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勞基法第的搜尋結果,共60筆
近期勞工病假權受社會關注。台鐵產業工會17日指出,國營事業台鐵同樣有請病假遭刁難的狀況,勞動部應表態「病假無罪化」。對此,勞動部表示,勞工生病卻還硬撐著上班,不應該被正面鼓勵,若拒絕請假最高可罰100萬元。
當公司開始裁員甚至宣布倒閉時,勞工最擔心的就是薪水與資遣費能否如期拿到。勞保專家分享案例,一名勞工在同一家公司辛苦工作12年,沒想到公司倒閉後,卻因年資累積中斷,最終僅拿到一個月的資遣費,約1000多元。專家提醒,勞工在任職期間應定期檢查自己的勞保加保紀錄與退休金提撥情況,確保在關鍵時刻自身權益不受損失。
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包括被用戒尺恐嚇、逼迫下跪道歉、捏臉頰打巴掌,甚至將特教生關進儲藏室,男主任還涉嫌對女童不當身體接觸。市長陳其邁對此震怒,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教育局責任,並在2周內釐清園方經營者責任,必要時不排除解約。
中秋節(10月6日)及國慶日(10月10日)為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時,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1日。
北市勞動局6日公布2025年7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3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23萬元,其中裁罰金額最高者為香港商聯寶電腦,因單日正常工時連同加班工時超過12小時上限,5年內第3次違反,遭裁處30萬元。 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天與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教保人員召開記者會,抨擊國教署及部分地方縣市政府錯誤解讀勞動部函釋,導致教保員休息時間形同虛設,剝奪教保人員工作權益,並恐淪為職場霸凌幫兇。
雇主資遣勞工,勞工在預告期間可獲得一周兩日「謀職假」。勞動部今(19)日表示,雇主不得要求員工請謀職假時附上證明,應在員工敘明請假原因後准假,若雇主拒絕給假,將依《勞基法》第79條處以2萬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遭控職場霸凌前助理方姓男子,包括言語羞辱、不給加班費及特休等,葉在今年4月因未備置出勤紀錄被裁罰9萬元後,22日再傳出遭罰4萬元。北市勞動局今回應,此案由勞工家屬陳情,後經查葉未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也未給予勞工特休,於7月14日各裁處2萬元罰鍰,總計4萬元。
主計總處23日指出,由於國內景氣不錯,就業機會增加,5月失業率降至3.30%,創近25年同月最低,國內就業情勢穩定,此外,65歲以上勞參率也在今年首度升破10%,5月已達10.17%的歷年新高,高齡者勞動意願呈逐月上升。
端午節休假將至,新北市勞工局指出,端午節是勞工朋友的法定休假日,雇主除了應依法給予勞工休假外,並照給工資,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端午節(或補假日)工作,則應加倍給付工資。
傳台中市長盧秀燕有意在罷免藍委第三階段投票前,對外宣布參選國民黨主席,強調「全黨危急存亡」背水一戰的氣勢。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強調,友黨事務不便過度評論,未來如何推動福國利民法案、防止政府違法濫權,是民眾對在野黨共同期待。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4+1天國定假日,不過國民黨團沒有要停止修訂增加勞工權益法案。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廖偉翔、謝龍介等16人也提出修法勞基法第38條,盼同步提高特休假待遇。若修法通過,勞工在職滿3個月即享3天特休,較現行法規提前3個月取得假期。
針對僑外生在台實習與工讀權益保障問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9日發聲,批評勞動部推卸責任,強調保障僑外生權益需跨部會協作,並呼籲教育部儘速修法。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遭民眾1999檢舉是「慣老闆」,台北市勞動局3月18日派員前往葉元之國會辦公室勞動檢查。勞動局24日表示,因未備置出勤紀錄,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已於23日裁處葉元之9萬元。不過據了解,勞檢過程勞檢員有查到當時該助理有傳訊息給雇主表達離職意向,故不能證實有「雇主逼離職」的情況。
勞資關係眉角多,公司若遇旺季,選擇跟勞工商量調整排班,可能認為有付加班費就算合法增加工時。台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提醒雇主,如未經勞資會議開會同意,卻直接實施彈性工時、延長工時等相關措施,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可裁罰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風波不斷,近日更被質疑有苛扣約用住院醫師加班費之疑,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指出,聯醫招募文宣寫明約用住院醫師薪資為11萬元,但實則本薪5萬元,其餘為各種加給或獎勵金而成,導致醫師加班費被嚴重低算,更預警若未來有醫師透過訴訟追討該筆加班費,聯醫有很大機會需要給付。聯醫回應,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08年函釋,盈餘所發獎勵金不屬《勞動基準法》所定工資範疇。
美國總統川普宣布對各國實施對等關稅,其中對台灣課徵稅率為32%,各縣市政府也針對當地產業積極因應,但未來恐有企業受到影響,會放無薪假(減班休息),高雄市勞工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事業單位因關稅而實施無薪假通報,後續會持續觀察。
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在百貨公司擔任珠寶銷售,卻因穿戴脣環、眉環及染粉紅色頭髮,在營業時間內雙腳開開坐姿不端,遭公司連續三次發出「工作改善書」,最終以「不符品牌形象且不勝任工作」為由解僱。王女不服,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續之訴,並求償每月薪資38,414元及30萬元精神慰撫金。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業者解僱具合理性,王女之訴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陳姓女子看到網路徵才廣告應徵「觀護追踨輔導員」,投遞履歷後被通知到台北地檢署面試獲錄取,但後來被調動至法務部,她想回原應徵工作,請求北檢直接僱用卻被拒後提訴訟,台北地院判決,她與北檢間僱傭關係存在,北檢應自2024年1月1日起至陳女復職前一日止,按月給付4萬6000元,並按月提繳退休金至勞退專戶,可上訴。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退休金制度實施後,雇主自2005年7月1日聘用本國籍勞工,依法須每月提撥6%新制退休金至個人專戶。但外國專業技術及中階技術人力仍適用《勞基法》舊制勞工退休金制度,雇主須在台灣銀行信託部開立勞退舊制專戶,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按月提撥至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