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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財報不實的搜尋結果,共149

  • 專家傳真-以舉報機制協助董事 踐行監督之責

     綜觀近年幾起重大企業舞弊案件,一旦法院判決定讞,面臨投資大眾求償之時,公司各個董事、監察人幾乎難從究責之列中倖免,尤其是財報不實案件,求償金額之高往往令人瞠目結舌。

  • 工商社論》企業經營變數多 會計師法也該翻修了

    工商社論》企業經營變數多 會計師法也該翻修了

     曾經轟動社會的康友-KY掏空案剛滿三年,隨著潛逃海外的康友-KY前董事長黃文烈日前被解送台北地方法院歸案,再度引起輿論關注。事實上,先前負責簽證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兩名會計師在一審已被判應負部分賠償責任、金額逾25億元。儘管該案尚未定讞,但因一審判賠金額龐大,令各界譁然,促使法律與會計專家在7月中組成「台灣法治會計學會」,共謀應變之道。從而也凸顯出會計師法已不合時宜、法院判定無一致標準,以及會計師責任保險不足等三大問題,恐嚴重衝擊會計業生態。

  • 觀念平台-財報不實 董事該付多大責任?

     康友-KY財報不實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康友及遭通緝的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等人應連帶賠償50億餘元,震撼了台灣的資本市場!投保中心網站5月中旬揭露,訴訟中的財報不實案件就有58件,求償金額高達404億餘元,求償對象包括上市櫃公司、董事長、董監事及獨立董事等,向來是媒體、投資人矚目的焦點。

  • 網通大廠「兆勁科技」涉上億假交易   董座800萬交保

    網通大廠「兆勁科技」涉上億假交易 董座800萬交保

    檢調獲報,知名上市網通廠「兆勁科技」涉嫌於2018年至2020年間為虛增營收,美化財報,與多家子公司或關係企業進行虛偽交易,虛增營收,金額高達上億元,事後未在財報上揭露關係人交易,涉嫌《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罪。台北地檢署2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20路搜索兆勁公司、董事長紀政孝住處等地,約談紀男16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諭令紀男800萬元交保,另楊姓被告4人以50萬元至20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 假交易真灌水?兆勁科技遭檢調搜索

     網通設備廠兆勁科技(2444)驚傳涉及財報不實及非常規交易,由於交易金額上看億元,引發關注,26日遭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20路搜索,兆勁晚間也認了確有檢調赴公司搜索的情事,惟仍強調公司所有作業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現調查程序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 財報不實 金管會修法跨公司究責

    財報不實 金管會修法跨公司究責

     財報不實,負責人換公司也沒用。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9日預告修法,讓投保中心可跨公司訴訟。未來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增加「財報或公開說明書不實、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等行為,應負責者即便已換公司,事發十年內投保中心皆可提訟要求解任。

  • 財報不實跳槽沒用 金管會修法跨公司究責

    財報不實,負責人逃到天涯海角也沒用。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9日預告修法,讓投保中心代表訴訟解任案,可跨公司訴訟,即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修法,增加「財報或公開說明書不實、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等行為,即便有責的負責人已換公司,十年內投保中心亦可提訟要求解任。

  • 康友財報不實遭投保中心提告求償 法官判賠結果出爐

    康友財報不實遭投保中心提告求償 法官判賠結果出爐

    康友-KY前董事長黃文烈涉財報不實且掏空捲款潛逃,康友股票遭停止交易,逾4700名股民受損,投保中心代為提起民事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康友公司及黃文烈等人須賠償50億多元,簽證財報的2會計師各要負25%責任,且各與勤業眾信會計事務所負連帶賠償12億多元。可上訴。

  • 前立委羅福助炒股判刑  投保中心求償7203萬元敗訴確定

    前立委羅福助炒股判刑 投保中心求償7203萬元敗訴確定

    前立委羅福助炒作桂宏股票被判刑4年確定未到案服刑,2012年台北地檢署對他發布通緝,時效至2030年12月;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因認為羅任吉祥公司負責人時財報不實,替投資人提告求償7203萬多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敗訴、羅免賠確定。

  • 綠能科技董座等人被控財報不實索賠1.9億元 更一審判免賠

    綠能科技董座等人被控財報不實索賠1.9億元 更一審判免賠

    大同集團旗下、已被宣告破產的綠能科技公司,遭投保中心指告指控,財報不實造成投資人損失慘重,綠能科技董事長林蔚山、時任總經理林和龍等人須與綠能連帶賠償投資人1億9446萬多元,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投資人並沒有因為綠能科技怠於更新原財測而受損,判決駁回其請求。可上訴。

