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以下是含有解任的搜尋結果,共272

  • 法律觀點-輕如鴻毛或重如泰山?

     5月9日晚間,泰山企業發布重訊:「獨立董事陳敏薰違反獨立性,依法當然解任」無疑又是經營權戰爭中的一枚震撼彈。但對公司治理實務而言,接下來要面對的無非是「陳敏薰是否還是獨立董事?」「將來泰山的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如果沒有通知陳敏薰出席,決議是否會有瑕疵?」等一系列非常實際的法律問題。政府及公開發行公司,不妨藉此機會再次探討所謂的「獨董當然解任制度」如何適用,以及是否有修正、採取因應方式的必要。

  • 陳敏薰要查帳 泰山拒絕

     泰山(1218)12日重訊「回拒陳敏薰查帳」!泰山表示,接到前獨立董事陳敏薰來函,定5月15日上午前往查核財務、業務狀況及相關簿冊,但由於陳敏薰已遭解任,為免其藉機於當日上午聚眾滋事,阻撓公司正常營運,公司已回函拒絕。

  • 泰山爭議多 遭提高監理等級

     證交所11日再對泰山重罰300萬元,累計4月來共開罰750萬元,創歷史對單一公司最高、期間最密集罰款;另證交所限期泰山於11日晚間9點前補正說明解任獨董陳敏薰部分,泰山再壓線公告,改成將透過法律訴訟拔掉陳的獨董職務,暫時化解股票遭打入全額交割股。不過,證期局11日表示,證交所已提高對泰山的監理等級,是繼大同之後第二家。

  • 泰山提告陳敏薰 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證交所要求泰山11日晚間9時前更正有關解任陳敏薰重訊公告,泰山公司派傍晚即發出聲明,表示已於11日赴台北地方法院針對獨董陳敏薰執行職務喪失獨立性,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訟,並以此回應證交所限期補正要求。

  • 解任獨董無效 證交所要求泰山更正重訊

     針對泰山9日晚間公告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一案,證交所10日要求泰山應即更正此一重大訊息,指泰山解任陳的理由薄弱,應循股東會或司法判定程序,不能只憑兩位律師意見書就發布解任。

  • 陳敏薰聲明 指泰山獨董身份被解任根本無效

    泰山(1218)9日晚重訊宣布依法解任獨立董事陳敏薰,陳敏薰遲至10日中午甫發出聲明指出,泰山公司派宣稱陳敏薰缺乏獨立性而解任其獨董職務,所持理由完全是抹黑、造謠。她說,當年受泰山董事長詹景超之邀出任泰山獨立董事,如今詹景超為了個人利益,故意讓她扣上缺乏獨立性的帽子,並指所謂的解任,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

  • 《食品股》遭泰山夜襲解任獨董 陳敏薰6點反擊

    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昨(9)日晚間泰山發布重訊,解任獨立董事陳敏薰職務,陳敏薰則發布6大點駁斥回擊,雙方持續交鋒。

  • 《食品股》泰山深夜突襲解任獨董陳敏薰 列4大罪狀

    泰山(1218)昨(9)日晚間發布重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二項,獨立董事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依法當然解任獨立董事陳敏薰。

  • 泰山出奇招 解任獨董陳敏薰

     泰山9日晚再出招,重訊發布解任陳敏薰獨立董事。泰山表示,公司委請外部專業律師出具二份法律意見書,皆認陳敏薰所作所為確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2項規定,泰山公司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獨董職務。

  • 財報不實 金管會修法跨公司究責

    財報不實 金管會修法跨公司究責

     財報不實,負責人換公司也沒用。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9日預告修法,讓投保中心可跨公司訴訟。未來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增加「財報或公開說明書不實、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等行為,應負責者即便已換公司,事發十年內投保中心皆可提訟要求解任。

  • 泰山解任獨董陳敏薰!深夜發重訊列4事證「違反獨立性」

    泰山解任獨董陳敏薰!深夜發重訊列4事證「違反獨立性」

    泰山企業(1218)今天發布重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二項,獨立董事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獨立董事之職。

  • 財報不實跳槽沒用 金管會修法跨公司究責

    財報不實,負責人逃到天涯海角也沒用。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9日預告修法,讓投保中心代表訴訟解任案,可跨公司訴訟,即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修法,增加「財報或公開說明書不實、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等行為,即便有責的負責人已換公司,十年內投保中心亦可提訟要求解任。

  • 鈺邦董事佳邦 自然解任

     臺慶科(3357)公開收購鈺邦(6449)已經達陣,而鈺邦董事佳邦(6284)因手上持股全數參與應賣,持股已經低於選任時的二分之一,鈺邦13日公告,佳邦的董事職務自然解任,鈺邦今年將進行三年一度的董事改選,臺慶科可望進入董事會。

  • 訴請解任光洋科獨董 投保中心勝訴

     投保中心表示,110年底沸沸揚揚之光洋科公司經營權紛爭,其中獨立董事吳昌伯無視法院禁止召集股東臨時會之裁定及執行命令,執意召開股東會,嚴重藐視法院裁定及命令,不遵守法治原則,對我國資本市場做出公司治理之最壞示範。為嚇阻此一違法亂紀現象,投保中心前於111年1月26日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規定,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對其提起解任訴訟,現商業法院今年4月7日作出判決,將吳昌伯獨立董事職務予以解除。

  • 人事異動站 3月24日至3月30日

     一、工商企業

  • 悠遊卡總座換人!柯文哲愛將邱昱凱遭解任 林志盈任新董座

    悠遊卡總座換人!柯文哲愛將邱昱凱遭解任 林志盈任新董座

    悠遊卡投資控股公司董事會28日選出新董事長林志盈,子公司悠遊卡公司29日召開董事會,推舉林志盈接替陳亭如解任後之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董事會並於今日解任原總經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愛將邱昱凱,由現任董事暨副總經理李志仁代理。

  • 宅在家學習網 全新內容上架

    宅在家學習網 全新內容上架

     「瘋存股想入市 宅在家學習網」專網,3月推出圖文並茂的有價證券競價拍賣業務、內部人子女解任申報新規定,還有內線交易之四大項目買賣標的說明,更有最新力作的「人類存亡關鍵密碼ESG」宣導影片。

  • 法律觀點-淺談上市櫃董事裁判解任訴訟實務

     依照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下稱投保法)第10條之1規定,保護機構(即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發現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董事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或重大違反法令章程等行為時,即可訴請法院裁判解任該董事,達到淘汰不適任董事、促進公司治理及保護股東權益等立法目的。

  • 泰山砲轟陳敏薰背叛 考慮解任獨董職務

    泰山砲轟陳敏薰背叛 考慮解任獨董職務

    泰山企業經營權之爭持續角力,董事詹皓鈞今天代表公司派召開記者會表示,獨立董事陳敏薰前後矛盾已缺乏獨立性,股東臨時會召集程序也充滿瑕疵;陪同律師周武榮建議提起解任訴訟,並呼籲陳敏薰自行辭職。

  • 《食品股》經營權吵不完 泰山將考慮解任陳敏薰獨董職務

    泰山(1218)今(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由董事詹皓鈞主持,並由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周武榮所長陪同,會中強烈抨擊陳敏薰陣前倒戈,在記者會現場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周武榮指出,當初公司在處分全家股票時,陳敏薰是投贊成票的,為何現在反而又主張決策過程有重大違失,轉向的背後原因到底是什麼?他自已強烈建議,公司這邊召開董事會,提起陳敏薰解任獨董的訴訟。

回到頁首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