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收賄包庇的搜尋結果,共113筆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聖傳偵辦苗栗縣泰安鄉公所陳姓秘書涉貪案,從9日凌晨起,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調查局中機站、苗栗縣調查站、台中市調處、航業處台中站,搜索泰安鄉公所、陳姓秘書住處、相關借牌投標廠商等10餘處地點,並傳喚陳姓秘書等共20餘人到案。10日清晨6時,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以陳姓秘書、投標廠商黃姓男子、張姓父子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違背職務上行為要求(交付)賄賂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清潔隊員和員警涉嫌自2008年起,集體向土石方業者收賄,以每日1至2萬元價格,包庇不肖業者違法傾倒廢土、協助業者銷單,光是巫姓清潔隊員經手的賄款就超過136萬元,桃園地院依貪汙罪重判巫男18年、陳男10年,其餘3警員則判5年6月至1年8月不等。
被稱為「史上最貪女檢」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向賭博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2019年遭判囚12年定讞,2021年法務部廢止她的律師證書,她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辯稱沒有執行律師業務,損害律師信譽的情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虎分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她的請求。可上訴。
柯市府時期公務員再爆貪瀆弊案!檢調獲報,時任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方姓副工程司及其直屬上司郭姓站長,明知葛姓承包廠商在處理多項工程時,未依合約規定施工,卻予以護航放水,並疑涉收受回扣,涉嫌貪汙、圖利。
調查局驚爆澎湖縣調查站現任組長陳騏元涉嫌收賄10萬至20萬元不等,換取包庇受刑人利用借提機會出監與家屬會面處理私事醜聞!廉政署南部調查組獲報後,昨日前往陳住處、辦公室搜索,並約談陳員到案,橋頭地檢署今天上午6時餘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陳員,羈押與否法院預計下午開庭審理。
海巡署爆發安檢所集體貪瀆放行走私離譜案件。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基隆八斗子漁港安檢所陳姓中尉,涉嫌與走私魚貨業者勾結,載運石斑與白帶魚等漁獲從八斗子漁港走私到大陸,檢廉蒐證完全後日前收網,將陳姓中尉及兩名士官兵約談,逮捕黃姓私梟。陳員與黃男紛紛遭法院裁定收押。
台北市警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前副所長莊慶福及前桃市警桃園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江福吉等4名員警,從2013年起收取職業賭場的「情報費」後洩漏臨檢情資,讓14處賭場保平安,台灣高等法院將收16萬元「情報費」的江福吉重判14年,另3名員警也分遭判11年6月至2年8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高雄市警察局維新小組蔡姓督察員任內包庇賭博電玩業,收受693萬賄款,2020年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18年6個月確定,事後銓敘部處分蔡男應繳回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共205萬4349元,但蔡男家人卻遲未繳回,直到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將蔡男所有財產包括房地產、帳戶存款查封,蔡男家屬才繳回全數退休金。
前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員警被訴收賄包庇酒店業者,檢方起訴時任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李功華等8名員警、業者11人,台北地方法院審結,8名警察有7人重判,業者認罪都獲緩刑。全案可上訴。
9年前擔任台北市萬華分局偵查佐的陳昀寧,收1萬元賄款包庇賭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依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褫奪公權3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1萬元沒收,全案定讞。
高雄市仁武警分局陳姓退休偵查佐與鄭姓副所長因為與賭博遊戲餐廳業者交情不錯,兩人對業者通風報信,讓業者躲避警方查緝,可以放心經營賭博生意。橋頭地檢署檢察官5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2017年擔任宜蘭市公所約僱公墓管理員的吳姓男子,被訴分別收取撿骨業者8000元及1萬5000元的賄款,不予查報非法造墓案,宜蘭地方法院依收賄罪各判刑5年6月,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只有監聽譯文無其他證據佐證,改判吳男無罪。可上訴。
喧騰一時的張廣元賭博電玩弊案,衍生警察包庇色情案外案。前松山警分局巡佐邊德立長期接受色情按摩業者行賄35萬2000元,被依收賄罪重判12年確定,邊入監服刑,已獲准假釋。
高雄市仁武警分局鄭姓警員疑似包庇遊戲餐廳賭博,橋頭地檢署18日搜索仁武分局,帶回鄭姓警員約談。檢方訊後,諭知鄭姓警員以30萬元新台幣交保。
前高雄市警局三線一星督察孫啟義,擔任高雄市警局督察室督察期間,被控收賄、包庇色情業者,並接受招待出國旅遊買春、收受24萬元賄款買家電、家具,案經高雄高分院22日審結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7年前擔任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處技士的黃明仁,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且收賄,收放水、增加工程款等方式包庇廠商,新北地方法院將黃男判刑8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重新認定犯罪事實及罪數,將黃改重判16年,黃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刑警黃臺明涉嫌收受賄賂,包庇賭場不舉發,遭依貪汙罪起訴,台北市政府並依法將他停職。黃員自認清白,停職已嚴重影響家計,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警察只要「涉嫌犯貪汙罪」且「經提起公訴」,權責機關只能核布停職,沒有裁量權限,因此判黃員敗訴,可上訴。
15年前擔任高雄縣那瑪夏鄉長的柯明德(伊斯坦大.呼頌)利用發包河川疏濬工程的機會,收取業者120萬元賄款後,洩漏底價標圖利砂石業者,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判決,考量他繳回犯罪所得,且本案爭訟逾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依收賄罪判囚3年6月定讞。
5年前擔任高雄市政府殯葬禮儀課課長的胡燕鵬,包庇違法墓圍讓業者可以販售塔位牟利,業者表示「要感謝你一下」,送他120萬元賄款,一審將胡男依收受賄賂罪重判11年,二審考量他繳回犯罪所得改輕判6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中山警分局集體包庇色情案,繼起訴2名員警、10名業者後,5日第二波偵結起訴。檢方查出,包括中山一派出所管區及分局偵查隊,共有8名員警涉嫌收「嘉儷寶」等酒店、卡拉ok4家業者賄賂,5年多來共索賄556萬元,5日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受賄等罪起訴大直派出所副所長涂維廉等6名員警及5名業者,並以涉貪員警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