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防衛過當的搜尋結果,共41筆
台南市李姓男子與黃姓友人在7年前發生爭執,李持槍射擊黃,黃持魚刀反擊後刺死對方;一、二審將黃男各判刑1年4月、1年8月,但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黃男面臨生命權遭威脅,依法得實施正當防衛行為,且無過當,改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卓女與楊男有嫌隙爭執, 2019年10月間相約談判,雙方烙人大打出手,開車的楊男叔叔竟倒車撞車、再前撞輾壓劉男,所幸及時攔阻輪下救人,劉的脛骨骨折、腦震盪等傷害。一審依傷害罪判楊叔徒刑4月;二審時,劉辯稱遭刀砍、BB彈擊中傷深近骨,他急想離開自保,法官認定防衛過當、審酌雙方和解,改判2月,得易科罰金,不得上訴。
自閉症小三男童小志(化名)課堂上跟不上進度,過度焦慮的他不但發脾氣丟作業還企圖攻擊同學,安親班女老師出手環抱控制反被咬傷。回家後,小志的媽媽發現兒子小腿都是傷,懷疑女老師施暴提告,一審判女老師拘役65天。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屬正當防衛,逆轉判女老師不罰定讞。
高雄市左營區某國小三年級、患有自閉症的小志(化名)因為跟不上課程焦慮,發脾氣丟作業還企圖攻擊同學,女老師及時出手環抱控制反被咬傷。當晚小志的媽媽發現兒子小腿都是傷,認為女老師施暴,憤而提告,一審認為女老師暴力相向、判拘役65天。但二審高雄高分院查出,小志事發當天上午就暴衝,腳傷可能是自傷,女老師採取的防衛手段和特教班老師相同,屬正當防衛,逆轉判女老師不罰定讞。
俄烏戰爭發生至今已經49天,戰爭的熱度與效應逐漸在遞減,取而代之的反而是台海安全情勢的問題。雖然兩岸政府都宣稱「台灣不是烏克蘭」,但是戰爭的殘酷性,還是不免讓人對台海問題提高警覺。
俄烏戰爭發生至今已經49天,戰爭的熱度與效應逐漸在遞減,取而代之的反而是台海安全情勢的問題。雖然兩岸政府都宣稱「台灣不是烏克蘭」,但是戰爭的殘酷性,還是不免讓人對台海問題提高警覺。
殺人判無罪!台南市前漁光里長李茂松與友人黃亭皓的房客有糾紛,卻與居中協調的黃口角衝突,持槍射擊黃的手臂,反遭黃持魚刀刺傷後不治。一、二審均認定黃男防衛過當,分別判刑1年4月、1年8月。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台南高分院更一審罕見引用聯合國人權兩公約認定黃並未防衛過當,29日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北京青年報》29 日報導,中國檢察網近日公布一則不起訴決定書。陝西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31次會議審議認為,男子邱強(化名)酒後到配偶工作場合實施家暴,遭妻子同事楊健(化名)阻攔時致死,楊健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為正當防衛,依法決定對楊健不起訴。這起案件以不起訴方式畫上句號,既明確案件的法律關係和正當防衛性質,維護了楊健的合法權益,也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釋放法治教育功能。《北京青年報》評論,這起案件的結果也具有反家暴的法治意義,有助於人們看清家暴的不法性和制止家暴的正義性,對家暴者以及潛在的家暴者是一種警示,對制止家暴行為則是一種鼓勵。
