢除已執行扁珍元大案的犯罪所得2億元外,另餘額2135萬3496元則用來執行扁併科罰金1億元部分。

回到頁首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