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催告的搜尋結果,共129筆
一名父親小戴苦等失蹤兒子小洋(均化名)長達35年,期間遍尋無著、心力交瘁,連鄉親都幫忙協尋,仍未見人影。近日他終於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法院審酌相關資料,日前裁定准予公示催告,若半年內仍無人通報小洋生還,將依法宣告死亡,為這場歷時數十年的尋子之路畫下無奈句點。
一名母親小萱(化名)盼了整整25年,終於等到兒子「依法被認定已不在人世」的消息。法院近日裁定,男子阿國(化名)自1999年前往美國攻讀碩士後,自此音訊全無,至今生死不明已超過7年,因此,依法宣告於2006年5月29日中午12時死亡。
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赴立法院備詢,藍委徐巧芯關切美方向台灣出售的66架F16V戰機,至今連1架都還沒交機,質疑原訂2026年「全數交付」恐淪空談,並指出美方積欠我國軍售品高達6590億元。卓揆回應,如有不當得利,政府會依法求償,要求全數返還不當得利;不過,國防部副部長鍾樹明隨後坦言,軍購案無法求償,僅商購案可求償。
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赴立法院備詢時,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關切美方向台灣出售的66架F16V戰機交貨進度,質疑2023至2025年間全數跳票,至今未有一架交機,原訂2026年要完成全數交付恐淪空談,目前美方積欠我國軍售品高達6590億元。卓榮泰回應,延宕確實存在,如有不當得利,政府會依法律程序主張求償,要求不當得利部分全數返還。
一名父親阿國(化名)為了確保他的老年生活有人照料,因此就將名下土地贈與兒子阿華(化名),並約定每月給他10萬元生活費,還有每周至少一次幫忙果園農作。不料,阿華在拿到土地之後,僅匯了一次10萬元便音訊全無,阿國氣得提告撤銷贈與。
3男子阿國(化名)自役齡時期起便遠赴澳洲就學,卻在學業期限屆滿後仍遲遲未歸,意圖規避兵役。多年來家人多次轉達政府通知,他仍不理會。法院審酌其行為明顯妨害國家徵兵制度,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花蓮一名男子阿國(化名),明明早在前(2023)年就該完成徵兵體檢,卻一再推託,甚至用「手機關機」、「沒帶證件」當理由,讓承辦人員頭大不已。最後法院認定他確實有意規避兵役,《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3款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不少民眾會利用叫車平台通勤或旅遊,消基會發現,Uber、yoxi、Line Go等3大平台收取的「取消費」存在爭議,接獲不少消費者反映,只要司機等待逾3分鐘,不只會被取消訂單,還要收取40元的「取消費」,然未能準時上車原因眾多,不一定能歸責於消費者,收費標準亦不透明,相當不公平,呼籲主管機關介入,制定明確收費規範、建立有效申訴機制,並強化取消費相關資訊揭露。
越南籍逃逸移工范氏金銀(PHAM THI KIM NGAN)去年在高雄鳳山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自摔,遭警方送醫時測得酒測值高達0.92毫克,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原獲檢方緩起訴處分,只需繳交9萬元給公庫,但她未依規定履行,遭撤銷緩起訴後再度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范女已經逃逸,除判處有期徒刑3月,服刑完畢或易科罰金獲赦免後將依法驅逐出境。
藝人隋棠2022年用8250萬元買下大直豪宅,近期被爆出積欠管理費高達11萬元,她對此回應,是社區漏水嚴重,被影響至少3年,已自掏腰包近50萬元修繕,再行款善求償,卻與管委會達不成共識,故以管理費抵銷。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此類案件經常發生,應找尋雙方信任的鑑定公司確認結果。
藝人隋棠2022年以8250萬元買下大直豪宅,今年7月該社區的管理委員會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主張隋棠欠繳管理費11萬3967元,經以存證信函催繳,她仍未繳納,所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促其給付,管委會也提出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管理規約、存證信函影本等資料供法院審理。但法官認為,催告程序有瑕疵,近日駁回管委會聲請,可提出異議。
藝人隋棠今(2025)年7月,遭住家社區的管理委員指控積欠管理費高達11萬元,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北院認為,管委會催繳的存證信函未寄至其戶籍地,無法證明她有收到,予以駁回。陽昇法律事務所所律師洪國華指出,法院為求慎重,會要求存證信函明確送達債務人才能發生效力,但因管委會未寄到隋棠戶籍地,也未如期提出收到支付命令的證明,會被駁回相當合理。
藝人隋棠2022年用8250萬元買下大直豪宅,近期被爆出積欠管理費高達11萬元,她對此回應,是社區漏水嚴重,被影響至少3年,已自掏腰包近50萬元修繕,再行款善求償,卻與管委會達不成共識,故以管理費抵銷。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此類案件經常發生,應找尋雙方信任的鑑定公司確認結果。
女星隋棠2022年以8250萬元買下大直豪宅,但今年7月該社區的管理委員會指控她積欠11萬3968元管理費未繳,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台北地院認為,管委會催告繳納管理費的存證信函沒有寄到隋棠戶籍地,也無法證明她已收到催告信件,難認已踐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的催告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命隋棠給付管理費,於法未合,應予駁回,可提出異議。
雲林縣北港鎮2010年7月發生一起離奇失蹤案,一名楊吳姓婦人當天早晨和平時一樣出門運動,順便撿回收,沒想到就此人間蒸發。家屬出門尋找多次仍不見蹤影,並向警方通報失蹤,焦急的孫子當時還上網發協尋文章,甚至請示神明找阿嬤,但遲遲沒有下文。如今已過了15年,孫子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法官裁定,若阿嬤於6個月內無消息,即宣告死亡。
近期內政部著手修訂《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然觀諸其修法提出之新聞稿,因租賃市場的政策涉及租賃雙方之利益及未來的包租代管政策推行,提出現行法制面的解釋疑慮:
役齡男子阿國(化名)為取得荷蘭國籍,長年旅居當地,卻因兵役問題捲入官司。法官審理後認定,他在役齡階段獲准出境,返台期間也接獲公所多次通知要求回國接受徵兵檢查,但他明知有兵役義務,仍選擇逾期未歸,最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全案不得緩刑。
合理嗎?一名租客於退租的前兩週發現洗衣機出現異常,經向房東反映後,對方表示因洗衣機馬達損壞,需要修繕費用5500元,而這筆費用需由租客支出,房東的回應讓他相當苦惱。對此,不少網友認為「房租本就包含設備,除非是空房出租,正常使用下的耗損維修本就由房東負責」、「這是詐騙房東,電器是消耗品,故障本應由房東負責」。
合理嗎?一名租客於退租的前兩週發現洗衣機出現異常,經向房東反映後,對方表示因洗衣機馬達損壞,需要修繕費用5500元,而這筆費用需由租客支出,房東的回應讓他相當苦惱。對此,不少網友認為「房租本就包含設備,除非是空房出租,正常使用下的耗損維修本就由房東負責」、「這是詐騙房東,電器是消耗品,故障本應由房東負責」。
24歲男子阿國(化名)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以短期觀光名義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區公所發函催告,要求他返國補行徵兵處理,並由他的父親簽收,公所也在公所的公告欄「公示送達」,通知阿國應於1個月內返國並依法接受徵兵處理,但是阿國屆期仍未返國,導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案經市政府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