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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台中市民眾整建維護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2023年度編列1000萬元預算,補助相關都市更新案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項目包含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極須保存維護,補助額上限50%;經市府公告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補助額上限70%;增設昇降機設備,補助額不能超過核准補助額45%;提高建物耐震能力,補助額不能超過核准補助額55%,且每案不得超過補助項目總額25%,核准補助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
北市府自2006年辦理都市更新程序整建維護補助,推廣至今深獲市民好評,統計歷年已完工結案計28件,居全國之冠。2021年特別之處在於配合北市府推動東西區門戶計畫,將忠孝東、西路及市民大道,和東、西區門戶周邊,與中山北路、捷運淡水線周邊(台北車站至士林站)等重要景觀軸帶、整建住宅,納入公告為整建或維護策略地區,提高補助額度上限,以改善都市景觀、提升周鄰環境價值,創造地方動能;另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改善銀髮族及行動不便者的使用需求,自2015年起辦理簡易老公寓增設電梯補助,並且2021年進一步簡化申請補助案件的審查程序,由二階段初、複審,改為一階段書面審查就可以核准,大幅縮短審查時間,目前也已經有18案完工請款結案,19案將陸續完成施作;此外,為改善6樓以下老舊建物立面磁磚脫落危險,提昇其結構安全,讓市民住的更安心,也加速受理申請補助案的審查效率。
老舊建築透過房屋外觀微整形,即可創造經濟價值、美化市容並活絡地方經濟。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指出,欲申請民眾須檢具申請函文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都發局提出申請,經「市府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審查小組」初審通過,再送「市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核予補助。
老舊建物不時傳出磁磚剝落砸傷人車事件,營建署祭出建築物自主更新補助,最高可補助工程費45%至75%,中壢區「宏國中壢新城」提出申請,獲近3400萬補助,高居全國之冠,工程完工建物外觀煥然一新,不僅美觀也更安全。
台中市區老舊建築透過房屋外觀微整形就可創造經濟價值、美化市容!都發局107年度編列1000萬預算,補助都市更新案規畫設計及施工;補助對象為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每案補助項目最高可達總金額25%,若為公告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可高達70%。
為鼓勵民眾自行實施都市更新,內政部於今(3)日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補助只要多數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便可實施的權利變換,使重建案每案補助上限從原先500萬元,提高到800萬元,並放寬產權複雜或基地特殊個案,可不受800萬元額度限制;針對有安全疑慮且需補強建築物,也增加補強設計項目的補助,提高民眾自辦都更誘因。
屋齡約120年且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大溪區蘭室,去年分別獲得97.5萬元及45萬元整建維護補助經費,已於今年初完工,成為桃園市首件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完工案例,不僅改善原有建築物立面斑駁毀損之破舊形象,騎樓屋頂漏水及電線老舊等影響公共安全問題也同時解決,街景煥然一新。
為鼓勵台中市民進行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整建維護,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年度編列800萬預算,補助屋齡達20年以上建物都市更新案的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如符合條件最高可補助總經費70%;另外,為因應地震災害,今年新增提高建物耐震能力的補助項目。
為提升私有老舊建築物之耐震能力,桃園市府首推老屋健檢計畫,並配合老屋健檢的結果,同步啟動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建構老屋健檢至老屋整建維護之完善流程,目前已著手訂定《桃園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辦法》,將「建築物耐震評估或耐震補強工程」列入補助項目,同時規定「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為必須申請之補助項目。
為提升私有老舊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市府首推老屋健檢計畫,並配合老屋健檢的結果,同步啟動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建構老屋健檢至老屋整建維護之完善流程,目前已著手訂定《桃園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辦法》,將「建築物耐震評估或耐震補強工程」列入補助項目,同時規定「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為必須申請之補助項目。
為鼓勵自主都更,內政部編列預算補助住戶辦理老舊建物重建、整建或維護,民眾最高可獲補助500萬元。內政部指出,今年度第3梯次受理申請作業將於9月10日截止,盼民眾踴躍向各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為鼓勵民眾自辦都更,營建署修改都更補助辦法,對於以整建或維護方式自辦都更民眾,新增「耐震結構強化」與「升降梯(電梯)設置」兩大項補助,前者每坪補助工程款4000元,後者給予設置工程費的45%補貼,本月26日起公布後即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