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科技偵查法的搜尋結果,共39筆
法務部在2020年9月8日公告《科技偵查法》草案;草案一上網預告,就被質疑過度侵害人權,引發爭議。法務部重新修正後,最近又送請行政院審議。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認為,草案若納入使用追蹤定位功能的科技設備與技術,應該要由法院裁定是否可使用於犯罪行為人,若由行政單位決定,就不符民主法治規範。
警察抓槍、抓毒,辦案有「三寶」,常使用定位、遠端監控以及M化車,可用於確認嫌犯的位置,但受限法令,辦案常用三寶,實際卻是遊走在法律邊緣,變成「只能作不能說」的秘密,最後被迫只能土法煉鋼,派人跟車、埋伏,第一線辦案員警埋怨根本是「拿石中劍對付船堅砲利」,攸關辦案實際需要的《科技偵查法》草案,成為警方殷切期盼能盡快通過完成立法。
台灣詐騙猖獗,政府全力打詐,但檢警辦案利器「M化車」卻無證據能力!警方2015年出動M化車定位破獲詐騙集團機房,逮捕陳姓男子4人,4人被依恐嚇取財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9日駁回檢方上訴,認定M化車偵測目標手機位置,欠缺法律授權,並無證據能力,加上檢方舉證不足,判決4人無罪確定。
2015年台北市警方出動M化車定位,破獲位於桃園市龍潭的詐騙集團機房,陳姓男子等4人遭依恐嚇等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駁回檢方上訴,認定檢察官「舉證不足」,判決4人無罪確定。據悉,本件合法搜索的證據有證據能力,但警方使用「M化車」偵測目標手機位置所取得的直接證據,欠缺法律授權,違反法定程序,無證據能力。
日前行政院會通過組改法案,決定新設數位發展部。未來將整合電信、資訊、資安、網路、傳播等五大領域,統籌基礎建設、環境整備及資源應用,強化國家科技發展,還要擴增政府資安能量跟規模,打造資安國家隊,透過組織改造邁向國家數位轉型。話說得很好聽,但這些會不會都只是政治算計,為第四軍、網軍巧立名目、攫取資源?是不是《科技偵查法》草案去年被退回後,再度借屍還魂?是不是再一次想假資安為名,行監控之實?是不是「數位東廠」時代就要來臨了?
警方運用無人機執勤,有人認為恐侵犯人民的隱私權,警政署對此顯得較低調,交由各警察機關視勤務需求自行運用,沒有全面成立無人機隊的計畫。對於法務部公告研擬《科技偵查法》,將無人機納入規範,警方表示樂觀其成,若能順利立法將可讓無人機有法源依據,避免爭議。
跨年夜,台北市、桃園市利用「天網」揪出有自主健康管理者違反參加大型集會的規定,儘管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正名為「電子圍籬2.0」,強調不是對全民監控,但連桃園市長鄭文燦都認為應建立規範,顯然有爭議。
回顧2020年,我們共同度過了改變人類歷史的一年。
隨著現代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人與人間之距離因網際網路的聯繫而縮短,個體或社群間之聯絡、互動也因此更加頻繁,可將自己的生活軌跡以照片或文字放上雲端與他人分享,還可開啟直播以建立即時的個人資訊傳播中心。
法務部9月間公告新修《科技偵查法》草案,聲稱有助於突破新型態犯罪的偵辦瓶頸。然而,由於該草案賦予檢警調主動調閱的處分權,無須經過法院審查監督,未來即可透過通訊軟體監聽聲音、監看文字、錄影拍照,因此非議排山倒海而來,甚至引爆侵害人權的質疑;許多立委也擔心《科技偵查法》一旦過關,台灣可能走回當年司法行政機關濫權的老路,侵擾人民祕密通訊自由。
法務部公告《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激烈批評,甚至民進黨立委召開會議討論,要求法務部先撤案,做好說明後再送案到立法院,法務部長蔡清祥14日表示,科偵法目前仍然在蒐集各界意見當中,會修正後再進行立法程序。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專家學者對於法務部擬提案《科技偵查法》開公聽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周冠汝質疑,科技偵查若透過植入木馬的手段來進行,有可能反而成為資安漏洞。對於植入木馬的方式是否存在風險?行政院資安處長簡宏偉表示,只要是開後門、植入木馬、寫軟體都一定有風險,重點在於植入後門一定要留有紀錄,有記錄才能稽核也能進行後續刪除,要有配套。
《科技偵查法》草案公布後就引發社會極大爭議,新時代法律學社7日舉辦「科技偵查與人權保障」研討會,邀集檢、警、辯、學界進行研討,與會人士認為,科技不該讓罪犯得心應手,卻讓執法人員束手無策,有立法的必要,但應大幅提高法官保留密度,尤其是「設備端通訊監察」授權規定,更應嚴格列舉重大罪名限制,在偵查犯罪的同時,兼顧人權保障。
法務部擬提案修訂《科技偵查法》來打擊犯罪,但被在野黨質疑有侵犯人權、隱私權之虞。對此,多名立委今天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司法院意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司法院有特別向法務部強調,各層面上都要考慮法官保留原則。
為了因應新型態犯罪,法務部8日公布「科技偵查法」草案,內容涉及監視、監聽、定位追蹤,甚至對監控對象的手機植入木馬程式,引發了社會對於政府侵犯個人隱私的疑慮。面對各界質疑,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卻舉南韓為例,以「不要人家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來為草案辯護。
為了因應新型態犯罪,法務部8日公布「科技偵查法」草案,內容涉及監視、監聽、定位追蹤,甚至對監控對象的手機植入木馬程式,引發了社會對於政府侵犯個人隱私的疑慮。面對各界質疑,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卻舉南韓為例,以「不要人家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來為草案辯護。
民進黨過去一向主張檢警調的監聽、偵控作法,侵害人民權益至鉅,並藉此攻擊國民黨執政作為。如今,同一個民進黨卻在全面執政之後,一反過去維護人權的立場,專做侵害人權、製造綠色恐怖的勾當。新出爐的「科技偵查法」草案只是其中一端。
法務部於9月8日預告「科技偵查法」草案,時間僅為5日,且因內容賦予偵查機關極大的權力,致有警察國家的質疑,而法務部則以「不要人家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來回應。惟以草案內容來看,偵查手段是否上太空未知,但於人權保障,卻肯定上不了天際。
法務部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觀風向,沒想到遭到法界、學界交相指責。核心關鍵真不在我們的偵辦手段跟不跟得上科技時代,而是政府帶頭當駭客,國家機器認為有必要就可以逕行監視,卻對侵犯個人隱私、通訊秘密問題置若罔聞,完全跳過法院許可程序,還想偷渡在民眾手機植入木馬程式,根本是狂踩人權的紅線。
法務部要推動「科技偵查法」,護航說「不要人家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反問的法務部「誰是待宰的豬公?」直指該法是「蔡英文的殺豬刀出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