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黨政軍條款的搜尋結果,共60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6月28日在陳耀祥主委的強勢主導下,以4:0強行通過讓鏡電視上架有線電視系統86頻道的申請案,鏡電視因此成為NCC近十年來唯一發照的新聞台。NCC此一違法亂紀的決策,引發輿論熱議與在野黨撻伐,不僅令獨立機關斷脊蒙羞,更凸顯執政者遂行「綠能你不能」,已到了無視民意的地步。
根據立委洪孟楷四月中旬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質詢資料顯示,2018~2020年NCC前主委詹婷怡任期內、NCC所編列訴訟費及法律諮詢費預算僅150萬元,但現任主委陳耀祥上任後,2021~2022年分別編列了710萬、620萬,2023年更編列了高達1,310萬元的訴訟費及法律諮詢費用。
黨政軍條款成為限制台灣「最好的集團、最好的投資者」投入國內有線電視及創新產業的「擋箭牌」,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認為,黨政軍條款需要調整。
黨政軍條款不合時宜,學者專家呼籲解除黨政軍條款,應加速修法速度。
多位傳播與法律學者18日出席「傳播產業發展高峰論壇-全媒體時代的法律秩序與傳播管制」時一致認為,黨政軍條款已不合時宜,無限法律爭訟輪迴,造成產業無限痛苦,有立即檢討修訂的必要。
國內法學與傳播界重量級學者於16日共同舉辦「黨政軍條款的合憲性檢驗」研討會,與會學者一致表示,有線廣播電視黨政軍條款「一股都不能有」的立法,不只悖離原本的立法意旨,甚至有違憲之虞,進而呼籲黨政軍條款有因應現況,與時俱進立即修正的急迫性。
國內法學與傳播學界重量級學者16日共同舉辦「黨政軍條款的合憲性檢驗」研討會,學者一致表示,有線廣播電視黨政軍條款「一股都不能有」的立法,已經悖離原本的立法意旨,反而造成政府基金以投資理財為目的之正常投資,使得有線電視系統台業者被間接投資而觸法,且無法預防也無從改善,不得不訴諸行政爭訟。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獲國民黨增聘中評委,取得「半張」主席選戰門票,結果NCC放話,此舉恐違黨政軍條款,揚言開罰。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昨強調,中評委屬諮詢性質顧問,依規定不屬《廣電法》黨政軍條款限制的黨務人員;國民黨強調,NCC擴張法令干預政黨選舉,嚴重失格,主委應下台負責。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獲國民黨增聘為中評委,取得「半張黨主席選戰門票」,結果NCC立即放話此舉恐違黨政軍條款,揚言開罰200萬。趙少康今表示,國民黨有一千個中評委,本質上就只是顧問,NCC卻大動干戈擴張解釋;他說,民進黨一黨獨大,也不能獨霸到這種程度,「說黨政軍要退出媒體,我覺得,黨政軍也應該退出NCC才對。」
NCC日前舉辦中天新聞台換照聽證會,近期可能再邀請中天代表前往NCC例會補充說明。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指出,NCC是想要查前立委黃國昌爆料旺旺董事長蔡衍明在微信群組指揮一事。但過去民視董事長王明玉曾發公開信指控民視淪為喜樂島的政黨工具,「這已經是違反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限制,NCC為什麼一句話也沒說?」
前司法院大法官陳新民30日出席一場論壇時表示,黨政軍退出媒體若淪為口號治國是萬萬不可,國內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蔡英文總統兩年前引進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有關的憲法訴訟法制度,人民對於任何受到司法公權力判決,認為違憲都可以提起釋憲,由大法官釋憲來對人民的權利進行救濟。
實施超過16年的黨政軍條款,NCC在最新公布的「傳播政策白皮書」揭露適當解禁方向,NCC表示,黨政軍條款會將政府、政黨投資廣電媒體分開看,政府、政府所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受託人投資廣電事業回歸「預算法」,至於政黨投資廣電媒體回歸「政黨法」;政府投資部份擬適度解禁,但政黨投資部份依「政黨法」規定仍維持1股都不行、禁止投資或經營媒體,包括政黨黨務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都列為政黨規範範圍。
電視台驚爆違反黨政軍條款遭重罰!台灣藝術台(簡稱台藝台)最大股東兼董事悟覺妙天,因去年組政黨「國會政黨聯盟」還擔任黨主席,違反黨政軍禁止投資和擔任董事,NCC今(11)日決議處分各罰100萬元,共200萬元,投資部分限期2個月、董事部分限期1個月改善。
救有線電視產業黨政軍鬆綁呼聲再起。富邦集團大董蔡明忠日前呼籲,黨政軍條例造成台灣廣電產業引資受阻,應盡快修法。NCC主祕蕭祈宏昨(13)日表示,黨政軍鬆綁有兩種可能性,一是修入《媒多法》一是廣電三法,不管是哪一種,都預計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打包」所有草案送出。
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針對近來有線電視產業混亂局勢,公開向NCC提出三大建言,他認為,黨政軍條款不合時宜太久了,已導致有線電視產業成一灘死水,呼籲NCC儘速解禁。
隨著明年總統大選逼近,日前民進黨又出新招,蔡總統表示將再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完成「懲治中共代理人條款」修法,嚴格限制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發表聲明」或「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讓人不禁慨嘆,民主進步黨怎麼蛻變為極權進步黨了?
鬆綁黨政軍條款有譜!NCC代理主委陳耀祥6日表示,鬆綁黨政黨條款經過多次討論,大致有初步方向,「政黨」投資媒體將依政黨法規定,至於「政府」投資媒體的持股比例,內部多次討論,從開放至5%、10%、或完全不設限都有人建議,目前以開放至5%是大家比較能夠接受的範圍。
NCC今(23)日宣布,核准中華電信MOD修改營業規章,從此以後MOD將可以自行挑選頻道做套餐組合,也就是「自組頻道」。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隨即發出聲明,怒斥NCC推翻過去決議,公然違反黨政軍條款,有線業者將不排除循法律途徑尋求救濟。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鄭俊卿今 (14)日出席台灣通訊學會舉辦「2019通訊傳播前瞻與挑戰研討會」時,針對5G產業發展,建議基於國家戰略考量 ,政府儘快修改電信法、鬆綁黨政軍條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8月底公布「匯流時代傳播政策綠皮書」指出,因數位網路電視(IPTV),如中華電信MOD的經營發展,對有線電視費率等重整有利,考慮將放寬政府投資、經營廣電媒體的限制。有學者認為,「黨政軍條款」已是過時的尚方寶劍,不如全刪除;也有學者直指「搞錯問題癥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