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聲請傳喚的搜尋結果,共33筆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汙案遭起訴,林姿妙質疑檢廉涉有不當訊問、偵訊內容與筆錄不符情事,向宜蘭地院聲請調閱勘驗偵訊光碟,宜蘭地院昨再開庭審理,林姿妙在庭訊前痛批監聽譯文張冠李戴,強調「我沒有做壞事,我沒罪。」
周玉蔻2021年在放言傳媒及她臉書、她在民視主持的節目中,指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趙提民事訴訟要求周女及民視連帶賠償1000萬元並刪除、下架文章和節目,周女向法院聲請傳喚國民黨前駐美副代表黃裕鈞出庭作證,但黃未回覆,庭未,法官諭知9月15日再開庭。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20日下午第3次開準備程序庭並傳喚4名被告,針對檢辯雙方聲請勘驗的證據,逐一核實。由於部分內容涉及犯罪嫌疑的認定,聲請方幾乎字字計較,生怕成為不利的證據;法官還因錄音播放不清晰,數度命法庭關燈專注聆聽。歷經2個多小時的庭訊,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監察院今(10)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所提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違法失職案調查報告,並已於4日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吳志成多次罔顧卷內明確的犯罪事證,例如持槍監視畫面、現場採集的彈殼、現場查獲的安非他命等,擬簽結案件,且經常先入為主、不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
因貪污遭判刑10年定讞的竹檢檢察官詹昭書聲請再審並主張被冤枉,請求傳喚證人與勘驗筆錄。最高法院認定,聲請再審理由非新事實與新證據,日前裁定駁回聲請再審抗告確定。
宜蘭縣長林姿妙14日因所涉特殊洗錢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赴地方法院開庭,林姿妙出庭前說:「人在做天在看,我都正正當當。」開庭時,林姿妙的律師指出,有證人在廉政官陪同下步出偵查庭休息,卻做出前後不同證述,向法院聲請調閱去年7月11日走道監視畫面,要還原消失的73分鐘。
宜蘭縣長林姿妙今天(14日)因所涉特殊洗錢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赴地院開庭,林姿妙出庭前說:「人在做,天在看,我都正正當當。」否認犯行,但林姿妙的律師指出,有證人在廉政官陪同下休息70分鐘,卻做出前後不同的證述,因此向法院聲請調閱去年7月11日偵查庭外的走道監視畫面,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旨在完善保安處分程序權的保障,涉及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裁定程序,應給當事人陳述意見。
林智堅論文抄襲案,余正煌委由律師表示,案發至今林都沒有道歉,甚至陳時奮還一口咬定余理虧,林沒有任何錯,因此才會提起刑事自訴控告林違反著作權,針對法院公開審理,還余正煌一個公道,律師說,未來法院開庭時,將考慮聲請傳喚挺林論文的鄭運鵬作證,至於蔡英文總統作證部分律師會再做討論。
男子張敦量、李韋霖及陳勁豪3人,去年11月間因駕駛瑪莎拉蒂名車與宋姓男大生發生行車糾紛,將宋男毆打成重傷,引發軒然大波,案發後張男3人遭羈押逾10個月,3人雖多次聲請交保均被駁回,日前再度聲請交保。台中地院合議庭審理後,昨以張男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月;另李、陳2人則各獲20萬元交保。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5月間遭起訴,嘉義地院依戴寧涉案情節甚深,仍羈押禁見;戴寧委託律師聲請解除禁見,因證人未交互詰問,仍有串證之虞,裁定駁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過失傷害案件,今年3月間傳喚陳姓證人出庭,但陳收到傳票後無正當理由不到地檢署接受訊問,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裁定科以罰鍰,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陳姓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裁定罰鍰8000元。可抗告。
70歲蔡姓老翁照顧中風臥床的妻子長達30多年,2年前不忍病妻再受病痛折磨,在醫院病房用塑膠袋悶死妻子後,哭著告訴護理師「我太太解脫了」,被依殺人罪起訴。台北地院29日審理時,蔡翁的律師強調精神鑑定報告無法反映蔡的精神痛苦程度,希望爭取減刑;而檢察官也認為本案是件人倫悲劇,提醒律師可聲請傳喚當時2名護理師作證,釐清蔡是否符合自首減刑要件。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99號解釋,已就性侵害犯罪「刑後強制治療」處分的宣告及停止,指示應提供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司法院院會18日通過《刑事訴訟法》等修正草案,建置各類型保安處分裁定審查程序規範,完善正當法律程序,草案將儘速函請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新竹地檢署有鑑於酒(毒)駕駛行為對於用路人造成生命財產嚴重威脅,貫徹從嚴執法決心,25日駁回58歲高姓男子易科罰金聲請案,發監執行。
新竹地檢署有鑑於酒駕對其他用路人造成生命財產嚴重威脅,重申嚴正執法立場,60歲的湯姓男子有2次酒駕判刑確定紀錄,去年再犯被判處有期刑徒5月,檢方25日傳喚湯男到案,認其自制力不佳且漠視法律,發監執行。
去年監委指因警察誤導證人單一指認、測謊圖譜疑似手繪,導致含冤被訴強盜的吳明峰,遭判刑5年確定後,吳男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16日開庭,吳的律師聲請傳喚專家證人,鑑定證人證詞,庭末法官諭知10月27日再次開庭。
國安局前上校組長劉冠軍,涉嫌侵吞國安局「奉天」情報專案經費孳息1.9億,遭通緝迄今21年,他當年以機密經費買台積電股票、秀明路豪宅、金飾珠寶被扣押,檢察官為追討劉1.9億不法所得聲請沒收,士林地院11月15日將首度開庭,傳喚豪宅所有權人劉妻孟雯華到庭陳述。
台南市檢舉達人「蘇大媽」因違反醫療法判刑5個月,又因濫訴與擾亂公署遭台南地檢署撤銷易科罰金,蘇女3次提聲明異議都遭駁回,第4次提出,台南高分院認檢方有程序瑕疵,撤銷處分,但請檢方補正程序,仍可依處分執行,南檢認為裁定違法,預定下周傳喚蘇女到案作實質審查,決定是否發監執行,另研議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
富商翁茂鍾引發的司法醜聞案持續延燒,最早被移送懲戒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自訴司法院長許宗力等3人誣告、偽造文書。台北地院18日首開庭,石的委任律師廖芳萱表示,司法院不能「看圖說故事」,憑一點證據就無限擴大、拼湊犯行,請求法院傳喚許等人公開審理,若許出庭,石就會親自迎戰。司法院回應,對於當事人所為之辯解,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