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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院校反媒體壟斷法辯論賽》5日進入第3天賽程,激起許多對媒體生態的討論。台師大大傳所教授胡幼偉指出,很多人害怕高視聽率的傳統媒體與行動通訊業者異業結合,變成龐然大物,使言論單一,真會如此嗎?他認為反而會「稀釋」言論集中度,原因是行動通訊媒體的特性,需保持其提供的資訊內容多元化,才有辦法吸引訂戶。
近日輿論討論之焦點,圍繞著反壟斷議題。民進黨提出之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其中條文禁止持有全國性媒體百分之十以上股權之股東跨媒體經營電視台,以及所謂「媒產分離」。NCC則規畫制定反媒體壟斷法,將衡量與計算業者於單一或多個媒體領域的集中度,決定是否申報、審查或禁止。日前統一超商延遲《商業周刊》上架事件,更興起媒體通路壟斷議題之討論。
旺中併購中嘉,經過18個月的審議,終於在25日以3個附條件及25個附負擔通過。但25日NCC門口出現大批抗議學生族群,舉著抗議標語的行動中,卻疑似出現發放走路工的情事,不禁令人質疑這場抗議活動的背後,是否根本就是藉著「捍衛民主價值、守護新聞自由」的旗號,實質卻是刻意藉此阻止旺中併購中嘉案的一場商業利益競爭的行為。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7)日針對旺中寬頻購併中嘉一案舉辦公聽會。獲邀的學者專家對於NCC有諸多期待。多數學者希望NCC對於媒體產業應該要有更前瞻性的政策,並制定出公平的遊戲規則。
翻開NCC的成立宗旨,是為因應全球數位匯流產業發展及監理革新趨勢而成立,並且以「通訊傳播基本法」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做為行使職權的依據;而「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為因應數位匯流,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國民權利,保障消費者利益,提升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
今天,NCC將辦一場針對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系統台的公聽會。我非常理解,不論我出不出席,不少社會先進早已經磨刀霍霍,準備好要羞辱我,或是讓我難堪。我也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坦誠面對各界對我的指教。在這場公聽會召開前,我有些心裡的話,希望向大家表白。
旺中寬頻公司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送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經超過16個月,遲遲未能做成處理決定,已經違反「行政程序法」關於政府審查人民申請案件期限的規定。NCC本週三終於開會審理該案,結果不僅沒有獲致准駁決議,反而屈從少數媒體及民間團體的壓力,決定5月間再辦一場公聽會,並要求旺中集團負責人蔡衍明必須出席說明。NCC不能謹守依法行政原則,斲傷獨立行使職權的基本精神,坐令攸關民眾巨大權益的申請案件漫無節制地拖延不決,無怪乎當事人旺中寬頻發表聲明,期盼NCC承諾比照大富案在公聽會後兩週內做出准或駁之決議,則在此前提下,蔡衍明願意親自出席公聽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周三審查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案,結論是要求旺中集團負責人蔡衍明,必須針對接受華盛頓郵報訪問一事,召開公聽會,並且要求蔡衍明必須出席說明。對這個審查時間已長達一年半的投資案,NCC竟然無視該案一切都符合法令,相關單位審查亦已全部通過的事實,反而屈從少數與旺中集團有商業競爭關係的媒體、及極少數民間團體的壓力,為了一個投資案,要對股東行思想審查。這種做法真的令人扼腕、遺憾,因為此例一開,未來紛擾將無窮無盡。
對NCC的決議,旺中寬頻董事長特別助理趙育培昨日表示,對NCC的決議表示尊重;但對公聽會部份,他說蔡衍明是否出席會尊重其它股東的意見。他也強調,外界都以泛政治化角度看旺中案,先設定一個答案再要NCC依照此走,對NCC與旺中都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