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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台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邢軍志7日深夜表示,關於在鄂台胞返台事宜,由湖北省和武漢市台辦負責,武漢市台商協會協助。在當前疫情防控任務十分繁重的情況下,克服了很多困難。綜合考慮請求協助的臺胞人數、地域分佈和組織有序等因素,決定首批安排武漢地區人員共250人,隨後在2月5日運送省內其他16個市州的台胞。
臺胞在漢購房貸款、繳交住房公積金、參加職工養老及醫療保險等有更多的制度與保障,23日,市台辦、市發改委印發《關於深化漢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即日起實施。
大陸國台辦17日被問及台胞居住證的申領情況,僅以八字回應,未再像九月時公布具體申領人數,國台辦也批評蔡政府一心一意破壞台灣同胞的好事,相信老百姓心裡有桿秤,會導致什麼效果已經不言自明。
「中國大陸發布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對台灣的衝擊與影響」第二次座談會12日上午在台北舉行。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表示,如果貿然取消領取居住證的台灣民眾戶籍,他們在台灣沒有戶籍,在大陸也不會馬上拿到戶籍,就會成為「戶籍人球」。他還提到,若因為在大陸拿到福利,就要修法限制服公職、參政權,合憲性很難過關,只能以認同模糊、忠誠等理由,合憲性會更強一點一點。
針對大陸國台辦12日對於居住證有關說明,陸委會今表示,這完全是混淆不清、避重就輕,其強調「同等待遇」,實則展開對臺灣民眾治理的開始,不排除後續在申領人權利義務的加碼,更提高我方民眾後續可能遭遇的政治與生活風險;其刻意以個人生活便利誘使,來打破臺灣整體利益,將使兩岸關係界線模糊化,衝擊我政府對兩岸交流互動的管理。
由政治大學法學院與陸委會主辦的「中國大陸發布實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對台灣的衝擊與影響」座談會昨在台北舉行。政大國際事務學院副院長黃奎博表示,居住證不代表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因兩者並非同一種官方文件,而陸委會不排除要修法,並指稱有國家安全之疑慮,這對於申領居住證者太過沉重。
大陸交通運輸部近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臺灣同胞報名參加大陸船員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香港和澳門同胞報名參加內地船員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18年9月1日起,臺人可憑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向大陸具有相應船員考試管理許可權的海事管理機構報名參加船員考試。
中國大陸國務院19日中午發布《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首次為台灣居民編製公民身份號碼,在台胞居住證上使用與大陸身分證上相同的18位號碼時,將台灣的地區碼編列為830000,以便於與大陸一般身分證在使用上接軌。《辦法》特別指出,「台灣居民」是指在台灣地區定居且不具有大陸戶籍的中國公民。
當總統蔡英文展開「同慶之旅」,出訪友邦巴拉圭和貝里斯之際,中國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簡稱國新辦)今天招開記者會,宣布將港澳臺同胞符合資格者可申請居住證,獲得與大陸居住者相同的公共服務與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