2016年7月底,台南市漁光里前里長李茂松因與友人黃亭皓的房客有糾紛,竟與居中協調的黃男發生口角衝突後,持槍射擊黃男手臂,黃男也持魚刀反擊,卻導致李男傷重不治。一審認定,黃男雖屬正當防衛,但因防衛過當,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年4個月;案經上訴二審改依殺人罪判刑1年8月。台南高分院更一審29日更以黃並未防衛過當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過往法律判決經常有所謂「死者為大」的情況發生,但卻也招來誰死誰有理的詬病。不過,大陸法院去年底一項判決,形同推翻這種刻板印象。2020年廣西一名潘姓女子推倒對其性騷擾的酒醉王姓男子,王姓男子被推到後昏迷,13天後死亡。去年11月判決出爐,法院認定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應承擔民事責任。有律師認為,這次判決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以往的慣例。不再是誰死誰有理的「和稀泥」判決。
治安問題近日成社會關注焦點。日前提出超商店員可用辣椒水自衛的內政部長徐國勇,29日面對立委質詢時表示,要不要用,大家自行斟酌,還幽默說:「我沒在賣辣椒水!」,並提醒民眾自我防衛時應注意是否合法,「電擊棒、手指虎都是管制物品」;他也建議警察穿制服去超商用餐,可增加見警率。
對於2019年有陳情人在總統車隊行經的道路旁舉布條表達訴求,卻被員警強制帶至一旁空地,拉扯陳情標語布條。屏東地院認為,警方已妨害當事人行動自由,造成精神上受有痛苦,判屏東縣警局須賠償1萬5000元。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認為,此判決「意義重大,為法官拍手」!
桃園超商店員勸阻客人戴口罩被刺身亡,引發社會關注,內政部長徐國勇提議,可提供店員辣椒水、防狼噴霧等防衛器具。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昨大酸,若治安問題未解,乾脆發給店員防彈背心自保。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賴香伶炮轟,蔡政府忙著宣傳公投,民眾只能買辣椒水、防狼噴霧劑自保,呼籲行政院應儘速提出《精神衛生法》修法版本,把社會安全網破口補起來。
新北市汐止昨(16日)發生一起行車糾紛,1名汽車駕駛不滿騎士影響行車,拿球棒準備打人卻慘遭噴辣椒水反擊,在網路上引起討論,有網友分析球棒哥最後失去戰鬥能力,蹲在路邊痛苦呻吟,騎士還追上去補噴辣椒水的行為肯定是有罪的。而也有過來人分享被噴的經驗,表示辣椒水是攻擊性武器,「防禦過當什麼的,也是有可能」。
面對侵門踏戶的盜賊,許多人被迫自衛反抗,但只有在不得已、反制手段又不過當的情況下,才能主張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免除刑罰追究,一旦防衛或避難過當,造成侵害者受傷,甚至弄出人命,仍須負應有的法律責任,但可視個案狀況減輕刑責。
一名陳姓女子與販毒的鄭姓男友人有金錢糾紛,鄭男懷疑陳女洩密害他被警方逮獲,2017年間透過友人約出陳女,兩人在車上發生肢體衝突時,陳女為求自保隨手拿起藍波刀朝其狂砍,造成鄭男頸部出血致死,陳女因殺人罪遭起訴,一審因正當防衛判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再度判無罪。可上訴。
4年前陳姓女子遭鄭姓男子擄走後,強迫注射毒品,鄭男並脫掉她衣服企圖性侵,她搶奪藍波刀後殺死鄭男,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陳女適當、必要且合宜的防衛手段,判無罪。檢可上訴。
陳姓男子前年開車載與他人有毒品交易糾紛的吳姓女友人,前往基隆市南靈宮前停車場,與劉姓男子談判。劉掏出手槍作勢朝車內開槍,嚇得陳要開車逃離現場,卻不慎撞死劉,檢方認為防衛過當依殺人罪嫌起訴,但基隆地院審理,認定陳的行為屬「正當防衛」,昨判決無罪。
基隆一名陳姓男子為替吳姓友人出氣,2019年開車前往仁愛區南靈宮前停車場與劉姓男子談判,陳見劉持槍托擊破車窗,嚇得開車逃離,不慎撞死劉,警方依涉犯殺人罪嫌將陳男送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認定,陳男行為屬正當防衛,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