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恐嚇取財未遂的搜尋結果,共46筆
郭姓男子2023年1間,在台北巿街頭佯裝成人平台街訪特派員,鎖定2名成年女子,誆稱接受「18禁挑戰」可獲高額獎金,將兩女分別誘至車上及旅館,騙取猥褻及性交行為。郭男事後更持錄影畫面恐嚇取財。士林地院審結,認定郭男犯行明確,依4項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男子阿國為替女友小萱(均化名)出氣,竟涉嫌以「床單和衛生紙我都處理好了」等語,恐嚇女方包養對象匯款9萬元,還在臉書「爆料公社」揭露對方姓名、職業與私密資訊。最終他不僅沒拿到錢,反而被依「恐嚇取財未遂」與「非法利用個資」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在1年內向公庫支付8萬元。
高雄一名男子阿強(化名)因不滿女友阿芳(化名)與某集團高層阿勇(化名)發展包養關係,竟夥同女友要求阿勇變造身分證配偶欄,後更因一次性行為爭執,對阿勇進行恐嚇取財,並在網路公開其個資。案經橋頭地院審理,阿強遭判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需向公庫支付8萬元。可上訴。
台版紅姐!40歲男子王聖忠假冒正妹,或佯稱已變性的生理女性,上網至各大聊天室找男性「約砲」,誘對方視訊自拍露鳥、打手槍的猥褻影片,詐騙對方「性交易」匯款,王還側錄影片後,上網兜售或恐嚇對方贖回,檢警查出王犯案長達4年,已知至少有24人受害。台北地檢署23日依妨害性隱私、詐欺取財、恐嚇危安等罪起訴「台版紅姐」王男,並累計求刑78年6月。
楊姓男子2022年幫追求許久的女神修電腦時,在電腦內發現女神與外國前男友的性愛影片、不雅照片等,便偷存影像後向女神勒索共42萬餘。新北地方法院考量楊姓男子並未得逞,但否認犯罪,且至今未能與女神和解,依妨害電腦使用處4月徒刑、恐嚇取財未遂處6月徒刑,應執行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案件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偷吃A女,兩人不僅交往還發生性行為,丈夫甚至拍下A女裸照。小美氣炸,不僅告上法院求償,還透過臉書私訊騷擾A女,威脅要散布不雅照,讓A女嚇得報警。桃園地院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涉入「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的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及組長劉志強,2022年遭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等罪起訴。新北地院10日一審宣判,劉志強因參與犯罪組織判刑10月;邵柏傑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竹聯幫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及組長劉志強被控涉及網紅館長陳之漢槍擊案,先前被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10日)一審宣判,劉被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邵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對此痛批,這樣的司法如何讓人民信任?
竹聯幫明仁會前會長「京葵」林立騰涉嫌與明仁會總顧問劉燿銘,指示幫眾暴力討債,替人追討車禍賠償金69萬元,竟逼簽本票1050萬元;另小弟與人發生借貸糾紛,將對方押往幫派據點囚禁36小時,警方上門逮人時查獲據點竟是毒品分裝工廠。台北地檢署8日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未遂、毒品等罪起訴林、劉及幫眾共10人。
竹聯幫明仁會前會長、號稱是黑道金牌學霸的「京葵」林立騰,涉嫌與明仁會「總顧問」劉燿銘,指示幫眾從事暴力討債,替人追討車禍賠償69萬元,逼簽本票提高至1050萬;另外又借貸糾紛,以北市民族東路上的當鋪為據點,將人押往據點裡囚禁36小時,警方上門逮人,查獲據點是毒品分裝工廠,查扣一批毒品。台北地檢署8日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未遂、毒品等罪起訴林、劉及幫眾共10人。
高雄一名女子小玉(化名)懷疑與前男友阿明(化名)交往期間曾遭偷拍不雅照,分手後夥同4名男子設局誘騙阿明,將他強押至鳳山區一處鐵皮屋施暴,逼迫脫衣拍攝裸照並勒索20萬元。阿明雖迫於形勢假意答應,但事後拒不付款,結果影片遭上傳網路於是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暴攝錄性影像、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處小玉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另涉及恐嚇取財未遂罪部分則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高雄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2024年4月他到湖內區超商搶劫,當時他手持「矽利康槍」恐嚇店員交出收銀機內金錢,店員當下不敢大意,直到有其他顧客進入店內,吳男緊張才落荒而逃,警方循線逮人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吳男被檢方提起公訴,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吳男有期徒刑5個月。可上訴。
黃姓與戴姓男子及黃男所雇的2名蘇姓工人,見台南市永康區一家環保公司正在施工,指控工地環保設施不足,恐嚇要向環保局檢舉,將車擋住工地出入口,勒索40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黃、戴2人8月;2名蘇姓工人各判5月、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黃姓與戴姓男子及黃男所雇的2名蘇姓工人,見台南市永康區一家環保公司正在施工,指控工地環保設施不足,恐嚇要向環保局檢舉,將車擋住工地出入口,讓工程車無法進入,要求勒索40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黃、戴2人8月徒刑,2名蘇姓工人各判刑5月、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高雄范姓男子缺錢跑到銀行,在提款單上寫上「我要兩佰萬,搶劫」,並遞給櫃台行員,行員看到後,冷靜的請范男到旁邊等候並同時報警,警察趕抵現場逮人,雄檢今偵結依恐嚇取財罪起訴。
前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隊員蔡一郎、黃櫻惠夫妻,2017年因5歲兒子在土城麥當勞裕民店玩耍時跌斷手,醫藥費只要6703元,卻向麥當勞恫嚇要檢舉消防設施不合格,索賠天價7060萬元,最高法院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判處蔡6年6月、黃5年2月徒刑確定,桃園地檢署分別囑託台北、新北地檢署代執行夫妻2人發監,北檢今(2)日已通知蔡男報到入監。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女友與吳姓男子私下見面,竟夥同陳姓、呂姓友人將吳男強押上山,關進廁所恐嚇「砍斷手指」,逼賠80萬元未遂;另林男又因女性友人指控遭黃姓男子性侵,竟與同夥押人囚禁,持剪刀作勢剪斷手指,強索50萬元,最後得手10萬元才放人。士林地院審結,依恐嚇取財等罪判林男9月徒刑,呂男則被判3月,皆可易科罰金。
男子阿國(化名)住在一處未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而男子阿華以妻子小萱(均化名)名義,購買該建物坐落的土地後,打電話要求阿國自行搬離。不料,阿國竟對阿華嗆聲:「除非你搬遷費給我,否則我不可能搬」、「反正我跟房子共存亡,我死在這邊當凶宅」,阿華憤而報警提告。
男子阿國(化名)住在一處未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而男子阿國以妻子小萱(均化名)名義,購買該建物坐落的土地後,打電話要求阿國自行搬離。不料,阿國竟對阿華嗆聲:「除非你搬遷費給我,否則我不可能搬」、「反正我跟房子共存亡,我死在這邊當凶宅」,阿華憤而報警提告。
曾任職街口支付的李姓工程師,疑因侵占公司大批電腦,遭公司解雇,心生不滿,竟修改防火牆規定,奪取網路系統掌控權並癱瘓系統,還下載客戶資料截圖,再假扮陸籍駭客2度恐嚇公司高層勒索2萬顆泰達幣未遂,造成街口支付中斷29分鐘服務,甚至一度要兜售客戶個資,經街口向調查局報案後,台北地檢署8日依妨害電腦使用、恐嚇取財未遂、業務侵占、背信、個資法起訴李男。