  • 大逆轉!前統一元氣董座陳仁欽財報不實判刑   更一審無罪

    大逆轉!前統一元氣董座陳仁欽財報不實判刑 更一審無罪

    前統一元氣公司董事長陳仁欽被訴將子公司文魁數位股權出售給公司關係人,以美化財報導致一般合理投資人產生錯誤投資判斷,一審將陳依違反證交法判刑4年,二審考量他已逾70歲且沒有從中謀取私利改判3年2月,最高法院撤銷後,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無罪。

  • 華映財報不實 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妻二審判決出爐

    華映財報不實 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妻二審判決出爐

    大同集團旗下中華映管投資大陸的華映科技有19項承諾未於財報揭露,前董事長林郭文艷、林蔚山夫婦及相關幹部5人被訴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將林郭文艷、林蔚山等5人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仍判無罪。

  • 群聯電子董事長潘健成涉財報不實 投保中心請求解任卻遭駁回

    群聯電子董事長潘健成涉財報不實 投保中心請求解任卻遭駁回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告主張,群聯公司董事長潘健成在2009年至2014年涉及財報不實且遭檢方起訴,請求法院判解任潘在群聯之董事職位,但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投保中心2019年才提起訴訟,超過2年除斥期間,駁回請求。可上訴。

  • 前司法院長賴英照 談企業經營與司法判決 立法、行政、司法 應分工協力

    前司法院長賴英照 談企業經營與司法判決 立法、行政、司法 應分工協力

     前司法院長賴英照以「企業經營與司法判決」為題指出證交法、公司法等法條未定義清楚,常見訴訟爭議,出現「甲說、乙說」兩派論證,判決也不一,因此立法、行政及司法建議應分工協力,使法律更具體明確,縮短法律規定與法院認定的距離,使判決更有可預測性。

  • 《金融》財報重大資訊揭露標準 將「重量也重質」

    金管會因應近年國際財報準則(IFRSs)增修訂準則及公司法修正相關規定,宣布擬修法明定財報編製準則所稱「重大」的定義,除了考量相關交易對財報影響金額的「量化」因素外,亦須考量具國家不利風險因素等「質性」因素,預期2022年財報即適用。

  • 財報不實 董監最大法律責任

    財報不實 董監最大法律責任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TCGA)上周舉辦「財報不實與董事責任研討會」,搭配《2021/2022年台灣公司治理雙年報第二卷第一期》的出版,彙整董事責任相關重要判決,並由法律、會計界專家分享與深入討論,如「美國、日本、台灣對董事責任的認定與法規設計」等主題。

  • 台開風波不斷 前副董吳子嘉控負責人邱于芸財報不實罪

    台開風波不斷 前副董吳子嘉控負責人邱于芸財報不實罪

    遭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的台灣土地開發公司風波不斷,台開前副董事長吳子嘉,今天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台開公司負責人邱于芸,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

  • 群聯財報不實案 二審出爐

     NAND Flash控制IC廠群聯(8299)執行長潘健成先前涉及財報不實事件,二審結果出爐,違反證券交易法的部分刑度減為1年10月,緩刑5年,並且支付公益捐贈及接受法治教育。潘健成對於判決結果予以尊重,群聯指出對公司營運無影響。

  • 群聯電子董事長潘健成涉財報不實 二審獲緩刑5年

    群聯電子董事長潘健成涉財報不實 二審獲緩刑5年

    群聯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潘健成,2014年因財報不實遭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依負責人犯證券交易法之申報及公告不實罪判囚1年10月,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共19罪各判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都獲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3000萬元。可上訴。

  • 新光人壽賤賣房產案  吳東進吳東明堂兄弟遭移送結果出爐

    新光人壽賤賣房產案 吳東進吳東明堂兄弟遭移送結果出爐

    新光人壽2017年以2.1億出售北市南京東路房地給新光人壽董事吳東明旗下公司,有低價出售房產之嫌,且未揭露關係人交易,財報不實,金管會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證交法》財報不實罪將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董事吳東明、新光銀行審核人員黃玉書、周志明4人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吳東進不知買家是堂弟吳東明的公司,另該筆房產因附近有輻射屋,價格減損,且交易獲利僅約2000多萬,對新光人壽影響極微,吳東進等人並無不法犯意,28日將吳東進4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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