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營業秘密法的搜尋結果,共136筆
被稱為鴻海集團旗下「最具狼性」的公司、工業電腦大廠「樺漢科技」前資深經理劉恒維,2021年愛上1名17LIVE正妹直播主「apple女孩」,狂撒200萬元「斗內」讓該女成為當月冠軍,他想請女方喝咖啡遭拒,竟假冒獲鴻海、樺漢公司授權,向17LIVE公司佯稱鴻海、樺漢將投資入股17公司,要求17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及現金流量表,作為投資評估,事後17公司因無增資計畫而拒絕,卻懷疑劉男藉此竊走公司營業祕密而提告,台北地檢署11日依詐欺未遂、偽造文書罪及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劉男。
從民國77年林洋港在司法院長任內倡議推動司法改革,迄今至少歷經35年,司法改革最為人稱道的應該就是審檢分離、司法獨立、檢察官因諸多權利收歸法院走下神台(但營業秘密法又反其道而行)。近來司法院力推國民法官,國民有擔任國民法官的權利及義務,其成效如何尚待觀察。
英業達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桃園製造中心代處長江穎範,2017年跳槽到競爭對手仁寶電腦,擔任大陸崑山廠廠長後,陸續把子弟兵挖到仁寶,還把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帶到仁寶,台北地檢署2018、2019年分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仁寶電腦公司。英業達日前再清查發現,另有大批營業祕密被竊走,報請檢調偵辦,檢調16日兵分8路搜索仁寶電腦涉案員工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江男4人到案。檢方訊後諭令江男50萬元交保,其餘賈姓、蔡姓、洪姓3名被告各以20萬、50萬元交保。
英業達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桃園製造中心江姓代處長,2017年跳槽到競爭對手仁寶電腦,擔任大陸崑山廠廠長後,陸續把子弟兵挖到仁寶,還把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帶到仁寶,台北地檢署2018、2019年分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仁寶電腦公司。英業達日前再清查發現,另有大批營業祕密被竊走,報請檢調偵辦,檢調16日兵分8路搜索仁寶電腦涉案員工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江男4人到案。
台灣商務專機及醫療救援專機業務具有知名度的飛特立航空,2019年創辦人楊宿智在美空難過世後,短暫代理董事長的張永興、總監兼發言人林立平、業務主管温宗羚被控將公司重要客戶等營業資料,偷偷帶到新公司,台北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張等3人。
全球前3大軟板材料廠商台虹科技,在業界頗有名氣,沒想到公司內的資深吳姓副總竟私下偷拍公司配方,還和自己中國廠商談合作。台虹科技發現後,報警處理並將吳男解聘,高雄地方檢察署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將吳男起訴。
急急如律令是道教符咒用語,用於「召神拘鬼」時的末句,表示不問分說、須急急執行。近來司法院以及最高法院諸多作為令人感覺我國司法有急急如律令之勢。
接連傳出美國、中國IC設計業挖角台灣人才,經濟部長王美花說,針對不當挖角有《國安秘密法》、去年也修訂《營業秘密法》,並有跨部會聯繫機制防堵。
安永諮詢服務公司前資深經理林瑜昌及陳明輝等人,涉嫌在2018年帶走「客戶資源整合系統計畫專案」後跳槽競爭對手公司,讓老東家損失上千萬元,台北地檢署12日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林等7人。
企業推動ESG從過去倡議性質,漸漸轉向合規要求。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中華公司治理協會8日共同舉辦「國內前瞻合規趨勢與ESG潮流下的公司治理」研討會,勤業眾信資深副總經理李介文出席這場研討會時指出,2025年前,企業勢必需面對法規頻繁變動,對我國出口企業將造成影響。
公司透由長久經營,提供優質的商品或服務,建立口碑而擁有穩定客群,當公司行銷部門員工因敵對公司高薪挖角離職,員工認為公司客戶屬自己努力打拚的工作結果,而帶槍投靠,未經公司同意,擅將公司客戶名單複製攜離公司,是否構成營業秘密法之犯罪?
美國裴洛西議長訪台時稱讚台灣是韌性之島,應非只是溢美之詞。因為長期面對北京文攻武嚇的壓力,短期有新冠疫情干擾,國內政府機能照常運作,百工百業如常上工出貨,普羅大眾也淡定生活,已是韌性的典範。展望未來,面對全球主要國家都在尋求供應鏈重組、回流的壓力下,台灣對「經濟韌性」的擘劃及升級更形重要,以確保台灣產業在未來數十年的全球經濟位置。
負責蘋果產品的全球三大機殼供應商之一「可成公司」傳出內鬼洩密,可成公司大陸研發部鄭姓副總經理2020年間涉嫌幫助大陸企業立訊公司挖角人才,對內宣稱公司將出售大陸部分廠房,未安排員工撫卹計畫,並藉機以百萬安家費、年薪,誘使旗下員工跳槽,跳槽的員工甚至竊取可成公司部分高機密資料出走,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鄭男等14人。
司法院24日院會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等修正草案,為智審法施行14多年以來最大幅度修法變革,包括全面提升營業秘密訴訟保護、擴大採行律師強制代理、擴大專家參與審判、專利及商標救濟採行對審制等,修正草案將請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5月20日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特別增訂「經濟間諜罪」規定,不得為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成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個人侵害、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此外,個人不得意圖在外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內使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亦即此次以《營業秘密法》為基礎,透過非屬告訴乃論針對特定行為,採取嚴懲重罰,進而建立核心關鍵技術保護體系。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經濟間諜罪」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任何人不可為外國、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侵害、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億元罰金,未遂同樣可罰。
經過兩度協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受外界關注的新增「經濟間諜罪」部分,訂為任何人不得為包含陸港澳在內的境外敵對勢力相關組織,從事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行為。若違反,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下同)最重1億元罰金,未遂者同樣可罰。
財政部日前發布併購商譽認列新規範,強調各項淨資產之辨認與評價,特別是增加「可辨認無形資產檢查表」。
企業持有營業秘密資料逐年攀升,根據資策會科法所調查,高達70%持有營業秘密資料類型的上市、上櫃企業擔心資料被使用歷程,希望政府單位提供資料證明服務。
為防堵國家產業核心關鍵技術或人才繼續不法外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4日進行「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審核。其中兩岸條例完成初審,出委員會進行黨團協商。但國安法共18條修正草案中,有三條未通過,例如針對外資「實質控制」定義,藍綠立委皆認為不夠明確而保留,意味「經濟間諜罪」修法暫時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