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消保法規定的搜尋結果,共18筆
租屋族有福了!立法院2023年1月12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案,本次修法主要是強化租屋權益,包括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同時增訂包租業轉租案件,應辦理申報實價登錄等,讓租屋市場更有保障,資訊更透明。
近期屢有民眾反映部分預售屋建商逾期完工不給付遲延利息,或逕以建照展期作為順延完工事由,內政部表示,建商這種作法已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消保法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新竹縣房市禁止購屋預約單(紅單)?建商們也很配合張貼「謝絕紅單轉讓」告示,讓外界有政府在打房聯想!縣府消保官靳邦忠指出,禁止的是未取建照,用紅單在市埸推案銷售,更要嚴禁業者未依規定與消費者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並不是禁止哪張單子。
台灣少子化日益嚴重,許多補習班無預警倒閉,影響消費者權益。中華民國補教業品保協會指出,未來只要是會員補習班出現財務狀況而無法繼續服務時,他們將負責後續相關費用之支付,將這些學生安排到同類型的補習班把剩餘的課程上完。
有鑑於過去曾發生兒童將蓬蓬黏黏球(或捏捏球)捲入頭髮等意外,消保處日前抽驗市售3件蓬蓬黏黏球品質及標示,結果發現在商品標示上均不符合規定。行政院消保處昨指出,已請主管機關依法調查處理並命業者改善中,倘若限期未改善完成,將開罰6至150萬元。
桃園市消保官統計,最常發生消費糾紛的包括網路購物、健身課程、中古車等買賣,其中網路購物更是逐年升高、穩坐第一,今年上半年已累計513件,消保官呼籲慎選優良賣家、勿私下交易、不提供帳戶資訊、不聯結莫名網址,才能杜絕詐騙。
台中市一名婦人今天到美容院燙髮時竟被燒傷,台中市消保官康馨壬說,消費者可檢具相關事證向業者求償,如果協調過程無法獲得保障,可向消保官申訴。
因應消保法規定,消費者網購可以有7天的反悔期,買了不滿意可退貨,但金管會認為,部分金融商品並不適用,因此陸續修法。金管會昨日指出,因應保險商品特性,民眾透過網路買保險原則上不適用契約解除權,「但二年期以上保單原本就有10天的契撤權,更優於消保法。」
新北市消保官表示,透過Facebook粉絲頁或LINE群組購物想退貨時,恐怕會遇到找不到賣家真實姓名及住址,致投訴無門窘境。
餐券爭議層出不窮,消費者應睜大眼才能避免權利受損。號稱台北最大Buffet業者於今年7月開幕時,遭消保官抽查發現餐券不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北市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
台中市采庭建設有限公司在台中市大雅區所銷售之「曼尼Money」建案,未辦理預售屋履約保證,且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多處與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符;經消保官移請主管機關市府地政局處理,建商經限期改正後,仍未完成改正。
不時有民眾疑惑,購買商品不是都有7天鑑賞期,但拿回店面退貨,卻仍有商家拒絕。換到另種狀況,跳樓大拍賣喊翻天,婆婆媽媽圍著花車商品在身上比來比去,就怕尺寸不合穿不下去,因為大大牌子上寫著「血本無歸,不可退換」,萬一買了不能穿,豈非更不划算。
台北市一座停車塔內的賓士車電源線短路起火,火燒停車塔並波及17輛轎車。事後,法院認定車主有定期保養沒事,但進口賓士車的瑞碩國際公司未提供合理安全的消費產品致釀災,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判處瑞碩國際賠償停車場業者和17車主共72萬餘元。
立法院院會昨(2)日三讀通過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授權行政院未來針對容易腐壞、可複製的商品或服務,排除適用7天鑑賞期,同時也拉高消費者的求償損害額為5倍。此外,行政院可選定特定行業,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業者違規又不改正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
食安風暴接二連三!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建議消保團體及各級政府均可獨立提起團體訴訟,業者不法所得納入團體訴訟求償金額計算基礎,免供擔保假扣押等修法建議,強化消保法團訟制度;讓黑心業者受到真正教訓,藉此遏止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
保時捷2011年款Cayenne Diesel休旅車,代理商福斯汽車廣告不實,沒有依配備表配「柴油微碳粒濾清器」及「引擎自動啟閉功能」設備,導致排氣管冒黑煙,名車竟成烏賊車。法院日前判決,福斯應賠償黃美麗等8名車主每人各60萬元。
民眾付費下載遊戲軟體若不滿意,或郵購生鮮食物味道欠佳,可否在七天鑑賞期內要求退費?根據行政院通過《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答案是否定的。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指出,權衡考量消費者最大利益下,台北市政府決定對Google案判決不提上訴,希望爭議儘速落幕。一般認為,北市府放棄上訴後,可望解決雙方對Google Play銷售付費App違反消保法規定7日鑑賞期法律爭議,但Google是否會恢復Google Play付費App,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