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足協選舉的搜尋結果,共24筆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日前報導,大陸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兆才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1日報導,大陸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兆才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華足協8日改選理監事,台面上桃園市長鄭文燦順利當選理事長,多方角力的副理事長與理事選舉卻暗潮洶湧,最終沒有單一勢力能掌控全局,凸顯目前足協團體會員的高獨立自主性。但向現實妥協的結果,11席理事、3席監事清一色不見女性當選人,唯一現役國手蔡明容也在理事選舉中箭落馬,體育改革理念卻大開倒車。
中華足協今天舉行第13屆第1次會員大會,進行理監事改選,桃園市長鄭文燦在理事長選舉中以22比17擊敗競爭者張燦,成為台灣足球的新舵手。
邱義仁在6日的中華足協第12屆第1次會員大會,正式當選新任理事長,邱義仁會後感謝出席的國際足總與亞足聯代表,有其公正協調,才能讓足協選舉順利完成。至於男女足國家隊教頭人選,邱義仁除了重申11月會找優秀本土教練出任,也強調未來國家隊選訓將完全授權總教練,負完全的成敗責任。
就任1年,帶領中華男足主場7戰全勝、世界排名升到歷史新高121名的「神奇教頭」蓋瑞懷特(Gary White),10日被香港足總正式公布為新任國家隊教頭。台灣為何留不住這位好教練?有三個問題應該要問:
中華足協20日召開第15次臨時理監事會議,會中通過選舉章程、選舉委員會與選舉上訴委員會的名單,將於6月18日的臨時會員大會進一步確認通過,也預計7月7日進行改選。惟足協有效會員數仍有10席爭議,在會議中無法達成共識,將交由國際足總(FIFA)定奪。
中華足協改選爭議,隨著國際足總(FIFA)調查後於5日來函建議應採取之步驟,總算確立了遊戲規則。體育署署長林德福10日也表示,感謝FIFA做出的努力,也草擬足協第12屆理監事改選時程表,建議於7月6日辦理選舉。
中華足協改選被國際足總(FIFA)認定程序不公,上月來函喊卡,FIFA於3月29日再發文通知足協,由亞大地區會員國總監巴拉辛干(Sanjeevan Balasingam)與會員國部門主管尼可拉(Luca Nicola)帶領的FIFA/亞足聯(AFC)聯合代表團,將於4月18至20日來台主持大局,釐清爭議,讓足協順利改選。
在國際足總(FIFA)來信要求中華足協暫停所有改選相關工作後,足協原本仍要於17日召開「緊急會員大會」,討論章程第8條第3項之「會員權利」,不過最後還是緊急剎車,16日在官網公告表示:「因教育部體育署來函要求暫停,暫緩辦理。」
中華足協以「非會員不得參選」為由,不讓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參選理事長,也令許多人不解為何足協章程對於參選資格,會有條文上的衝突。其實回溯在2013年5月公布、用於上屆改選的原版章程,會發現目前章程第8條第3項的「卡邱條款」,當時根本不存在。
國際足總(FIFA)認為中華足協改選過程不公,來函要求足協暫停所有理監事改選工作。足協14日中午已發表聲明稿,表示17日不按原定行程改選理監事,改辦「第12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議決「是否開放非會員代表參選」。主管機關體育署則行文足協,要求足協在爭議尚未釐清前,避免衍生其他新爭議,暫緩舉辦該會員大會。
針對國際足總(FIFA)來函,要求中華足協暫停所有理事會選舉相關工作,足協14日發表聲明,表示3月17日不會按照原定行程進行改選,但當天將開「緊急會員大會」,議決「是否開放非會員代表參選」。
中華足協改選爭議延燒,國際足總(FIFA)也看不下去。FIFA祕書長薩穆拉(Fatma Samoura)9日發信給足協祕書長陳威任,表示徹底分析各方收集到的相關資料後,認為足協似乎並不是在進行一個民主、公平和透明的選舉,強烈建議足協暫停所有改選工作,待FIFA和亞足聯(AFC)的聯合代表團來台商討與評估,再做定奪。
中華足協改選傳出爭議,足協經選務小組審核的理事參選名單,雖未獲得理監事會通過,1日仍於官網公告並送交主管機關體育署。體育署競技組副組長藍坤田表示,由於知道部分足協理事對章程條文有不同解讀,體育署審慎處理,並未同意足協送來的參選名單。也就是說,17日不能按這份名單進行改選。
高雄市足球委員會主委、現任立委劉世芳2日召開記者會,抗議中華足協以不正方法排除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及其他足球界朋友參選理事長及理事之資格。
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參選中華足協理事長,報名資格卻遭足協選務小組否決,讓28日的足協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劍拔弩張。會議最後足協理事長林湧成宣布散會,但過半理事另行推舉副理事長劉福財擔任主席,通過所有參選人的報名。
中華足協2月10日召開會員大會,除了決議3月17日改選,也宣布按照國際足總(FIFA)、亞足聯(AFC)的選舉辦法,由紀律委員會、申訴委員會、監事會主席組成選務小組。結果有會員會後發現,足協紀委會主席王森榮、申委會主席陳逸鴻,就是理事長林湧成與其企業航源事業的委任律師,質疑選務的公正性。
中華足協10日召開第11屆第6次會員大會,對於原本先修章程或先改選的爭議,由於國際足總(FIFA)已於1月30日正式來函,要求足協按原章程先改選再修章程,相關爭議已解,會員大會也敲定3月17日進行足協理事長改選。
中華足協多次表示要在新版國民體育法與國際足總(FIFA)之間,尋找體育改革的平衡點。其實「平衡點」早就有了,FIFA多次要求足協「先按既定章程改選、選舉完成後再與FIFA、亞足聯共同討論章程之修訂」,體育署也表示「尊重FIFA」。因此足協盡速改選才是正途,也才能展開後續的改革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