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翻案的搜尋結果,共305筆
一名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士官長,因負責承辦採購案業務,接受廠商前往高雄市的舞廳及酒店招待喝花酒22次,遭查獲依貪污罪起訴,事後遭軍方記2大過處分並列入汰除名單,他認為法院尚未判決認定是否有罪已急職務上關聯,因此提告打行政官司,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人評會及懲處並無不妥,判決他敗訴。
富商翁茂鍾的筆記本意外揭發台灣司法醜陋的一面,檢方認為當年銀行經理諸慶恩被訴偽造文書案恐有冤情,為已亡故的他聲請再審駁回確定後,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為當年檢方上訴不合法,撤銷原確定判決、但本案二審已確定,諸慶恩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確定。諸慶恩有罪判決確定,其家屬可以聲請再審。
高雄市一名游姓傳產董事與其10年看護朱姓女子日久生情,後逐漸發展為同居情侶關係,朱女期間甚至以「游太太」對外自稱。直至游董病逝,子女方才醒覺朱女盜走父親存款,因此提告詐欺、偽造文書。一、二審皆判朱女徒刑2年,然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時,卻認定游董委請朱女協助處理財產問題時,意識尚能清醒,二審仍判朱女無罪。檢方不服,日前已上訴最高法院翻案。
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對於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1976次全體會議所通過之第2758號決議案提出特定法理見解,並且亦提出相關詮釋。儘管這個政治動作,對於力主台灣獨立或是積極替台灣爭取國際空間者來說,必然是感到相當振奮,但這項由美國國會單方面所主張之政治見解,基於下列幾點因素,卻恐怕無助於改變中華民國所必須面對之國際現實狀況。
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決議案,對於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1976次全體會議所通過之第2758號決議案提出特定法理見解,並且亦提出相關詮釋。儘管這個政治動作,對於力主台灣獨立或是積極替台灣爭取國際空間者來說,必然是感到相當振奮,但這項由美國國會單方面所主張之政治見解,基於下列幾點因素,卻恐怕無助於改變中華民國所必須面對之國際現實狀況。
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教官組李姓上士教官因於去年2月間與家人聚餐飲酒後涉嫌酒駕,遭陸軍司令部核定撤職,且停止任用3年。李男不服並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經審理,認定軍方依違反陸海空軍陳發等規定懲處,最終判他敗訴,可上訴。
知名整形醫師張耀元涉性侵酒醉女子,判刑4年定讞已入監。張耀元提出民間測謊鑑定書等事證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遭高院更一審駁回。張男提起抗告,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一名空軍基地勤務大隊上尉,同袍歡送一起歡送退伍長官,事後大夥續攤到一家有女陪侍的酒吧,事情爆發後遭記大過1次,但上尉認為他是因為長官要求,且考量為了日後發展順利,不得不去與長官交好,且自己沒有與酒女互動,部隊在懲處上畫靶射箭,因此打官司求翻案,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懲處並無不當,判決上尉敗訴。
民進黨爆發數起受害者自訴曾遭性騷事件,而今年1月國民黨立院黨團因應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性騷案,在立法院提案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公務機關性騷擾申訴流程機制,反遭民進黨立委全數否決,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痛批,封殺謝曉星提案便顯示包庇性騷擾是民進黨的慣性,而「性騷擾以及吃案文化」更在民進黨根深蒂固。
海軍某一級軍艦曾姓士官長,前年在艦上觸摸女部屬臉頰喊「小可愛幹什麼」,他訓斥對方時痛罵「過來跪下」、「屁股抬高」,甚至連續3次拍打頭部等不當言行,軍方記大過1次,曾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上訴,認為軍方處分並無不妥,判決他敗訴確定。
高雄某國小附設幼兒園女老師被控體罰2名幼童,遭社會局裁罰9萬元並公布姓名,女老師不服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該事件調查報告不夠詳盡,無細部證據證明女老師體罰,判原處分有瑕疵、社會局敗訴,原處分撤銷。
德國交通部說,關於在2035年前禁止燃油車銷售的規定,該部正與歐盟執委會進行商討,並已取得進展。
9年前震驚社會的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參與犯案的男子樊豪去年遭判囚7年6月定讞,他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否認在場參與攻擊員警薛貞國致死,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所提的證據不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海軍某一級軍艦資深士官長,在110年於艦上觸摸女部屬小美臉頰,還喊「小可愛,你在幹什麼」,另外也在訓斥小美時,痛罵「過來跪下」、「屁股抬高」,甚至連續3次拍打頭部等不當言行,遭海軍重罰記大過1次,但士官長認為海軍預設立場,且他的行為都僅有人證口述,甚至將數個小事視為一罪重懲,因此認為海軍處分不當,提出行政官司企圖翻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軍方處分並無不妥,判決他敗訴。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適逢新冠肺炎疫情減緩及國門開放,悶了許久的民眾莫不歡欣鼓舞,不過司法界有群人,面對這個難得的假期卻絲毫不能放鬆,那就是被認為是「第四審」的司法院大法官,因為春節連假過後,他們就得為38個死囚釋憲案作出憲法裁判,還要處理包括誹謗罪除罪化在內的重大釋憲,堪稱是大法官們高難度的「寒假作業」。
林智堅「論文門」喧騰至今已近半年之久,其中曲折迂迴、精彩的情節不斷輪番上演,如今演畢落幕,最終的結局是林智堅被「雙殺」,撤銷了台大、中華的兩個碩士學位,雖然林智堅還有申訴的管道,但明眼人都知道,鐵案如山,縱有方唐鏡如此善辯的訟師,也是難以撼動結局的。
彰化地檢署28日在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最後期限,再提彰化縣議員第三選區柯振杯,累計共5名議員、2名鄉鎮長、5名代表和1名村長,柯振杯在12年前、當選第17屆議員也曾被彰化地院判當選無效,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判決抗告成功,有驚無險繼續當議員。
台灣史上關最久的死囚黃春棋等34名死囚主張更二審上訴後最高法院都同一法官審理的「連身條款」,導致他們都遭判死聲請釋憲;司法院刑事廳及最高法院都主張沒有違憲,憲法法庭24日上午10點將以說明會的方式審理,並同歩網路直播。至於另4名死囚主張死刑違憲部分,大法官另案審查中。
楊蕙如養網軍網路霸凌,間接導致時任大阪處長輕生,她雖然已判刑定讞,但釋憲成功就可獲翻案。憲法法庭如果只是考慮被告的人權保障問題,忽略類似周玉蔻等人用言論霸凌的惡行,恐非人民企盼的司法正義。
楊蕙如及蔡福明4年前指揮網軍,在「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及公務員,今年初台灣高等法院依《刑法》140條之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將2人各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楊女不服,主張刑法140條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已併案受理、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