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偷拍女同事的搜尋結果,共10筆
知名汽車服務廠的一名出納小姐,日前在場內上班時,遭業務同事持手機偷拍,導致女子每天失眠做惡夢,但沒想到此事件發生後,公司的處理方式只是把人調到另外一間服務場,然後記了一支小過,就這樣不了了之,讓女子相當氣憤,上網控訴公司處理不當。
40歲陳姓男子利用擔任補習班教師、國小代課教師機會,自2015年起長達9年時間偷拍女同事及未成年女同學如廁、入浴影音,並上傳網路群組供人觀賞,被害多達30人,他去年11月遭台中地院裁定羈押並延押2次,今年5月29日被判刑12年,可上訴。陳男希望能在外工作賠償被害人,並在入監服刑前向家人道歉、告別,本月再聲請具保停押,台中地院認為陳男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並裁定自6月13日起延長羈押2月。
40歲陳姓男子利用擔任補習班教師、國小代課教師機會,自2015年起長達9年時間偷拍女同事及未成年女同學如廁、入浴影音,並上傳網路群組供人觀賞,被害多達30人,他去年11月遭台中地院裁定羈押並延押2次,今年5月29日被判刑12年,可上訴;他希望能在外工作賠償被害人,並在入監服刑前向家人道歉、告別,本月再聲請具保停押,台中地院認為陳男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並裁定自6月13日起延長羈押2月。
去年5月17日,屏東陳姓男子為偷拍女同事私密處,竟將針孔黏在毛巾上再掛在公司廁所,讓攝影鏡頭朝向馬桶正前方偷拍女同事如廁,4天後噁心行徑遭一名女同事揭穿,女同事因受有創傷後壓力症等傷害,無法上班,怒向陳男索賠68萬餘元,案經審結後,法官判陳賠6萬餘元,可上訴。
一名在南科聯華電子擔任工程師的碩士阿國,去年7月間,連續四次在公司停車場、樓梯間,偷拍女同事大腿、內褲,並收藏觀賞,第四次犯案時,遭女同事發現報警,台南地院審理後,依4罪判有期徒刑10月,仍可上訴。
一名來台唸書,後在高雄某五星級飯店任職的印尼籍男員工凱文(譯音),去年10月間,潛入女員工宿舍,拿手機從浴室上方偷拍女同事洗澡,被偷拍女同事驚見手機,趕緊穿上衣服奔出浴室,向飯店主管反映,凱文也驚慌逃離,飯店調出監視畫面報警查辦,並開除凱文。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花蓮縣某國小驚爆偷拍醜聞,林姓男老師日前躲在國小廁所內,利用手機偷拍女學生如廁。花蓮檢方知悉後連忙展開調查,並順利將林男拘提到案,由於林男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之虞,花蓮地院今(26日)下午羈押禁見獲准,全案後續將持續積極追查與釐清被害人數。
台東基督教醫院驚爆「攝」狼醫醜聞,劉姓外科醫師任職期間手機不離身,看似待命盡責,實則用以偷拍醫護同仁及就診病患,女同事意外在院內公用電腦發現數十個偷拍檔案,揭露惡行。院方表示,6月下旬接獲投訴後,由人事評議暨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展開調查,並於7月終止聘雇合約,離職。
擔任工程師的陳姓男子,去年11月趁女同事如廁,將手機伸入廁所隔板縫隙,試圖拍攝不雅照片,卻因手抖而未遂,士林地院考量陳男賠償女同事20萬,雙方達成和解,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38歲葉姓男子在楊梅某醫院的健檢中心服務,竟涉嫌在辦公室內廁所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如廁,時間長達近半年,至少6人受害,直到今年初女同事在拖把中發現鏡頭報警才曝光,葉男被逮後坦承不諱,桃園地院25日宣判,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