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申誡處分的搜尋結果,共55筆
高雄市警局林園分局忠義派出所員警日前獲報處理一場家庭糾紛,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40歲馮姓男子疑因與妻子阮女發生口角,開車違停在門口理論,警方勸離未果,最後拔槍警戒,馮男情緒爆發,還嗆警是「有牌流氓」,過程中,阮女的阿嬤因出手阻擋,也一併遭捕,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法辦,過程卻遭投訴員警執法過當,林園分局指,經檢視影像員警警戒過程槍口並未朝人,無過當情事,但態度部分卻遭記申誡處分。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一分局,在上月底市警局不定期督察中,遭發現應拿來冰存刑案證物的冰箱,竟被放數包冷凍水餃以及多樣私人雜務,遭列入缺失要求改善,對此分局坦言疏失,已記證物室管理人申誡處分,並改善冰箱用途標示。
空軍聯隊一名士官長阿國(化名),將部隊拾獲的T91步槍彈匣「藏起來」數日,打算藉此給弟兄來場「機會教育」。為了掩人耳目,他指示下士阿華(化名)在軍械進出紀錄簿與清點簿造假登載,讓帳面數量看似齊全。事後阿國再將彈匣放回,要求阿華再度謊報數字,事情曝光後被依法送辦。
新竹市一名李姓男子,16日清晨至林森路一間早餐店借廁所遭拒,遂砸店鬧事又打人,警方帶走不久後放人,未料他返回店內二次鬧事,引發大眾怒火。新竹市警局表示,會在今(20)日周報中提出檢討並依規懲處疏失人員,也以三個方向說明此次事件。
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14日公開多張照片,指控經濟部長郭智輝於8月1日美國公告20%+N關稅的當晚,在大飯店設宴邀請官員吃飯,主題還是「當我們快樂在一起」,引發各界議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4日引用晚唐詩人曹鄴「官倉老鼠大如鬥,見人開倉亦不走」一詩,痛批賴政府官員在關稅風暴下仍設宴請客吃飯,與民間苦況形成強烈對比。
台南市警第一分局警備隊周姓警員2023年間他接獲一名人妻打手機請他幫忙有關檢舉八大行業的事情,周警竟問人妻「幫妳我有什麼好處」、「能夠陪我嗎?」等,涉有強烈性暗示,人妻感覺強不舒服,隔日立即報案。經警察局、社會局調查,判定性騷擾成立,對周員記1大過懲處,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上訴。
高雄三民區一名警員因配合孩子上下課及自身上班時間,長期將自用車停於東山街一間影印店前,影響店家營業。店家多次向警方反映無效,甚至向該警員反映時,還被回嗆「不移車你要怎樣?」,感到相當無奈,只好向媒體投訴,整起事件才曝光。
31歲的邱姓女律師因在2022年出國留學前,在健身房置物櫃內,偷走別人的1萬3000元現金,事後雖賠償對方5萬元,仍被法院判處拘役20日確定,台北地檢署將邱女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邱女僅因一時貪念下手行竊,有損律師名譽、專業與形象,決議申誡處分,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海軍一名在艦艇服役的謝姓上尉補給官,值勤期間使用手機辦理補給業務,遭記申誡1次,他主張自己所為乃係心繫公務、並未怠忽職責,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求撤銷懲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謝員的確未經報備擅自使用手機,海軍處分並無違法,判決駁回
台南市警第一分局一名周姓警員擔任勤務中心執勤人員,2023年2度接到民眾投訴交通違規電話,被投訴指態度不佳、言行失當,損及機關專業形象,遭記申誡後他向保訓會申覆,被發回復審後,再次被記申誡,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認定他的態度不佳是被投訴民眾糾纏到不耐煩,撤銷申誡處分,判周姓警員勝訴。可上訴。
台中市大安消防分隊顏姓消防員前往日本旅遊,身穿消防衣滑雪引發爭議。顏男今天發文致歉,台中消防局則指,消防衣著應用於公務,顏作法已影響社會觀感,將記申誡以上處分。
近日因為台中一名消防隊員,攜帶消防衣到日本滑雪,進行消防衣防寒實測的影片引起廣大的爭議,而今天台中消防局也發出懲處,該隊員被記申誡處分,但此事件引起廣大消防基層的不滿,紛紛調侃:如果有宣傳海報就沒事了!
澎湖縣政府8日發布派令,現任秘書長蔡淇賢16日將屆齡退休,遺缺由現任環保局長楊書舜接任,蔡淇賢則以政務官任用接任環保局長一職,並於16日辦理交接。
立法院院會昨(20日)朝野激戰,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助理、謝龍介姪子謝克洋想偷渡油壓剪等工具進入議場,遭立院駐衛警盤查阻攔,三立電視台女記者魏汶萱介入幫助謝離開現場惹來非議,還遭起底是謝克洋女友,最後遭到公司懲處。謝克洋昨大方認愛,「她就是我女友無誤,不需要懷疑」,但也放話要對媒體造謠提告。
立法院20日排審《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等修正草案,朝野爆發激烈衝突。場外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助理、謝龍介姪子謝克洋想偷渡油壓剪等工具進入議場,遭員警盤查阻攔,被三立電視女記者魏汶萱介入幫助謝克洋離開現場。事後三立電視火速祭出2小過懲處,主管也連帶申誡處分,魏汶萱也出面道歉。
台中市西區某小學發生警方從校園帶走小六學生,引發社會關注。不少基層警方無奈感嘆,雖然該案件確實有流程上的疏失,需要加強法學知識與改善,但如今案件卻是「公親變事主」,實屬無妄之災,也打擊警方士氣。
台中市近日因警方接獲老師報案,進入校園並將國小六年級學生帶走,事件引發爭議。市長盧秀燕震怒,指示教育局嚴懲校方,至於帶走男童的2名員警被記1次申誡處分,派出所長則自請調職;對此,律師呂秋遠為處在教學現場的老師感到不平,強調老師提告的行為並無錯處,「辱罵、毆打老師,老師都不能反抗、提告,否則就是不適任老師,這是什麼邏輯?」
台中某國小六年級學童與老師衝突,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遭老師提告,員警竟進入校園帶走男童,引發議論,被稱為「媽媽市長」的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指示教育局嚴懲校方人員,至於帶走男童的2名員警被記1次申誡處分,派出所所長也因「個人生涯規畫」自請調職,而台中警方未將此案列為教案,加強基層員警的兒少法律觀念訓練,相較於23年前台南檢警偵辦非法下載MP3案搜索成大學生宿舍,最終造成檢察長下台,兩案境遇有如天壤之別。
台中市某國小傳出小六學生持樂樂球棒打老師,老師事後報警,員警進入校園未依「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帶走學生,並將該生函送少年法庭,輿論譁然。律師林瓊嘉說,警方沒有少年法庭法官簽發同行書,不能進校園帶走學生,痛批警方、學校毫無兒少保護法律觀念。
台中市西區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打老師事件。一名小六學生因不滿體育課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體育老師左腿,事後道歉仍無法平息老師怒氣,老師隔日堅持報警處理,2名制服員警進校園將學生帶回派出所,結果引發家長及外界質疑,認為警察處理過當,侵害學生權益。警察局表示,兩名員警11月份已遭處分,分別記申誡1次,該所所長則遭調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