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拍性愛的搜尋結果,共352筆
被譽為「南韓帥哥國腳」的南韓足球明星前鋒黃義助,今年6月被爆劈腿多女,性愛片還遭外流,韓網路警察追查散播的元兇後,發現竟是黃義助親嫂,兩人疑似曾搞不倫,昨(22日)已將她移送檢方;而其中一名受害女採取法律途徑,從委任律師提供的資訊中,可知女方得知被偷拍後要求黃義助刪除,但沒被理睬還遭外流,女方痛訴:「我會恨你一輩子!」
常在網路直播、自封「蘆竹王陽明」的男子李威德,多次因脫序行為惹議。2017年他偷拍自己與前女友、未成年女網友的性愛過程並於網路散布,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後,檢方聲請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可抗告。
台北市一名臧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6歲女高職生(A女),去年(111年)2月某日傍晚,邀約A女前往旅館發生性關係,他趁A女先去洗澡時,偷偷開啟手機錄影功能,在未經A女同意下,竊錄整個性行為。
21歲劉姓女網紅,日前配合YT「小哥哥艾理」拍性愛片,還曾直播拉K,脫序行為引發議論,又遭文山二分局警方發現,她在網路兜售毒品,13日凌晨持搜索票前往劉女住家,查獲K他命及毒咖啡,依毒品罪將她送辦。
屏東一名男子帶著太太和友人一起喝酒聚會,凌晨時2人返家途中,男子疑似不堪太太言語刺激,竟當街出拳擊倒太太,還殘忍地用腳多次重踩太太的頭部、騰空躍起重壓腹部,最後當街指侵奄奄一息的太太,同時拿手機拍下不雅照,女子最後被送醫搶救不治。一審判男子無期徒刑,上訴至高雄高分院,男子以酒醉為由否認犯行,但法官提出鑑定報告打臉男子,證明他已對酒精出現耐受性,最後駁回上訴,裁定延長羈押兩個月。
高雄劉姓男子與D女同居,前年(110年)8月30日,利用與D女在住處嘿咻時,偷拿手機拍攝,隨後在社群媒體「Twitter」PO文,「早上來一炮、射滿滿給熟女姊姊」,並上傳性愛照供網友瀏覽。一審被依犯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累犯,處刑8月。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部分無罪。檢方及劉男提起上訴。
台南市警局陳姓員警在2019年連續劈腿4名女子,還偷拍與空姐女友性愛畫面,甚至將前往酒店臨檢的女服務生身分證畫面外流,直到空姐揪情敵在網路社群爆料,始東窗事發。陳遭記過並遭法院依妨害祕密罪將他判刑2月。懲戒法庭事後又判處休職2年。但陳男疑似又重考警察並錄取,名字又出現在今年年警察分發名單。
新北市1名蔡姓男大生,2020年間與尚未年滿18歲的小女友,到士林區某旅館發生性關係,蔡男竟以手機偷偷錄下9分鐘性愛影片,事後還播放給6名友人觀看炫耀,小女友得知後對他提告。法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蔡男8年徒刑。可上訴。
沈姓男子2018年假冒知名醫院的醫生,誘騙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學生並與她交往,沈男性侵她多次並拍下裸照及性愛影片恐嚇,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沈的上訴,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加重強制性交罪7罪各判刑7年6月,強制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可上訴。
郭姓男子自稱是「SWAG」成人影片的「街訪特派員」,今年1月、2月,在長安東路、南京西路搭訕2名女性,只要女性用手撫摸他的生殖器,他有生理反應,可獲得獎金,實則是拍攝性愛影片要脅,若不付費打馬賽克,將上傳影片到網路,其中一人遭性侵,擔心影片外流而報警,警方持搜索票逮捕,在手機內發現相關事證,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恐嚇等罪提起公訴。
一名男大學生阿國,民國109年底,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17歲的女網友小美,雙方在隔年1月及2月連續發生5次性行為,阿國還偷偷拍下不少性愛影片,但事後兩人在網路上鬧翻,阿國竟然將性愛影片以1000元上網拍賣。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阿國以30萬元道歉和解,法官依2罪分別判有期徒刑1年、4個月,緩刑2年。
蔡姓男子和女友妹妹許姓女子誘騙剛墮胎的學妹「修行」消災解厄,3人大玩3P還錄下性愛影片,誘騙性侵被害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共同犯強制性交罪將蔡男判刑9年2月,許女判刑7年10月定讞。
中部一名青年筍農,邀女友人小美前往汽車旅館喝酒聊天,但三杯黃湯下肚後筍農色性大發向女方求歡,小美表示「等明天睡醒再說」,但筍農卻趁她酒醉後脫光衣物性侵,還拿手機拍攝性愛片。事隔一個月,筍農將性愛片傳給小美觀看,小美才知遭到性侵,立刻報警提告。一審筍農遭判3年4月,但筍農上訴,法官認為他犯行惡劣,駁回上訴。
薔薔(林嘉凌)今(10日)擔任唇妝品牌一日店長,談到好友酷炫近日被網紅星宣指控拍攝性愛影片,她坦言20多歲時也曾與當時男友拍攝性愛片,後來2人分手,她遭到對方威脅,擔心影片被散播的她使用調虎離山之計,跑到對方家中砸壞電腦、手機,最後以偷竊罪鬧上法院。
網紅耀樂日前指控男星炎亞綸違反意願發生性關係並偷拍不雅影片,當時他才16歲,炎亞綸則淚訴:「絕對沒有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情」,事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50萬交保。律師簡大為在節目分析該案,表示影片若是炎亞綸拍的,一定逃不了刑責。
第18屆 KKBOX 風雲榜5日舉辦記者會,力邀金曲創作才子、第 18屆KKBOX 風雲榜年度百大風雲歌手韋禮安出席記者會,同時也在會中正式宣布他為本屆風雲榜表演嘉賓,即將在9月2日登上高雄巨蛋風雲榜舞台深情獻唱。
女網紅星宣昨(29)日深夜發文,指控曾遭「反骨男孩」團長酷炫偷拍性愛過程,還分享給其他人看,造成她身心不適,今(30)日更二度發聲,喊話酷炫出面解決。而酷炫今日稍早終於發聲回應,表示是莫須有指控,強調「沒有做違反法律行為」,交由司法判定。
女網紅星宣昨(29日)深夜發文,指控曾遭「反骨男孩」團長酷炫偷拍性愛過程,還分享給其他人看,造成她身心不適,但男方至今未出面回應。星宣今(30日)稍早再發聲,提到自己哭到失聲,儘管對方派人謾罵她,還是會持續蒐證,也喊話希望酷炫主動聯繫,「當面將這件事告一段落」。
林姓男子婚後和羅姓女子發生婚外情,2019年鬧上警局被太太發現,當時林男對太太保證,一定會斷絕關係。但去年8月,林男太太接獲警局通知書,發現林男又故態萌發,怒告羅女求償60萬元。羅女辯稱是林男握有性愛影片逼她繼續交往,高雄地院不予採信,判賠40萬元,可上訴。
今(21)日抖音網紅耀樂舉行記者會,說明16歲時遭到藝人炎亞綸硬上、劈腿、被偷拍床上私密片,甚至私密片遭到外流一事,沒想到,他猝不及防看見炎亞綸出現在記者會現場,並且鞠躬道歉;對此相關行為,衛福部保護司表示,據受害者「耀樂」所描述,藝人炎亞綸恐涉及「妨害性自主」,最重判10年,《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童或少年性影,最重判7年,且屬非告訴乃論,司法警察機關若知悉,照理需要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