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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昨被判7個月至13.5個月,民進黨國際事務部主任羅致政受訪表示,台灣會從實質上找尋或提供必要給予的協助,而不是相對在表面上或相對高調的做法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負面效果。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前成員周庭,11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等罪,3人遭收押監房,不准保釋。今(2)日判決結果出爐,黃之鋒被判監禁13個半月;林朗彥則被判7個月;周庭被判10個月。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前成員周庭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等罪,3人即時還押監房,不准保釋。法院將在下月2日判刑。黃之鋒在步入囚室之前向旁聽人士表示,「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
海外網引述港媒報導,今天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黃之鋒、林朗彥、周庭3人相關案件。他們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鼓動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因聯同黃之鋒及周庭因涉嫌參與6月21日包圍警總事件,上周與黃、周二人同案起訴,今晨林朗彥返港時在機場被捕,下午法院提審後獲准保釋,須遵守宵禁令,並禁足警總一帶,全案押至11月8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