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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石木欽的搜尋結果,共130

  • 石木欽任高院院長漏報債務510萬 抗罰12萬結果出爐

    石木欽任高院院長漏報債務510萬 抗罰12萬結果出爐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在2017年擔任高院院長期間,遭監察院發現他漏報510萬的財產,裁罰12萬元,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認為,監察院的裁罰並無不當及有裁量濫用之處,判決駁回石的訴訟。可上訴。

  • 石木欽遭改判撤職確定 監院:警惕所有法官

    石木欽遭改判撤職確定 監院:警惕所有法官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商人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二審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對此,監察院表示,對石木欽改判更重之懲戒處分,符合監察院上訴意旨,第二審判決結果,將警惕所有法官,均應謹守交友分際,維護司法公正獨立形象,贏得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 懲戒法院出重手 石木欽遭撤職確定

    懲戒法院出重手 石木欽遭撤職確定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監察院認定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通過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為,石的部分違失行為超過10年追懲時效,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案經監察院上訴後,第二審認為沒有追懲時效問題,要全部究責,2日加重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成為司法官歷來遭懲戒最高層級者。

  • 罰俸354萬變撤職!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二審大逆轉

    罰俸354萬變撤職!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二審大逆轉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翁的官司訴訟期間,石的兒子卻買賣翁的公司股票,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將石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上訴後,第二審廢棄改判撤職。全案確定。

  •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罰俸1年 稱「先射箭再劃靶」無法接受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罰俸1年 稱「先射箭再劃靶」無法接受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去年底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將石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案經上訴,懲戒法院第二審16日開庭辯論,石委由律師主張,第一審先射箭再劃靶,找理由懲戒處罰他,其判決違反常理,令人難以接受。

  •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  二審將請學者專家提意見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 二審將請學者專家提意見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去年底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將石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案經上訴,職務法庭第二審9日進行準備程序,針對時效爭點部分,合議庭將請學者專家提出意見,監院及石、關係機關司法院議都可以提出建議人選。

  •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罰俸1年上訴後懲戒法院要開庭審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罰俸1年上訴後懲戒法院要開庭審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去年底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將石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案經上訴,懲戒法院第二審將在6月9日上午進行準備程序,釐清有哪些法律爭議及是否須要請法律鑑定人到庭,提供法律意見。

  • 不滿監察院點名捲入石木欽案求國賠 律師再提公益捐款換和解

    不滿監察院點名捲入石木欽案求國賠 律師再提公益捐款換和解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的司法醜聞,至今餘波盪漾,身為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兒子的律師吳孟勳,因認監察院新聞稿不實指控他與石木欽不當飲宴,有損個人名譽,提告要求國家賠償,台北地院12日開庭,吳孟勳提議以調查員或是監委個人名義公益捐款作為和解條件,但監察院告訴代理人表示,自己不是被告,也沒有獲得授權,會將提議帶回院內討論。

  • 誤會大了!林瑞斌法官承審石木欽案被指受其重用 懲戒法院澄清

    誤會大了!林瑞斌法官承審石木欽案被指受其重用 懲戒法院澄清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第一審去年底將石木欽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上訴後,因第二審由林瑞斌法官承審,但卻有媒體誤指林是石木欽當高院院長時任發言人,懲戒法院澄清否認。

  • 石木欽告鏡週刊抹黑求償1000萬元 二審仍敗訴

    石木欽告鏡週刊抹黑求償1000萬元 二審仍敗訴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不滿「鏡週刊」在司法院人審會召開前,發佈「六篇」嚴重斲傷他名譽的系列報導,會前尚未取得資料的人審委員受影響,他向週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刊登道歉啟事,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石的請求。可上訴。

  • 兒不當買股 石木欽罰俸1年354萬

    兒不當買股 石木欽罰俸1年354萬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定翁的官司訴訟期間,石的兒子卻買賣翁的公司股票,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24日將石木欽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石是遭懲戒最高層級的司法官。

  • 石木欽與富商不當往來遭罰354萬 司法院:個案不表意見

    石木欽與富商不當往來遭罰354萬 司法院:個案不表意見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罰俸1年。司法院表示,少部分司法人員與商人翁茂鍾不當往來,傷害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為維持審判獨立,對個案不便表示意見。

  • 懲戒法院判石木欽罰俸1年 提案彈劾監委: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懲戒法院判石木欽罰俸1年 提案彈劾監委: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認定石木欽透過配偶買進聯亞股票有違失,罰俸1年,而101年7月6日以前違失行為逾追懲時效,予以免議。對此,提案彈劾石木欽的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表示,基於「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不能將違失行為分別評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 遭判罰月俸354萬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回應了

    遭判罰月俸354萬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回應了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罰1年月俸約354萬多元,石木欽回應表示,職務法庭認為他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無不當行為,且其餘餐敘、球聚及監察院指控本人未迴避之部分,均無證據證明他有違反任何規定,監察院對他的指控及主張本案件沒有時效適用,明顯不實。他也將提上訴。

  •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判罰月俸354萬 判決理由出爐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判罰月俸354萬 判決理由出爐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罰1年月俸約354萬多元,理由是翁訴訟繫屬期間石與其接觸,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且情節重大,他長期未拿捏份際,易使人誤會,但考量石和翁為長期好友其違失情節,判罰俸1年。

  • 富商死亡筆記本揭飲宴又買股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判罰月俸1年

    富商死亡筆記本揭飲宴又買股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判罰月俸1年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鍾不當飲宴,及買股票賺進逾2千萬,前年請辭,案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由3名職業法官及2名參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後,判罰月俸1年、354萬多元。可上訴。這也是懲戒法院成立後懲處最高層級的司法官案件。

  • 懲戒案辯結 石木欽期待公正判決

    懲戒案辯結 石木欽期待公正判決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涉與富商翁茂鍾不當來往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25日進行最後辯論程序,石由律師發表最後陳述,相信合議庭法官定能作出公正之判決,不論判決結果如何,最痛苦的時候已過去,心已無懸念。庭末,審判長訂12月24日宣判。

  • 石木欽懲戒案 關鍵證人翁茂鍾出庭作證

    石木欽懲戒案 關鍵證人翁茂鍾出庭作證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懲戒法院19日開庭傳訊關鍵證人翁茂鍾,翁說與石是40多年的好友,經常聚會話家常,27本筆記本的內容都是他或祕書記載,但有些時間地點記載的人名,不一定會出席,且有時是互不認識或不是吃飯聚餐。

  • 石木欽懲戒案 參審員請假換人審

    石木欽懲戒案 參審員請假換人審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參審員蘇淑貞因身體健康因素,須長期休養無法參與本案審理,改由參審員李英惠代理參與,與另一參審員柯格鐘與另3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合議庭已定於11月19日下午開庭。

  • 石木欽懲戒案 關鍵證人翁茂鍾心臟病住院開刀

    石木欽懲戒案 關鍵證人翁茂鍾心臟病住院開刀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14日懲戒法院開庭審理,關鍵證人翁茂鍾昨晚臨時向合議庭請假,表示他因心臟病住院準備進行手術無法到庭,由於監察院代表及石木欽的律師都希望翁到庭釐清案情,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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