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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能源發展基金的搜尋結果,共07

  •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費率 漲八成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費率 漲八成

     經濟部3日公告調整「109年度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費率」,電業及用電戶設置自用發電設備總裝置容量達30萬瓩以上者,燃煤、燃油、燃氣、核能及自用發電設備調升,其中燃煤每度費用最高,來到每度0.0980元,漲幅高達80%。

  • 能源管理法修法 取締違法罰鍰倍增至50萬

    行政院今(22)日通過《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說,為提高廠商違法負擔,修法適度提高罰鍰。未來違反規定裝置汽電共生設備、超過能源使用數量或未符合能源種類及效率等,罰鍰從3萬~15萬元,倍增至10萬~50萬元。

  • 能源管理法修法 違反節能規定提高罰則

    行政院通過《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因應電業法修正,售電予用戶之電業依售電量按一定費率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且以經營能源業務收入5‰(千分之五)為上限,未依規定繳交基金可處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廠商、業者或能源用戶違反節能規定,屆期不改善者處以罰鍰並於機關網站公布違法者名稱,罰鍰也提高為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 能源基金 小型發電業免繳

     行政院周四(22日)將通過《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未來公用售電業、再生能源售電業等都需繳交能源發展基金,否則將處以30萬~150萬元罰緩,為表達或鼓勵發展再生能源決心,將給予一定容量以下小型發電業優惠或免繳能源發展基金。

  • 能管法審議過關 增訂能源基金罰則

     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昨(6)日完成《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審查,未來公用售電業、再生能源售電業等都需繳交能源發展基金,否則將處以30萬~150萬元之罰緩。

  • 《能源管理法》審議完成 增訂能源基金罰則

    行政院政委張景森今(6)日完成《能源管理法》審議,公用售電業、再生能源售電業等都需繳交能源發展基金,否則將處以30萬~150萬元之罰緩,不過為鼓勵再生能源發展,未來將於子法明定差別費率,給予一定容量以下之小型發電業者優惠或免繳交能源發展基金。預計農曆年後將送行政院會通過。

  • 能管法鬆綁供電不受生煤限制?能源局駁斥:完全沒這內容

    今天《風傳媒》報導,經濟部悄悄修改《能源管理法》讓電力不足時發電可以不受地方生煤管制限制,能源局局長林全能駁斥此報導:「完全沒有這條內容」。《能管法》已經送到政院審議,他保證絕對沒有這個媒體寫的條款。目前有關緊急時發電不受許可排放量限制放寬對象主要還是燃氣電廠,這規定在已經送立法院的《空污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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