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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雙重參保的搜尋結果,共10

  • 陸社保新規 KPMG:台幹雙重參保有解

    陸社保新規 KPMG:台幹雙重參保有解

     中國大陸11月底發布「41號令」、2020年上路,法規明定,港澳台居民若已加入港澳台社會保險例如勞健保,可依照機構證明,免在中國大陸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KPMG安侯建業執業會計師劉中惠表示,法規可解決台幹雙重參保的問題。

  • 陸明年啟動社保新規 台幹雙重參保現隱憂

    大陸社保新規明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分析,台商如按照大陸社保新規,向大陸提出已在台灣繳納勞健保費用的相關證明時,則意味向稅務局揭露台籍員工在台取得支薪情況。若該台灣支薪部分未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則可能引發大要求對台支薪部分補交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 台港澳居民 在陸繳納社保新規

    台港澳居民 在陸繳納社保新規

     2005年6月14日,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社部)發布《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管理規定》)。根據《管理規定》,凡台港澳人員在大陸合法就業的,均需通過相關程式辦理相應的「台港澳人員就業證」。與此同時,該等台港澳居民所屬的用人單位亦需要遵循《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暫行條例》)的規定,為其聘用的該等台港澳居民繳納社會保險費。

  • 大陸醫保相當於台灣健保 海基會:雙重參保 加重台商負擔

     針對台人在陸參加社會保險問題,兩岸昨(14)日再度攻防。大陸國台辦重申,台人在陸參加社保不會增加個人負擔。但海基會反駁指出,陸5項社保中,醫保等同台灣健保,在陸台灣民眾在台灣繳健保費,在大陸又要繳醫保費,繳兩份保費實質上就是加重負擔。

  • 反駁國台辦 海基會:台人在大陸參保就是要繳兩份保費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4日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台人在陸參保不會增加個人負擔。海基會發言人管安露下午對此反駁,台人在大陸參保就是要繳兩份保費,實質上就是加重負擔,希望陸方可以尊重在陸台人個人參保意願,不要強迫。

  • 《大陸政治》台人雙重參保疑雲,國台辦駁:有利台胞權益

    大陸國台辦今日上午10:00在國台辦新聞發布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主持。針對台灣陸委會表示大陸將規範在大陸的台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僅免除了養老和失業保險,依然保留了醫療保險,實際上是增加了台胞兩岸雙重參保的負擔之疑雲。

  • 國台辦:會解決台胞雙重參保問題

     中國大陸近期擬修法,規定在大陸就業的台灣民眾參加5項社會保險,引發台人擔心重複參保將加重負擔。對此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強調,草案會解決台灣民眾長期關心的「雙重參保」問題,只要出具相關證明,就可不必在大陸參加養老及失業保險。

  • 有勞健保 在陸養老失業險可免保

    有勞健保 在陸養老失業險可免保

     大陸近期正研究起草《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國台辦10月31日表示,已在台參加社保的台胞,可持相關證明不在大陸參加相關保險;此外,國台辦也宣布有首家央企響應對台31條措施,「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提出了38條措施,服務台胞到大陸創業,促進兩岸商務文化交流。

  • 《大陸政治》國台辦:港澳臺社會保險辦法徵求意見,定案後對外發佈

    中國國台辦今日上午10:00在國台辦新聞發佈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主持。馬曉光表示,為保障在大陸居住、就業和就讀臺胞的社會保險權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起草了《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 擁勞健保 在陸台胞免雙重參保

    擁勞健保 在陸台胞免雙重參保

     大陸官方正草擬法令,規定在大陸受聘僱的台港澳居民應參加5項社會保險,但在台港澳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的民眾,也可持相關證明不在大陸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避免「雙重參保」。對此,有台商表示,可減輕企業負擔;有台青則表示,少扣2項保險,實領薪水的獲得感就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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