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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違反重訊的搜尋結果,共40

  • 廷鑫違反重訊規定 證交所開罰10萬元

    證交所表示,廷鑫(2358)於9月19日至9月24日收到5份法院准許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經查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規定,故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知廷鑫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 大飲違反重訊 證交所開罰10萬元

    證交所表示,大飲(1213)因個股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應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訊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經惟大飲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相關規定,故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知大飲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 如興違反重訊及內控規定 證交所開罰10萬元

    證交所表示,如興(4414)因違反重大訊息申報及內部控制規定,決定處以10萬元違約金。

  • 《興櫃股》明遠精密違反重訊規定 櫃買開罰1萬元

    櫃檯買賣中心對明遠精密(7704)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違約金1萬元。

  • 違反重訊 四公司遭罰

     證交所10日一口氣針對佳和(1449)、晟銘電(3013)、翔耀(2438)及揚智(3041)等四家上市公司,因違反重訊相關規定,各開罰3萬元,雖然金額不高,但這是證交所罕見一天內對四家上市公司開罰。

  • 違反重訊規定 證交所一口氣開罰4上市公司各3萬

    證交所今(10)日一口氣針對佳和(1449)、晟銘電(3013)、翔耀(2438)及揚智(3041)等四家上市公司,因違反重訊相關規定,各開罰3萬元,雖然金額不高,但這是證交所罕見在一天內對四家上市公司開罰的紀錄。

  • 長榮違反重訊暨內控規定 證交所併處20萬元違約金

    長榮(2603)因違反重大訊息暨內部控制等規定,今(6)日遭證交所併案處份20萬元違約金。

  • 《櫃買市場》違反重訊規定 康全挨罰3萬元

    櫃檯買賣中心對康全公司(8089)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違約金3萬元。

  • 廷鑫違反重訊及資訊申報規定 處1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今(18)日對廷鑫(2358)因違反重大訊息及資訊申報規定,處以10萬元違約金。

  • 《櫃買市場》樺晟違反重訊規定 櫃買開罰10萬元

    櫃檯買賣中心對樺晟(3202)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違約金10萬元。

  • 《櫃買市場》違反重訊申報規定 矽科宏晟遭罰1萬元

    櫃檯買賣中心對矽科宏晟(6725)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1萬元。

  • 《櫃買市場》納諾*-KY違反重訊規定 遭罰10萬元

    櫃檯買賣中心對納諾*-KY公司(6495)違反資訊申報及重大訊息規定,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

  • 大飲違反重訊 證交所罰3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指出,大飲(1213)因公告處分不動產交易預計處分利益金額誤植,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3款情事,且大飲延遲更正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相關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3萬元。

  • 《櫃買市場》華鎂鑫違反重訊規定 遭罰30萬元

    櫃檯買賣中心對華鎂鑫(8087)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違約金30萬元。

  • 納諾*-KY違反重訊 遭罰3萬

    櫃買中心26日表示,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公司(6495)於111年12月29日及112年4月26日董事會分別通過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暨於111年8月10日董事會通過子公司間背書保證,前述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所定應公告之標準,係屬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第20款及19款所稱重大訊息,惟該公司未依規定期限發布重大訊息,核有缺失,櫃買中心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

  • 聚鼎違反重訊及內控 證交所開罰20萬元

    證交所表示,聚鼎(6224)111年第二季財報認列子公司存貨帳務重大差異,及其董事長接受媒體專訪,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未發布重訊澄清等案,經查符合重訊相關規定,惟聚鼎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相關上述規定,故處以違約金10萬元。

  • 違反重訊規定 櫃買中心對納諾*-KY處以違約金

    櫃買中心表示,納諾*-KY(6495)的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19日接獲履約爭議調解成立書,屬於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第2款所稱的重大訊息,但納諾*-KY未依規定期限發布重大訊息,核有缺失,櫃買中心依據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萬元。

  • 隆銘綠能違反重訊規定 證交所開罰1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隆銘綠能(3018)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於今年3月10日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命令通知,以及5月17日公告申報111年第三季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核閱報告。

  • 《櫃買市場》違反重訊規定 大宇資遭罰5萬元

    櫃檯買賣中心對大宇資(6111)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違約金5萬元。

  • 泰山爭議多 遭提高監理等級

     證交所11日再對泰山重罰300萬元,累計4月來共開罰750萬元,創歷史對單一公司最高、期間最密集罰款;另證交所限期泰山於11日晚間9點前補正說明解任獨董陳敏薰部分,泰山再壓線公告,改成將透過法律訴訟拔掉陳的獨董職務,暫時化解股票遭打入全額交割股。不過,證期局11日表示,證交所已提高對泰山的監理等級,是繼大同之後第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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