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薪資單的搜尋結果,共93筆
新北捷運公司去年遭員工爆料積欠加班費,9日再傳出遲發加給津貼、未發薪資明細,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近日接獲多名員工陳情,批新北捷運公司連最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新北市勞工局發現有部分工資發放延遲,已依法裁處罰鍰,同時要求立即改善。
一名網友分享長輩民國82年的薪資條,當時夫妻在同一家本土鞋業公司,被派到大陸工作,丈夫月薪7萬、妻子4.5萬,現在已經有好幾棟房子了;許多網友看了驚呼「那時候這個薪資,買房子超輕鬆」,也有不少人感嘆,「30年後薪資退步,但物價、房價上漲,唉!」
許多人會飼養狗狗當作工作犬,大陸廣東就有一間公司雇用了10歲米克斯黃狗當保全,每個月薪水高達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000元),暖心背後其實藏著辛酸的過往。
一名網友分享長輩民國82年的薪資條,當時夫妻在同一家本土鞋業公司,被派到大陸工作,丈夫月薪7萬、妻子4.5萬,現在已經有好幾棟房子了;許多網友看了驚呼「那時候這個薪資,買房子超輕鬆」,也有不少人感嘆,「30年後薪資退步,但物價、房價上漲,唉!」
一名女網友分享,去年11月開始工作,由於缺少相關經驗,試用期月薪僅25250元,但老闆承諾試用期過後要調薪,如今已經4月,月薪仍維持25250元,讓她感覺公司很摳,決定自請離職,貼文引起網友討論,不少人看傻直呼,2023年基本薪資為26400元,公司給的薪水比最低薪資還低,可以直接檢舉了。
今年元旦起,基本薪資調漲至26400元,時薪也從168元調至176元。沒想到,有一位女網友抱怨,基本薪資調升後,自己實領薪資卻變少了,並秀出薪資單佐證,網友發現,關鍵在於公司調降原本的職務津貼,加上高薪低報,使得當勞健保自付額增加時,實領金額變少的詭異狀況。
現在薪水凍漲,物價不斷攀升,生活越來越不容易。近日一名人夫翻出9年前的薪資單,只見他的薪水扣除勞健保後實拿28K,當時他的老婆擔任家庭主婦,兩人還有一個孩子要養,生活雖然少有休閒娛樂,但依舊過得下去,貼文曝光後在網路上引發討論。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助理費爭議持續延燒,繼周刊揭露13頁內帳,指高浮報助理本薪,昨又爆出高虹安親簽虛報薪資單一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15日要高虹安別再硬拗,應解除律師委任,直接認罪;民進黨候選人沈慧虹更勸高虹安,「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助理費爭議續燒,針對周刊再爆高虹安親簽虛報薪資單,高虹安15日回應,此事是「竹竿套菜刀」,強調請領名冊是每個立委辦公室,每月要請領費用時,都必須要簽的名冊,跟先前流出不知來源的這些excel檔,完全是兩碼子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學生們利用暑假期間打工賺取生活費或學費,應注意切勿將身分證、印章等重要資料交付他人。
高齡86歲的美國航空空服員奈許(Bette Nash)已獲金氏世界紀錄(Guinness World Records)認證為全球任職最久、年紀最長的空服員,她擔任空姐將近65年。奈許先前受訪時曾爆料早期美國航空業秘辛,包括要家訪,確認是不是單身,還要不斷量體重,坦言真的「很可怕」。
忘打卡不能扣薪!勞動部今天表示,勞動基準法是課予雇主記載勞工出勤紀錄的義務,為了完全法定義務,雇主可以要求勞工配合打卡,但如果勞工忘記打卡,但卻有提供勞務事實證明,雇主就不可以以上扣發勞工工資。
心態尊嚴都是自己給的!有男子在臉書發文向孩子喊話,他表示自己的工作不偷不搶,不過手腳、褲子可能有土塵泥灰,但出去一趟就是8000元,要他的孩子尤其在面對學校老師的時候,不要低頭,要講話大聲,並強調「老爸就是你講話大聲的靠山」;網友看留言納悶「哪個工作要偷要搶的?」、「心裡沒有自卑何須澄清」。
新冠疫情迄今2年多,為了協助事業單位度過難關,勞保局2020年首次啟動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緩繳,但據勞保局統計,2020年緩繳部分勞保及就保有逾2億元逾期未繳納、勞工退休金則有逾1億元未繳納。勞保局官員表示,已移送法務部要求強制執行,就算事業單位歇業倒閉,仍可要求負責人清償。
公務員一直是許多人心中的夢想職業,雖然薪水不會特別高,但福利好、放假穩定讓人羨慕。就有網友PO出自己家人30年前任職行政院的薪資單,不少網友看到「專業加給」這一欄目時全傻眼,直呼原PO家人絕對不簡單。
今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萬5250元,讓不少勞工受惠,但一名男網友透露,朋友在電子廠當作業員10幾年,但基本工資調漲後,他的底薪竟從2萬8000元降至2萬5250元,公司財務表示,「這是政府規定的,公司只是照著規定走」,讓他十分傻眼,網友看完也氣憤直呼,「違法了,變更勞動條件需勞資雙方同意」。
勞動部表示,《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俗稱之薪資單、薪資明細、薪水條等)給勞工,目的是為了使勞雇雙方權利義務更加明確,並使勞工得以掌握關於工資的完整資訊。該規定自105年修正施行以來,仍有部分民眾表示,「老闆沒有給薪資單」、「薪資條不清楚,不知道薪資怎麼計算的,也不知道扣了什麼錢」、「薪資單要申請核可才給」,為避免部分雇主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誤觸法令,特予重申說明。勞動部說明,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之1規定,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的內容,應包括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以及實際發給之金額。提供的型式不限於紙本,也可以用電子資料傳輸方式(例如: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事業單位內部網站之薪資系統等),或是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可以列印的資料。因此,事業單位如規定勞工須經過「申請核可」後才能取得薪資單,或是讓勞工「簽名確認就收回」,都不符合規定。勞動部提醒,雇主依法應置備工資清冊,另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未休假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置備的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書面通知勞工,雇主亦可一併記載於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發給勞工。勞動部官網並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的參考例(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180/28206/28210/30369/),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上開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如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阿里巴巴旗下販賣生鮮食品子公司盒馬鮮生,近日遭媒體報導指出,有一名員工因薪資單被同事看到而遭到開除,引發網友在微博熱議。不過,該公司表示,因工資屬於公司機密,員工手冊等有明確規定。
台灣加班文化盛行,不少上班族都習以為常,一名作業員表示,他在傳產公司當上班一年,儘管每天都要加班,但也沒有想過要離職,直到上個月發薪水,他打開薪資單看才發現,他上個月加班時數111小時,但加班費加上底薪卻連5萬元都沒有,決定領完年終就離職。
網路上有網友曝光1張特種行業女子的薪資單,月收入竟高達20萬,原PO笑說「其實你點的小姐賺比你多」,照片中還有1亮點,該花名「叮嚀」的女子星期三節數竟高達1000節,其餘天僅50多,讓網友笑稱是「傳說中的S框」,也有人分享另1張紅包照,光12月就能領到5萬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