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財報編製的搜尋結果,共43筆
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增修訂準則、公司法修正相關規定,上市櫃公司財報資訊揭露標準趨嚴。金管會證期局指出,據IFRSs規定,此次明定財報編製準則所稱「重大」的定義,不只重「量」也重「質」,判斷資訊是否重大時,除考量相關交易對財務報告的影響金額的「量化」因素,還要考量「質性」因素,修正條文自2022年財報適用。
金管會為提升財報審計品質,對此推動審計品質指標(AQI),鼓勵勤業眾信、安永、安侯建業、資誠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先行,於承接上市櫃公司2023年度財報查核簽證委任案件時,主動提供審計品質指標資訊,並自2023年起公告會計師事務所透明度報告。
投信基金目前只要編年度報表,但近期主管機關修改相關法令,並發文投信投顧公會轉通知基金業者,明年起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編製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信基金年度報表外,也要開始要編制半年報。
金管會因應近年國際財報準則(IFRSs)增修訂準則及公司法修正相關規定,宣布擬修法明定財報編製準則所稱「重大」的定義,除了考量相關交易對財報影響金額的「量化」因素外,亦須考量具國家不利風險因素等「質性」因素,預期2022年財報即適用。
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增修訂準則、公司法修正相關規定,上市櫃公司財報資訊揭露標準趨嚴。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22日指出,據IFRSs規定,此次明定財報編製準則所稱「重大」的定義,不只重「量」也重「質」,判斷資訊是否重大時,除考量相關交易對財務報告的影響金額的「量化」因素,還要考量「質性」因素,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即2022年財報適用。
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增修訂準則、公司法修正相關規定,上市櫃公司財報資訊揭露標準趨嚴!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22日指出,據IFRSs規定,此次明定財報編製準則所稱「重大」的定義,不只重「量」也重「質」,判斷資訊是否重大時,除考量相關交易對財務報告的影響金額的「量化」因素外,還要考量「質性」因素,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即2022年財報適用。
董事會為公司治理的中心,董事會應以公司及股東最佳利益為依歸,在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下,以高道德標準,進行獨立客觀的判斷,以履行其各項職責。董事會運作的良窳,影響整體公司發展的榮枯,個別董事行使職權產生的權利、義務,則對董事具有切身利害關係。
為推動證券商財務資訊揭露及時性及提升證券商客戶分戶帳資金運用彈性,金管會證期局預告新規定!
為推動證券商財務資訊揭露的及時性及提升證券商客戶分戶帳資金運用彈性,金管會證期局預告新規定!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31日公布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及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從2022年會計年度起,20家公開發行股票券商、16家金控下證券子公司,要縮短財報公告期限,從原本的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調整為75日。
A股上市的大陸鋰電池巨頭寧德時代近日利空消息頻傳,先是市場19日傳出該公司2022年第一季業績遠遜預期,寧德時代24日晚間接著宣布,推遲第一季財報的公布時間。受此消息影響,寧德時代25日股價大跌逾6%,跌破人民幣(下同)400元整數大關。
據媒體報導,去年底大陸廣州法院對A股的財務造假案-康美藥業,一審判賠人民幣24.95億元(約台幣112億元),成為A股史上索賠金額最高案件。五名獨董要承擔最高人民幣3.69億元範圍內的連帶賠償責任。據悉康美的獨董,每年所獲報酬僅人民幣10萬元左右,卻因財報造假被判數億元的連帶賠償。除引發上市公司獨董責任及法律風險的重新檢視,之後大陸上市公司獨董辭職現象也明顯增加。
2022年度股東會已從3月開始陸續召開,金管會24日提醒公開發行公司注意三件事,一即財報編製內容今年有增加揭露事項;二是與關係人交易金額逾公司總資產10%,必須先提股東會通過後才能進行交易;三是資本額逾100億元或陸外資持股逾30的公司,年報要提前在股東會前14天、議事手冊及相關補充資料要提前至30天上傳。
金管會持續強化公司治理,提醒今年有2項重要公告時間異動,一是公開發行公司2022年1月自結營收公告申報期限延後至14日,二是118家資本額逾百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必須在年度終了75天內、即3月16日前公告2021年自結年報。
金控公司2022年逾2千億元現金股利可望提早發放。金管會2日宣布,將修正金融業財報編製準則,各公開發行公司要發放現金股利,只要公司章程授權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即可,之後再報告股東會承認,最快2022年即可適用。
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之及時性,避免資訊空窗期過長,依金管會於2020年8月發布之「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將按實收資本額規模,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前一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公司自2022年起公告、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之公司自2023年起公告,並自2024年起全體上市櫃公司均適用。
金管會力拚公司治理3.0,要求上市櫃公司年報公告時點提前。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12日指出,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的及時性,將分階段推動公司年報公告時點提前,2022年起,公司的「自結」年報要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前一年度財務資訊。
金管會正式啟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要求上市上櫃公司揭露永續發展相關資訊,使投資人可知悉ESG(環境、社會及治理)議題對企業之影響。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王怡心董事長指出,疫情下企業經營型態轉變,對會計、審計和數位工具應用帶來很大影響,除了讓企業思考如何能在遠距、居家辦公的情形下,仍能維持財務及非財務資訊品質,也使得數位化進程加快,對永續議題更加關注。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急遽升溫,全台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金管會表示,考量疫情對企業營運可能造成影響,上市櫃、興櫃與公發公司編製2021年半年報時,應將疫情對企業的整體影響納入評估,並在財報附註中適當揭露相關資訊。
企業財報產出前,對企業財會部門人員而言,它不僅工作繁瑣,還要確保資料正確性,尤其對擁有龐大集團的總公司財務部更是一大挑戰。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4)日舉辦「新時代財報自編的數位解法」研討會,介紹財報自編、自動化工具,減輕財會人員負擔、確保資料正確性,提升財報編制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