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斡旋金的搜尋結果,共22筆
看房時,總會聽到房仲鼓吹:「房市現在真的很熱,物件非常搶手!」叮嚀客人趕緊下斡旋。到底什麼是「斡旋金」?斡旋金、定金用途一樣嗎?準備買房前該準備多少斡旋金?買房小白趕緊跟著《網路溫度計》了解議價前談斡旋金該注意的事。
政府打炒房風聲鶴唳,日前拍板預售屋禁換約,違者最高可罰5千萬,震撼房地產市場。一名網友在去年消息傳出前,下160萬斡旋金追高買一間預售屋,但之後驚覺房價漲幅稍緩,實價登錄大多已經低於買進的價位,令他萌生退意,詢問是否斡旋金全部拿不回來?底下網友看了紛紛搖頭,「要有全賠的心理準備」、「沒救了」。
買賣房屋時,買家會下斡旋表達購買意願,隨後進行磋商,談出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價格。有網友近日看中一間房子,但仲介聽了他開出685萬斡旋金後,以「另有買家開更高價位」為由,建議提高斡旋金;未料加碼43萬到728萬後,仲介立馬安排與屋主見面,讓他心生警惕,認為自己是否被套路了?底下網友看了也認為是話術,直言「中計了」。
北市精華地段日租套房出現假房東詐騙訂金,被害的小資族在「591租屋網」看上吳興街、忠孝東路五段的套房,吳姓假房東在被害人看屋後,佯稱多人搶租,若不付訂金恐怕租不到,收到錢後即消失不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本月3日,搜索吳男等2人住處,發現近30份租約,被害人均繳交訂金尚未入住,混然不知被蒙在鼓裡,檢察官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認,2人則因詐欺罪現已遭羈押。
在看房子的階段,為了把握成交的機會,許多人會選擇利用斡旋契約或要約書來向屋主表示購買的意願,並請專業仲介居中協調,讓雙方價格達成共識,但是斡旋契約跟要約書兩者有什麼不同呢?永慶房屋客法部經理陳繼先表示,無論是斡旋契約或是要約書都是用來表達購買意願,房屋交易金額龐大,建議在簽立斡旋契約或簽要約書之前,應該要先查閱相關謄本等資料,了解房屋的歷史、現況再做決定。
買家相中滿意物件時,大多通過斡旋方式,以表購買意願,但也有出現不少斡旋成功後反悔的案例。近日有網友請益,自己已經斡旋成功,屋主也在契約上簽名,但簽約當天卻突然反悔,希望買家能多買一個車位,讓原PO十分為難,遇上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大多網友分析屋主先違約,需要為此賠斡旋金,「二個方式:屋主賠斡旋金,或是你就趁機砍車位的價格買下來」、「提早領年終囉」。
在看房子的階段,看到喜歡又滿意的物件實在難得,為了把握成交的機會,許多人會選擇利用斡旋契約或要約書來向屋主表示購買的意願,並請專業仲介居中協調,讓雙方價格達成共識,但是斡旋契約跟要約書兩者有什麼不同呢?由永慶房屋的房產達人來替你解惑。
以專業榮獲新北巿政府頒發新北巿地政局傑出不動產經紀人,信義房屋新北區公所店專案經理顏婉嫣的業績表現十分優異。升任專案經理2年來,連年業績高達千萬,去年躋身新店區成交第1名,並曾1年名列8次信義房屋龍虎榜。即使業績表現亮眼,顏婉嫣不改將心比心服務客戶初衷,過去還是菜鳥時,日日到所轄社區服務的習慣,不曾改變。
今年房市交易熱絡,也帶動一波房仲業開店熱潮,據房仲公會統計,房仲業者依法需繳存的營業保證金家數與退還家數分別為716家、344家,比例高達2:1,房仲開店熱度直逼2014年,營保基金規模19.3億元也逼近2015年高點,反應新進業者競相投入房仲產業撈金。
每年全台房地產交易案件有超過5成以上是中古屋交易,而跟仲介買賣的糾紛更是屢見不鮮,坊間很多所謂的陷阱提醒,例如斡旋金、要約書差異等,其實只是皮毛,教練過去於大型連鎖房仲服務多年,更是全區的業績TOP1,從過往碰過的可怕案例來跟大家分享真正內行人才了解地的「買房5大陷阱」。
女子宋慧喬與她的丈夫王安石共組「建富」集團,對外打著與與腎臟名醫江守山合作提供月子餐,並在廈門經營做月子中心的名義,以年利率12到24%的保證獲利進行吸金,總共吸金超過1.5億元後落跑,台北地檢署21日依違反《銀行法》將宋慧喬夫婦等6人起訴,並對宋慧喬、王安石及葉姓業務發布通緝。
淘寶直播一姐薇婭直播賣房端出不錯成績,激起直播賣房是否成為後疫情時代的大陸房仲市場新潮流?對此台資房仲業者與房產專家都認為,這會是未來大陸看房必備選項,但不會成為主流。上海衛民不動產策畫智庫負責人蔡為民認為,許多房企陸續經營直播,背後用意在於疫情下「蓄客」,透過持續曝光行銷,爭取疫情結束後的商機噴發。
即使房價高不可攀,很多人還是想一圓買房夢想,一名網友上網詢問,最近看上一間房子,付了斡旋金才發現隔壁是凶宅,不知該怎麼辦?PO文引發鄉民熱議。房仲業者指出,屋主沒有義務告知買方隔壁房屋是不是凶宅,如果屋主同意斡旋價,買方毀約不買,付出去的斡旋金就會被沒收。
台中:從事房屋仲介的王姓男子,因將客戶的25萬元購屋斡旋金挪用,無法處理債務,今年3月間從路橋上跳下輕生,造成肋骨、腰椎骨折等傷勢,王男擔心遭追究責任,報案謊稱遭搶劫,並從橋上被丟下來,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戳破謊言,台中地檢署依誣告罪將他起訴。
從事房屋仲介的王姓男子,因將客戶的25萬元購屋斡旋金挪用,無法處理債務,今年3月間從路橋上跳下輕生,造成肋骨、腰椎骨折等傷勢,王男擔心遭追究責任,報案謊稱遭搶劫,並從橋上被丟下來,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戳破謊言,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誣告罪將他起訴。
想看房又不想花太多心力做功課,找仲介最省事?錯!請房仲幫忙帶看,更要先做好功課,看房時也要自己用手摸、用眼瞧,才不會付了仲介費又蝕本!
第四季即將進入年度購屋旺季,不過房地產消費糾紛經常被買方視為地雷。最新統計顯示,往年總是高居最常發生糾紛類型榜首的「漏水」問題,今年上半年則由「隱瞞重要資訊」取代,高居雙北市購屋糾紛第一名。
「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是近年房地產消費糾紛前3名,其實透過房仲業買房,買方不一定要給斡旋金才能和賣方談價格。但是房仲業表示,不論有無給斡旋金,只要簽約之後違約都是得付違約金,對買方並不會較有利。
監察院昨天公布內政部調查顯示,95年至99年全國房地產消費糾紛共8,082件,房仲業就占了52.4%,其中與斡旋金有關的「定金返還」與「仲介斡旋金返還」糾紛共1,030件,占12.7%,監院認為,斡旋金契約很多顯然不利於消費者,通過糾正內政部並要求儘速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