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連帶賠償的搜尋結果,共248筆
高雄某軍事院校的男學生與女友交往後,竟愛上女友母親胡姓女子,兩人不但發生關係還互稱「老公、老婆」,胡女丈夫發現後怒對男學生和胡女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認為,男學生的父母疏於監督,應連帶賠償胡夫40萬元,男學生另還要與胡女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桃園一名女子與前夫離婚後,偶然聽小孩提及保母帶他們去新家玩,她好奇一查後,才發現保母早在她與前夫離婚前就與前夫有一腿,還曾懷孕又墮胎,讓她難以接受,憤而控告前夫與保母侵害配偶權。桃園地院審結,判2人要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2015年八仙樂園塵爆意外造成多人死傷,其中王姓女子因三度燒傷、手指腳指疤痕攣縮等傷害,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八仙公司與主辦派對的公司須連帶賠償453萬多元,八仙公司另須依消保法賠償王女50萬元,王的父母各30萬元慰撫金。可上訴。
已婚的王姓紫微斗數老師,愛上年長他12歲的68歲鄭姓女子,王的妻子找徵信社跟蹤,才發現2人一起出遊並同住飯店,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2人行為已侵害王妻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判決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新竹一名人妻懷疑林姓丈夫與姜姓女子出軌,控訴姜女不僅登堂入室,還曾對她嗆聲,「在感情裡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等語,憤而對2人請求連帶賠償60萬元撫慰金。新竹地院審理時,認為林妻所提的證據不足以證明2人關係踰矩,駁回請求。可上訴。
高雄一名人妻阿慈(化名)不滿丈夫出軌,遂控告丈夫及小三侵害配偶權並求償8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阿慈早已知情並接受小三的存在,認為求償無理由,判阿慈敗訴。可上訴。
高雄一名在銀行上班的人妻出軌保全,稱跟保全在一起,不論心理和生理都很快樂舒服,讓丈夫看了如雷轟頂,崩潰控告2人侵害配偶權並求償。高雄地院審結,參酌人妻與保全的收入及親權情節等,判2人須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
17歲張姓少年與20歲黃男及謝女之間有感情糾紛,聯絡鄧男等多人,攜帶西瓜刀約兩人談判,張對黃拳打腳踢、鄧則拿西瓜刀要揮砍他左腿,黃突舉左手遭砍斷第2、3、4及5手指,經送醫手術搶救,僅第2至4指接回,但難以恢復功能,鄧男二審被依重傷害罪判5年2月。黃再提求償,一審法官判張、鄧等4人連帶賠償255萬餘元,可上訴。
中市大甲高中黃姓男新生,2019年7月間晚間回宿舍,因寢室冷氣卡遺留保健室,陳姓學長邀走「捷徑」去拿,1並從2樓浴室示範翻窗,黃跟隨,卻不慎摔成雙腳癱瘓。黃由法定代理人提國賠訴訟,請求校方、宿舍管理員及學長各賠793萬餘元,法官以學校設施及管理無缺失,黃應知翻窗是重大違規,且未受脅迫決意翻窗,求償無理判決駁回,仍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已婚黃姓女子與江姓男子不倫戀,其丈夫發現2人曾傳鹹濕訊息提及,「想愛愛囉」、「每天硬梆梆。穿褲子不能看」等語,不甘被戴綠帽,憤而控告2人求償。新北地院審結,判黃女與江男須連帶給付20萬元。可上訴。
尤姓知名男建築師遭侯姓男子提告指控,與他的崔姓妻子多次到飯店投宿,他向尤男及崔女求償連帶賠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佐以侯男提的蒐證照片,內有尤男及崔女在飯店共處一晚後,房間內床單、枕頭並沾染血跡等證物,判決2人須賠償侯男40萬元。可上訴。
北市一名男子發現妻子外遇,還與小王多次進出飯店被他抓姦在床,他進入房內時,床單與枕頭上血跡斑斑,認定妻子背著他與其他男人發生性行為,憤而將2人告上法院求償。台北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北市一名已婚男子與女上司出軌,兩人共同編輯一份線上行事曆,詳細記載相戀的進展細節,提及曾至東京、大阪等地同遊,就連汽車旅館的地點都寫得一清二楚,氣得元配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案經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女上司仍須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定讞。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千金尹崇恩,指控住家大樓許姓保全偷竊她120萬元現金及貴重物品,提告求償後,因許男死亡,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尹女失竊27萬元現金,加上手機等物品損失,26日判決許的遺產管理人應在許的遺產範圍,與保全公司連帶賠償30多萬元。可上訴。
高苑工商舉重隊林姓學生回母校梓官國中受訓時,幫忙搬遭颱風吹倒的樹木,因泥土溼滑跌倒,導致大樹壓在身上,造成林生下半身癱瘓,家屬向高苑、梓官2校求償。一審認定林男是自願幫忙,判2校免賠,二審高雄高分院宣判,梓官國中黃姓總務主任有過失責任,梓官國中需賠償林生533萬元。21日高雄高分院宣判更一審結果,學校需再賠償1100萬元,共計賠償1633萬元。
高苑工商舉重隊林姓學生回母校梓官國中受訓時,幫忙搬遭颱風吹倒的樹木,因泥土溼滑跌倒,導致大樹壓在身上,造成林生下半身癱瘓,家屬向高苑、梓官2校求償2000萬元。一審認定林男是自願幫忙,判2校免賠,二審高雄高分院宣判,梓官國中黃姓總務主任要求黃姓教練找學生幫忙搬樹,有過失責任,梓官國中需賠償林生533萬元。21日高雄高分院宣判更一審結果,學校需再賠償1100萬元,共計賠償1633萬元。
台北一名女子與丈夫結婚7年,丈夫突然分房睡,隔月即要求離婚,他追查之下,才發現丈夫竟與女同事同進同出一處住宅,互動宛如情侶,她實在不堪配偶權遭侵害,遂提告向2人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可上訴。
高雄一名已婚的豬肉販婚內出軌,與小三互傳鹹濕簡訊大聊性愛姿勢,姦情曝光後,小三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與男方聯絡卻食言,讓元配心寒至極,選擇對簿公堂。橋頭地院審結,認為侵權屬實,判2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台中某營造公司已婚的吳姓老闆戀上英文女老師高調約會,直到吳妻發現丈夫開始使用香水還經常晚回家,租屋處與公務車都出現陌生的女性用品,才驚覺丈夫早已外遇,怒向2人索賠。台中地院審結,判2人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與妻子結婚20餘年,但張男2019年獨自搬到其他鄉鎮的果園居住,張妻前去找張男時,卻目睹張男與另名陳姓女子裸體坐在果園工寮中,才驚覺張男外遇多時,一氣之下把2人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結,判兩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