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蔡政府冲之鸟争议大事纪
马、蔡政府冲之鸟争议大事纪

冲之鸟争议长年未解,马前总统曾宣示「冲之鸟是礁不是岛」,主张冲之鸟周遭海域是公海,而非日本所称200浬专属经济海域。但蔡政府上任至今,始终未对冲之鸟法律地位提明确立场,直到昨天新任海洋委员会主委黄煌煇才首次说出「冲之鸟是礁」,未来蔡政府态度如何,值得关注。

冲之鸟位于西太平洋、菲律宾海附近的珊瑚礁。日本单方主张是「岛」,藉此宣称拥其周围200浬经济海域,因而与台爆发渔权争议。

2016年4月,屏东琉球籍渔船「东圣吉16号」在冲之鸟海域捕鱼,被日本公务船追赶,后遭登检扣押,直到船东将600万日圆(176万台币)保证金匯到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驻日代表处转交日方后,才释放人船。

马英九事后2度召开国安会议,做出「捍卫公海捕鱼自由」、「反对日本违法扩权」、「强力维护渔民权益」3项声明,指出冲之鸟是「礁」不是「岛」,毕竟不到3坪大小,绝非适于人居与本身经济生活的岛屿,因此不能主张200浬专属经济海域。

蔡总统上任前一天面对外界询问,曾一度握拳表示「全力捍卫」,因此上任后,政院即宣布台日双方针对渔业纠纷经磋商后达成共识,成立台日海洋事务合作对话机制。

不过,经2016年10月、2017年初及去年12月三次会议,双方各说各话,毫无交集;去年初,渔业署还紧急通报5艘在冲之鸟作业的东港与琉球籍渔船,迴避日本海上保安厅公务船巡逻,避免造成无谓损失。

昨天黄煌煇在立院说出「冲之鸟是礁」,是蔡政府首位对冲之鸟争议明确表态官员,但是否代表蔡政府立场转变?是否向日方强硬表达我方这立场,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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